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书本网手打团,禁止转载!!】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那个Cheese 乳酪的陷阱 林语堂曾经说,“中国人惟一死活接受不了那个Cheese”,Cheese被翻译成“芝士”,“忌士”,“起司”,“起士”,还是用乳酪比较准确。移民美国的中国人不爱吃乳酪制品,好像写在法官的判决书上似的,斩钉截铁,妇孺皆知。 商人们最敏感和知趣了,海外中国超市的乳酪品稀少,豆制品繁多,把中国特色移到了海外。乳酪制品仅仅供应给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数量有限,他们的胃是被学校的午餐训练出来的。   身在西方,千方百计融入主流社会,什么都容易学,惟独吃西餐最难。主要原因与乳酪有关。为什么?恐怕谁也说不全。   我请中国朋友吃西餐,特别留心不放乳酪,否则销路不佳,甚至原封不动,好像是一张不识时务的“毕业证书”,何苦来哉?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一个阿拉伯人独自横越沙漠,惟一旅伴是一头满口大黄牙、满嘴口臭和满身坏脾气的骆驼。临行前,阿拉伯人将新鲜牛奶倒进一个羊胃制成的皮囊里。在漫漫旅途中,沙漠骄阳的热度不断地照在羊胃皮囊上。羊胃皮囊本身带有凝乳酵素,能将牛奶缓缓消化成乳酪。即使在今天,制造乳酪的过程中,依然缺少不了凝乳酵素。旅途归来,阿拉伯佬把这项新发现告诉他那些朋友。4000年后的今天,乳酪风行世界。   在美国最早接触乳酪是吃比萨,我把最上面那层藕断丝连可以拉出细长纤维来的乳酪(Mozzarella Cheese)小心翼翼地剥下来,扔掉了。那东西在我的眼睛里如同白色的橡皮泥。美国还有专门的乳酪比萨,幸亏当时没有碰上,如果知道里里外外放了五六种乳酪,我不罢吃才怪呢!后来吃意大利面条,面对雪花般飘散下来的乳酪粉(Parmaesan Cheese),皱了皱眉,硬着头皮吃下去,胃里难受了好久。再后来,嫁美国人时,发表了个声明:不吃Cheese。我说,东西方两大食品家族,乳制品和豆制品,如同两支军队,旗鼓相当,势均力敌,我们各有所爱,见仁见智,勿须勉强。他怕豆腥味,不碰豆制品,对我的声明无话可说。   老公出生在威斯康辛州(Wisconsin),历史上被称为Dairyland。我的婆婆喜欢把乳酪干切成小方糖那样的颗粒,装在小碟子里,午休时候,一边阅读报刊杂志,一边当零食吃。老公没有吃零食的习惯,但是,乳酪在他生活中具有油盐酱醋的地位,用量不大,绝不可缺。美国的乳酪食品,从Dip(调味酱)到Soup(汤类),从沙拉到面食,像个爱管闲事的老太婆,到处都要插一足。   有份资料说,美国每人一年平均吃掉相当于24磅的乳酪。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美国是全世界乳酪产量最高的国家;法国人则是食用乳酪最多的民族——平均每人一年吃掉43.6磅。迄今为止,世界各地所产的乳酪种类已超过两千多种。   和老公结婚以后,中餐西餐轮流吃。他最怀念的食品是Casserole,说他是吃Casserole长大的。言下之意,就像中国的米饭一样,万万节省不得。他给我做了几次示范,非但不难,而且讨巧。做个不恰当的比喻,是美国式的忆苦思甜:把吃剩下的食品,蔬菜(洋葱、胡萝卜、芹菜、青豆等)和烤肉(猪牛羊鸡都可以)切碎了拌在一起,加上乳酪和牛奶,与面条一起烤,烤烂了就成。如此方便,我却常常做不成功,因为没有放够乳酪,先生觉得走味。还有一个叫Lasagne的意大利主食,面条宽得像皮带,一层层夹在乳酪和肉糜中间,加了番茄酱以后进烤箱,也是先生最爱的食品之一。Lasagne上桌的形象很可爱,像彩色的蛋糕,端端正正地坐在白瓷盘里。我以容取食,能吃一点点。给他的那份装盘以后,铺上额外的乳酪,再进微波炉加热,争取蒙混过关。我吃一点点也是偶尔为之,频率高的时候,便另起炉灶,给自己做一份中国菜。   乳酪和我,就像一对经常照面的陌生人,保持着冷如冰霜淡如白水的关系。要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尝试了乳酪蛋糕(Cheese Cake),这种局面根本不可能改变。   我生来喜鲜不爱甜,美国的甜食,无论外表多么亮丽,对我没有吸引力。正因为这个原因,我落入了乳酪的陷阱。先生介绍我吃Cheese Cake的时候,说服我的理由就是鲜而不甜。我尝第一口,吃出奶鲜;第二口,细腻润滑,入口即化;第三口,清纯爽口,爱从中生。乳酪蛋糕就像一朵奇葩吸引着我去尝试其他产品。后来我了解到,跌入陷阱的中国人不计其数,包括一些与乳酪誓不两立的朋友,说到乳酪蛋糕,好像“文革”中可教育好的子女一样另眼看待。   偏见是固习的朋友,生活经历一不小心成为守旧的城堡。这种心理人皆有之,程度不同而已。解除戒心以后,我尝试了Blue Cheese,如同中国发酵的臭豆腐那样的乳酪制品,切成粒状,拌在沙拉中吃,十分可口。回头去吃多种乳酪做成的比萨,味道好极了。还有乳酪面包,我见了中国人就要推荐。   我和乳酪成为朋友是在参观了西岸的乳酪产地Tillamook以后。乳酪有“奶黄金”的美称,营养丰富,是已知食品中含钙量最高、其钙质最容易被吸收(高达80%以上)的食品,乳酪中含有的不饱和脂肪可降低人体的血清胆固醇,对预防心血管疾病十分有益。尤其对于无法吸收牛奶乳糖,出现胀气、腹痛腹鸣的东方人,乳酪是雪中送炭的救命恩人。乳酪制品成了我回国和节日送人的最好礼品之一。 那个Cheese 乳酪蛋糕(Cheese Cake)的配方和做法:  一、配方   1. 美式派皮:精面粉200g,牛油(无盐)160g,盐4g,水120ml。   2. 乳酪:干酪240g,玉米粉120g,砂糖35g,牛油(无盐)50g,鸡蛋2个,牛奶100ml,盐2g,柠檬汁少量。   3. 其他:苹果1个,砂糖15g,酸樱桃16个,果酱适量。   二、原料制作   1. 美式派皮:先把面粉与盐混和,然后一面将牛油切成大豆般大小的粒,一面洒上面粉,加入冷水,轻轻搅拌,使牛油的颗粒状能保留下来。继而放于洒上面粉的台上用手掌压,但不要弄碎牛油的颗粒而使之展平,再用面棍轻轻地敲打,做成宽度7~8cm的长方形。随后以面棍滚压,使之均匀地展开,用刷子将表面上沾到的多余面粉刷去,在面团的1/3处向前翻折,接着再向前翻折,整齐地重叠成三层。紧接着,在面团的左右方向上滚压,以与上述相同的方法,在左右的方向上重叠成三层,折转的部分也要使其厚度相同。将折成三折的面皮用大的玻璃纸紧紧地包起来(防止因干燥而变坚硬),放于冰箱中冷却20~30分钟。从冰箱拿出时,面皮因冰冻而变得坚硬,故需用面棍敲打,使面粉与牛油溶合。再做四次三翻折放入冰箱冷冻20~30分钟。取出,用刀切成2cm宽的带状,再切成二等份,滚压成圆形,放入21cm的菊花形派盘中备用。   2. 苹果处理:把苹果削去果皮,纵切成4片,把核取出,再对切成8片,如梳子形。把苹果片与砂糖放入锅内,用文火煮,直至苹果片看上去有点透明且松软,但不能煮焦。   3. 乳酪制作:把玉米粉掺进干酪中。用热水使牛油溶化。在玉米、干酪中加入砂糖、蛋、盐、柠檬汁和已溶化的牛油,最后倒进牛奶搅匀。   三、蛋糕加工   1. 在派盘上先摊开小派皮,倒进3/4的乳酪,在烤模上加盖铝箔片,烤箱先调节温度至华氏350度,再把烤模放进,约烤15分钟。然后把煮制的苹果摆成放射状,置两片于中心,使其弧部向外成圆形。酸樱桃先切片,而后平均地散放其上。再把剩下的1/4乳酪倒入,放入烤箱内,大约烤30分钟即好。   2. 取20g杏果,放在过滤网上磨滤,加入15g砂糖,然后置于火上,熬至果酱溶解沸腾,制成有光泽的果酱。   3. 把乳酪蛋糕从模子里倒出,再刷上热乎乎的有光泽的果酱。一种带有苹果和酸樱桃滋味的果味高级乳酪蛋糕便制成了。   简单的乳酪制法:   已结块变酸的牛奶,不要倒掉,再放到结块比较明显时,放火上煮开使牛奶结块沉淀。放凉后用豆包布滤去水分,余渣即是乳酪,吃时应加入与乳酪等量的草莓酱。中文叫木屋乳酪 (Cottage Cheese)。 老墨食品的诱惑 中国人形容海外华人为“假洋鬼子”。我们家三人中有两个“假墨西哥人”。嫁了个苏格兰血统的美国老公,始终以为他爱吃美国食品。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和对门的墨西哥人家成为朋友以后,我才发现老公和儿子是一个模式,最好天天吃墨西哥饭菜。我说老公是隐藏得很深的民族敌人,他根本听不懂。我说儿子是小小卖国贼,他也听不懂。结果倒是我这个中国人最终成了他们 的俘虏,投降以后心不甘情不愿地为他们俩做墨西哥菜。   墨西哥人和中国人很相近,喜欢集中居住,房子保养得最好。我们家九年中只粉刷了一次外墙(一般人家隔十年粉刷一次),他们已经粉刷了好几次,深灰的屋顶,蟹青的屋檐,淡桔的墙壁,完全像新房子一样。他们的草坪也与众不同,中心有一个突起的花圃,花团锦簇,艳丽夺目。   墨西哥人顽强地保持了吃本民族食品的习惯:玉米饼、豆泥、生菜和干乳,就像上海人吃泡饭咸菜一样。好一点,则加切成条状的鸡、牛肉。玉米饼是烙好了以后,再蒸热的,像一块烫手的小毛巾,平摊在盆子上,把其他的东西填进去,卷在饼里,竖起来,像上海的粢饭团一样捧着吃。开胃的不是菜,是薄玉米脆片,蘸着番茄、洋葱、香菜拌起来的菜泥,香喷喷、酸甜甜的,还可切一些尖辣椒进去,更爽口。不过,后来我去墨西哥旅游以后,才知道以上食品如同中国的炒面和酸甜肉,是美国式的墨西哥菜。   对门的墨西哥邻居男女主人都不说英语,是早期的墨西哥移民。男主人在花房工作,女主人持家。他们有子女六人,如今全部成年,最小的也进了大学。他们家的小儿子Kenny和我儿子同年。两人曾经在一个小学里读书,放学回来经常在一起玩耍。儿子在他们家吃了很多墨西哥食品,回来吵着要我做。那时我们刚搬过来,我不会,于是便成了附近墨西哥餐馆的常客。久吃成精,都成了墨西哥人。   我们去得最多的餐馆叫“Three Amigo”—— 三友,是一家快餐店,生意兴隆,排队点菜。点完了,报告外买还是堂吃。如果是堂吃,找个桌子坐下,由服务员送菜。这家餐馆的特点是,厨房公开,就在点菜柜台的后面,顾客对所有的操作一目了然。第二,菜多量大,用镂空的塑料篮代替菜盘,装得很满。第三,果汁都是新鲜水果现榨的。我最爱喝胡萝卜汁,1美金一杯,经济实惠。我们一般晚上去,因为儿子中午不在家。三友餐馆的午餐非常拥挤,停车场没有空位,而且警车列队。起先我看得心惊肉跳,以为是治安问题。后来才知道,小城里的警察也喜欢三友餐馆的墨西哥饭菜。   有一次,我路过那里,想排队给先生买点午餐带回去吃。进去一看,里面两张桌子黑压压坐满了穿制服的警察。我回头便走。先生不解地问道:警察也是人,难道要关禁闭吃饭?我摇摇头,说不清楚到底为什么退了出来。   我从那个时候开始仿做墨西哥菜。多做几次,觉得一点不难。超市里有现成的玉米饼出售,一袋2美金,18张,软硬兼备,干湿俱全。把包心脆叶菜切成细丝,番茄切成薄片,把油梨果(Avacado)和酸奶搅在一起,就是蔬菜部分。荤菜只有肉没有海鲜,将鸡肉、猪肉和牛肉都切成细丝,拌酱油炒熟。   主食有两种,一是米饭,一是豆泥。豆泥叫“Refried Beans”,等于中国的“咸豆沙”,放了油和食盐,入口即化。我最迷墨西哥米饭,鲜美可口,越嚼越有味,舍不得下咽。我在墨西哥旅游的时候,曾经向厨师打听了做饭的配方。他们说,用籼米先在油里炒,加少许盐,炒到米熟再加水。这样煮出来的米饭不粘不腻,喷香扑鼻。   成为老墨食品的投降派,有一个曲折的过程,并非没有抵抗。刚来美国时,以为中国人最讲究吃。有一次,听到热爱烹饪的女友说,墨西哥菜她可以吃上一辈子。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问,到你们家吃饭,一次都没有墨西哥菜,怎么解释?她说,怕你吃不惯,没有做。   我便独自去墨西哥餐馆尝尝,心里想,也许会喜欢?   美国最大的墨西哥连锁快餐体系是“Taco Bell”,价廉物美,一个Taco不到一美金。Taco很像中国的韭菜子,一张玉米饼对折以后,里面塞很多东西。菜丝、干酪、豆泥和碎肉。但是,不封口,属于开放型。旁桌的年轻人连吃四个。我一个都没有吃完。刚来美国,我拒绝生菜和乳酪。   许多墨西哥餐馆供应免费的脆玉米片和剁碎沙拉。不够喊添,也不要钱。我们在三友餐馆吃饭的时候,儿子和老公都劝我试试,说不很辣。我有闻辣就要打喷嚏的敏感鼻子,更有与辣味势不两立的娇嫩舌头,从来不敢冒险。一直到墨西哥城旅游时得了“高原反应”,头晕耳鸣,呼吸不畅,像孕妇一样吃啥吐啥。这时候才想勉强尝一口墨西哥辣菜,希望帮助开胃。   服务员笑容可掬地送来一小碟开胃菜和玉米片。一见鲜红色,我的喉咙马上感到火辣辣的,好像被烟呛着了似的。墨西哥辣菜美其名曰:Salsa,我怎么想到了“烧杀”呢?多么不吉利啊!   我对先生说,我吃玉米片。拿了一片,捏在手里,感到油腻腻的,未进嘴已经倒了胃口。我说,这不就是破碎的Taco皮吗?他说,单单玉米片不好吃,来,蘸点“烧杀”在上面。他给我做了一个样子。我小心翼翼地蘸了一点,闭上眼睛,屏住呼吸,咬了一口。另一只手握住冰水,准备救火。   现在每每回忆这个情景,好像被深仇大恨的老墨食品送上刑场一般,总是忍不住大笑。世界上大至战争,小如“烧杀”,一旦误解,只会越描越黑。真相是,辣菜不辣,并非又烧又杀。Salsa是由洋葱、香菜、番茄等新鲜蔬菜切丁而成,里面放一点点腌制过的绿辣椒,别有风味。火辣辣的颜色来自番茄。Salsa清香爽口,被我一扫而空,添了又添。我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回美后,顿顿吃Salsa,自己吃了不算,还去送人。儿子说,谁不知道Salsa呀?妈妈太落后啦!   真正的墨西哥食品是在旅游时吃到的。美国交通发达,食品完全商业化,基本没有地方特色。墨西哥因为经济落后,不同的城市多少保留了一点地方风味。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巧克力烤鸡、茴香咖啡、各种各样的腌制食品,都是在小地方享受的。大城市里花样很多,味道一般,多以我们的钱包为目标。   记得有一次饭店的灯光突然暗淡下来,邻座的菜盆上蹲着一只银色的小天鹅。天鹅的头顶上燃烧着青蓝色的火焰。我出于好奇,不问青红皂白,也点了一份。等到天鹅出现在我的面前,才发现是铝制的外壳和酒精着火。烧完了,扯去铝纸,鹅肚里躺着一块海鱼。价格高出一倍!   还有一家饭店,厨师上桌服务。炉子被覆盖在银色的金属板下面,烧烫以后,厨师在客人面前炒菜。他像魔术师那样边干活边表演。比如把鸡蛋扔到空中,转身以后,正巧落在金属板上。然后取走蛋壳,把其他材料混杂其中,炒成一个菜。还有刀功表演,如何把蔬菜切成不同的形状,等等。乐趣横生,价格不菲。   我最爱吃的一个墨西哥菜到现在都不知其尊姓大名。那是一家酒店里的早餐。一大片牛肉,中间卷进来各种蔬菜和乳酪。牛肉卷被烤得恰到好处,两边刚熟,中间淡红,一咬一口汁。到了美国,到处找到处吃,可惜无缘再相会。那些看上去相像的牛肉卷,如同由美女变成了老太婆,嚼啊嚼,嚼到外婆桥,才能咽下去。这种菜,我怎么想像和努力也做不出来。 Salsa菜谱:   用料:   两只番茄,半杯香菜,两根青菜,半只洋葱,都切成小丁。   一点点黑胡椒,盐,姜末。   淋半只柠檬汁(可有可无)。   半只尖头青辣椒,切成细末(可有可无)。   做法:   把所有材料拌一起,存入冰箱半个小时,即成。 琼斯海滩钓螃蟹 来到异国的海边,除了游泳之外总要做些不同于平常的事情,譬如说钓点什么,钓鱼?独坐孤舟的感觉在我看来纯粹是和时间过不去。而钓螃蟹就大不一样了,一个大大的篓子,系在长长的绳子上,里面搁些诱饵,再往水里一抛,保准是下一篓诱饵捞一篓螃蟹,既轻松又过瘾。不过说归说,我却没有真正实践过。借着我和妈到美国旅游之际,二叔二婶亲自带我到位于纽约长岛的琼斯海滩钓螃蟹。   钓螃蟹专用的篓子,又粗又长的麻绳,充当诱饵的新鲜鱼头、鸡胸骨、鹌鹑肉一应俱全。我们第二天起了个大早,迎着清晨飒爽的微风,驱车来到琼斯海滩。   清晨的海滩仍在沉睡,显现出少有的静谧,只有调皮的浪花不堪寂寞地“唰,唰”作响。不一会儿,东边的旭日便露出半边红彤彤的脸庞,满怀羞涩地亲吻着海面,深蓝色的大海登时被染得金黄。我从小在北京长大,自然很少观赏海景,此时面对这由朝阳、蓝天、大海和沙滩组成的绝妙画幅,忍不住夸张地“哇、哇”乱叫,浪花溅湿了我的腿脚和裙子,沙滩上留下我深一个、浅一个的足迹。我伫足在大海的这一边,望着那一边水天交融的海平线,大有与自然合为一体的感觉。海滩上的人渐渐多起来,大概也是来钓螃蟹的,嬉笑声打破了海的宁静。大家都踌躇满志地希望满载而归。   我也不甘落后,开始准备,看着旁边的一家子都开始下第一网了,我不禁心急如焚,毛手毛脚地用塑料绳把鹌鹑肉系在篓底,不管不顾地便下了第一网,由于技术拙劣,篓里的鹌鹑肉被抛了出来,与篓子脱离了。惹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我的脸涨得通红,赶紧寻回篓子和鹌鹑肉,一看,绑肉的绳子断了。我嘟嘟囔囔却又细心地把绳子接好,用剪子往鹌鹑肉上连扎数十个小洞,好让鹌鹑的肉香充分散发,吸引螃蟹。一切就绪,我在二婶的指导下,又下了第二网。我用右手握住篓子的末端,左手拉着绳子,使劲向水里一抛。   “1,2,3……120。”随着我和二婶“120”的话音刚落,我迅速地把篓子从水中提上来。呵!里面有5只,不,6只螃蟹围在鹌鹑肉旁边,争先恐后地大嚼大啃,像一群饿极了的孩子。可惜这些螃蟹太小了,二婶伸手要扔,我赶忙拦住:“苍蝇再小也是肉呀。”二婶摇摇头:“这些螃蟹太小了,必须放生。”   这时二叔卷卷袖子,准备和我并肩作战,我们把篓子撒下去,过了5分钟,又把篓子拉上来。这回真是收获颇丰呀!三只巨大的灰黑色鬼蟹,张牙舞爪,心形的蟹壳扭来扭去,一双眼睛贼溜溜的,狡猾地一边看着周围的人,一边狂啃着肉。其中一只大概是吃饱了,便想逃之夭夭,踉跄地挣篓而去。“哪里跑!”我大喝一声,急忙去捉。二叔拦住我:“让它去吧,反正这些鬼蟹都得放掉。别看它们‘块儿’挺大,却是个‘绣花枕头’,里面没有一点肉。”同篓上来的,还有好几只海螃蟹,海螃蟹与其他螃蟹不同的地方在于,它多出一对圆片足,好像小扇子,便于划水。现在,它们成了“瓮中之蟹”,赶忙疯狂地拍打那对圆片足,不过不是用来划水,也不是用来乘凉,而是借以逃脱。一旦突出重围,便“哧溜”一声,飞也似地爬走了。   第四网终于钓上来市场卖的那种多肉螃蟹,带来的装蟹桶终于派上了用场。我正要把它们往桶里捞,二叔急忙把螃蟹统统翻个儿,仔细察看,无可奈何地说:“都是母的。”我高兴极了:“母螃蟹的肉比公的多,还含有丰富的蟹黄,美味不可方物呀!”二叔说:“在美国,母螃蟹必须放生,要知道,一只母螃蟹可就代表了成千上万只后代呀!”   “他说得很对。”我们转过身,原来是一个巡逻的环保警察。他蹲下来看了看我们篓里的战利品,又说:“这么大的螃蟹,但是小姑娘,必须放生。你想想,每天有这么多人到这里捕蟹,但是还可以钓上这么好的品种,就得益于大家都没有拿母螃蟹开刀呀!”是啊,放了母的让它繁殖,这海里的螃蟹就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永远不会有竭尽的一天。而如果不加限制,任人乱捕乱捞,我们倒是过瘾了,可将有多少人享受不到这捕螃蟹的快乐呀!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词:“可持续发展”,美国正是从基础、从小事做起,来切实可行地做到这一点。我们真应该好好向他们学习。   夜幕渐渐降临,大家都收拾东西,准备回家。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一拨一拨地撤走,大海又恢复了静寂,在平静深黯的海面上,月光辟开一款狭长的明亮的云汀,闪闪地颤动着,银鳞一般。月的眼光涂染着大海,恍恍惚惚地在上面笼上一层梦幻般的青雾,保护着海底渐入梦乡的蟹妈妈和蟹宝宝。波浪轻轻吻着沙滩,像朦胧欲睡似的。海在我们脚下沉吟着,诗人一般,温柔得仿佛是淡淡的月光。   海睡熟了。   大小的岛偎依着,也渐入了梦乡。   星星在头上眨着慵懒的眼睑。   我随着二叔二婶,提着装蟹桶,桶里装着八只大个的、公的螃蟹,钻入车子,缓缓离去。海远去了,岛被甩到后面,星星却在我们头上睡得死死的。累了一天的我也抱着蟹桶睡着了。在梦里,我看到了海底成群结队的小螃蟹,又看到了餐桌上那煮得红彤彤的鲜嫩蟹肉…… 南瓜乐   南瓜(Cucurbita Moschata),又名番瓜、番蒲、倭瓜、北瓜等,是一年生草本瓜果类蔬菜,属葫芦科植物。茎蔓生,呈五棱形,无刚刺。叶五角状心脏形。花冠裂片大,黄色,分雌雄。果长圆、扁圆等形,果面平滑或有瘤,老熟后有白粉,夏末秋初果实成熟,呈红黄、黄褐、红褐、黄白等各色。原产地有亚洲南部、中国南方、中美洲等,现世界五大洲都普遍栽培。   我自小长大的地方出产南瓜,南瓜又当粮又当菜,是一种很重要的作物。也可能是从小到大吃多了南瓜而吃“伤”了,我特别不喜欢吃南瓜。1978年考上大学离开农村时,我发过誓,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吃南瓜了,尤其是老南瓜!后来,生活条件好多了,我奶奶曾变着法儿用南瓜、面粉、鸡蛋做南瓜饼,做蜜饯南瓜干,我都不为所动,只是为了让奶奶高兴才象征性地尝一点。而在我自己的小家里,南瓜至今也没上过餐桌。不过,清香可口的素炒南瓜花和回味无穷的南瓜籽却是我难以割舍的。   1993年来到美国时,正是10月间。第一次去超级市场买菜,我惊奇地看到了整整一长架的各式各样的南瓜!有脸盆大小的、饭碗大小的,还有小茶杯大小的;形状有扁的、圆的、长圆的、椭圆的,甚至还有多角形的;颜色有桔红的、金黄的、白色的、墨绿的、黄白道道的、黄绿道道的;再看长架子的底下和蔬菜部的沿墙根的柜台下还摆放着一溜洗衣盆那么大的红红黄黄的大南瓜。哎呀,我这个从“南瓜之乡”来的人竟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稀奇古怪、品种繁多的南瓜!我又发现有很多人的手推车上都放着个大南瓜,并有不少妇女带着孩子在架前挑选那些怪模怪样的小南瓜。我也走过去,顺手拿起一个拳头般大小的白皮南瓜细细看了几眼。丈夫凑过来,低声说:“我们也买一个南瓜吧?”我急剧反弹,有点揶揄地说:“怎么,真到美国洋插队来了,头一顿自己做的饭就要吃南瓜?!”“不是吃,是玩!”“玩,南瓜有什么好玩的?”看我横眉立目的样子,先我半年到美国的丈夫笑了。“有一个好玩的节日就要到了,这个节日相当于美国孩子的狂欢节,南瓜是主角之一。”“是吗?”我将信将疑,不过当丈夫把一个黄橙橙的篮球大小的南瓜放入手推车时,我没有表示异议。   以后一段日子,坐车经过略偏远点的市区或郊区,总可以看到路边草地上摆设着几百个南瓜组成的“南瓜阵”,一旁立个小牌子写着:“3.99元一个”或“5.99元一个”,原来是农场卖南瓜。牌子下常常有个小箱子,路过的人停车挑好了中意的南瓜,就把钱放入那小箱子,买卖双方无须见面生意就做成了。我总有些纳闷,美国人买那么多南瓜干什么?后来才知道南瓜不仅在“万圣节”必不可少,在“感恩节”的晚宴上也是缺之不可的。   每年10月的最后一天是“万圣节”(Halloween),丈夫没说错,这真是孩子们的狂欢节。夜幕还未降临,孩子们就兴高采烈地穿上各式奇装异服,打扮成鬼怪精灵,或是童话中的人物、动画片的角色,挨家挨户上门去要糖,家长则远远地跟着。也有些醉心于该节日的大人们会在当晚举行化装舞会,群魔乱舞地直跳到夜深或天亮才尽兴而归。我们曾作为监护人,陪送女儿和一帮小朋友去要糖,看见孩子们也并不都是每一家都去敲门的,他们好像早就知道该敲谁家的门。观察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只有那些门前亮着灯的,放置着骷髅、南瓜、女巫等节日象征的房子,才是孩子们访问的对象。   南瓜增添了“万圣节”的喜庆气氛,门前放上几个大南瓜,点着南瓜灯(大多是塑料做的,可通电,有的可点蜡烛),那感觉就是不一样。我很喜欢孩子们敲门来家里要糖。每年我都会买好许多好吃的,块大点的小包装的巧克力糖,早早地点亮门口的南瓜灯,等着孩子们来敲门。门一开,孩子们喊着:“Trick or treat”,我笑着一边欣赏着他们各式各样、别出心裁的服装打扮,一边给他们一一发糖。拿到糖的孩子那灿烂的笑脸和甜蜜的一声“谢谢”会让我的心情特别舒畅,觉得自己也融入了那狂欢的氛围之中。   如果说精巧可爱、色彩鲜艳的观赏小南瓜作为屋内小摆设是一种生活情趣的点缀的话,那南瓜雕刻就给人以一种艺术的享受了。南瓜雕刻在传统上主要是雕刻杰克·欧兰腾(Jack o'Lantern),也就是俗称“南瓜头”的面相。杰克是爱尔兰民间传说中的有趣人物,很尖酸刻薄,调皮捣蛋,捉弄周围所有的人,甚至连魔鬼也是他取笑捉弄的对象。其实“万圣节”也起源于爱尔兰,他们雕刻镂空大萝卜、土豆、甜菜根等,里面点上蜡烛以吓走死后上不了天堂也进不了地狱因而到处游逛的野鬼杰克。后移民到北美的爱尔兰人发现南瓜又大又好看,就用南瓜来雕刻杰克·欧兰腾了。用杰克的雕刻像来吓唬杰克本鬼,这真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杰出典范。这一习俗迅速在北美传开,又反馈回欧洲,现也流传到别的洲,差不多可说是世界性的一个节日了,而南瓜雕刻的民间艺术也随之传开了。民间艺术家们采用形状各异、大小不一的南瓜雕刻出杰克·欧兰腾喜怒哀乐、凶恶诡异、调皮逗趣的各种表情,鲜明生动,妙趣连连。南瓜雕刻与欣赏(Pumpkin carving)是“万圣节”四个主要活动之一,另外三个是打扮成各式鬼怪精灵(Dress up)的样子,成群结队去要糖(Trick or treat),还有讲述鬼的故事(Telling ghost story)。每年“万圣节”来临的前半个多月,电视上就会充斥以鬼为题材的节目,各大电影公司也会推出新的鬼电影。“万圣节”也是一个消费旺季,是商家赚钱的好时机。包括服装、糖果、装饰、食品、玩具、聚会、舞会、看电影等等,仅美国人每年花在节日期间的钱就达140个亿。   大家都知道北美“感恩节”(Thanks giving)来源于几百年前欧洲的移民先驱们战胜艰难困苦,取得第一个好收成后的庆丰收活动。名为“感恩”,这第一是感谢上帝的赐与,第二是感谢北美印第安人的鼎力相助。火鸡、南瓜、玉米和枫糖这四样东西,在来到北美之前,欧洲移民们从来也没见过,是印第安人教他们猎养、种植和制作的。所以,这四样东西一直是“感恩节”餐桌上的传统食品。对南瓜抱有偏见的我听说南瓜馅饼竟是美国人“感恩节”大餐上的主食之一,还真有点不敢相信。接着我又猜想大概这南瓜馅饼也跟《红楼梦》中贾府的“茄鲞”一样,早就没了南瓜味了吧?直到“感恩节”前夕,各大超级市场都卖南瓜馅饼,并提供制作的方法,我才知道那南瓜馅饼里的“馅”的的确确是用南瓜做的。在北美,以南瓜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和菜谱少说也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之多,可以出一本厚厚的南瓜烹饪书。   从印第安人那里学来的种南瓜传统在北美移民中发扬光大,谁种的南瓜长得好、长得大都是很光彩很自豪的事。到底谁种的南瓜最大?这样就有了种南瓜比赛。这类比赛各地都有,每年举行一次,附近的农民都带着自己的大南瓜踊跃参赛。得了第一名的就被封为“南瓜王”,要隆重地授予证书并颁发奖金,还要给南瓜披红挂彩展览游行。最大的南瓜还要参加全世界的评比,但多年来都是美国和加拿大农民保持着世界纪录。1998年,一个重1092磅(约495.8公斤)的加拿大南瓜创下了当年的世界记录,1999年和2000年,这一记录被两个美国产的大南瓜相继打破。2001年竞争更为激烈,9月29日,一位美国农民刚以他的重1260.4磅(572公斤)的大南瓜被封为“南瓜王”,一星期后的10月6日,就因两磅之差不得不把“南瓜王”的桂冠拱手让给来自华盛顿州的另一位美国人,而另一个重1230磅(558公斤)的大南瓜却只能屈居第三名!   南瓜还是富有营养的健康食品、黄绿色蔬菜。南瓜含有糖类(葡萄糖、蔗糖、戊聚糖)、脂肪、维生素(VB、VC)、胡萝卜素、甘露醇以及丰富的瓜氨酸、精氨酸、天门冬氨酸、葫芦巴硷腺嘌呤等成分。南瓜性味温甘,具有补中益气、健脾暖胃的作用,还含有能分解亚硝胺的酵素,除了具有保健作用外,还能作药用。南瓜肉煮熟,摊于布上,敷贴患部可治胸膜炎、肋间神经病。南瓜瓤敷于患处可治火烫伤。南瓜籽炒熟取100~300粒,研细用蜂蜜调服,一日两次,可治绿虫、蛔虫、姜片虫、血吸虫等病。此外,炒南瓜籽是最诱人的风味小吃之一,南瓜花和嫩南瓜叶是口感绝佳难得吃到的鲜菜,连南瓜藤也是农家喂猪的好饲料。不知是不是北美的“南瓜热”又传回了国内,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的父老乡亲们现在吃南瓜成了一种时尚,也很讲究。中式的南瓜烹调更是包罗主食、副食、汤料、饮料、小吃等等,花样翻新,让人眼界大开。而观赏小南瓜开始登堂入室,南瓜雕刻也逐渐流行。   在北美待的这些年,使我对南瓜有了新的认识。南瓜不仅仅是一种食品,它给人们带来的快乐和享受是多方面的。每年秋天,一看见路边卖南瓜的农场摆下的庞大“南瓜阵”,就从心底里感到喜气洋洋的,因为又一个丰收的季节来到了。 南瓜馅饼(Pumpkin Pie) 用料:   9英寸的未烤制的Pie shell(馅饼面托)一个。   两个鸡蛋,打碎划匀。   16盎司煮好的又粉又甜的南瓜肉。   一杯(约八盎司)红糖。   一茶匙半Cinnamon(香料)。   半茶匙盐。   两勺化奶油或人造奶油。   一杯脱脂乳。   一茶匙香草液。   半茶匙Nutmeg(肉蔻粉末)。   做法:   烤箱开至华氏425度,把所有材料在一个大盆里搅拌匀称,将拌好的材料倒入烤盘上的馅饼面托,将烤盘放进烤箱烤制15分钟,烤箱温度调低至华氏350度,继续烤45分钟,或者把小刀插进饼中心后取出,刀上没有粘连物。把饼从烤箱取出略凉一会,即可切开食用。 流滴糖汁的树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北美印第安部落的酋长每天带着强壮的男人们出去打猎,归来时走进家门前,他都要习惯地把手中的石斧顺手劈插在旁边一棵大树的树干上,好像这棵树是他的兵器架一样自然。他家周围的树木全都是他的兵器架,至于他究竟把石斧插在哪棵树上,全凭他的一时兴致。那个3月的早晨,他和往常一样,把斧子从劈插着的树干上取下,昂首阔步地走了。没有人注意,从斧子砍伤的缺口处,开始流滴着树的汁液。顺着树干,树汁渐渐地下流着,浸湿了树底部一截微微隆起的树根,而树根下方恰好有一个树皮做的小水桶,   那是酋长的妻子头天去小溪打过水后随手放在树下的。树皮桶倾斜着,桶口下沿就在树根底下。于是,流到树根的树汁就这样一滴一滴地滴进了小树皮桶。到了要做晚饭的时候,酋长的妻子才想起要去打水。她急急忙忙地提起她扔在树下的树皮桶,手一沉,里边竟有小半桶水。她喜出望外,不加思索地就用桶里的水做饭了,也不管那水虽然看起来不脏,可怎么都有点不那么清亮透澈。当天的晚餐比以往任何一次的食物都要香,还带有他们从未品尝过的甜味。从此,北美印第安人发现了从树的汁液里可以提炼出糖浆,而那流滴糖汁的树就是北美特有的糖枫树。   这个故事在各个印第安部落世代相传,有许多不同的版本,人物也有所不同,如酋长的妻子换成女儿,但故事内容和主要情节则基本一样。由于没有文字记载,谁也说不清那究竟是什么年代。有人说是2000年前,有人说是1000年前,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是1600年前,相互争论不休。可以肯定的是,那的确是很久很久以前,这从那位酋长还用石斧打猎就可以判定。枫糖在印第安语中叫做“Sinzibuckwud”,意即“汲自树木” (Drawn from the wood),这名称明白无误地告知了枫糖的来源。几百年前,第一批欧洲移民不仅从友好的印第安人那里学会了猎养火鸡、种玉米和南瓜,还学会了用枫树汁制作糖浆。这也成了目前北美惟一的不是从欧洲带来的产业,一个北美独有的、被现代人高度推崇的生产绿色食品、健康食品的产业——枫糖业。印第安人教会那些移民先驱们制作枫糖的同时,也向他们转述了这个有关枫糖来源的传说。而把枫糖制作发展成一个产业的欧洲移民后代们,从来也没忘记是印第安人的聪明才智和热情友好才使他们免费得到了这个发明的“专利权”。在生产、介绍、出售和享用枫糖食品时,他们把这个故事讲给后代听,讲给他们的顾客听,也讲给后到的其他新移民听。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正站在一片枝丫光秃的枫林里。那是3月下旬的一个晴朗的午后,这个加拿大的早春之日,依然到处积雪,寒风萧瑟。尽管阳光很明媚,尽管我们都穿着厚厚的冬装,可还是感觉不到一丁点儿暖意。比起我们这些好奇而又怕冷的参观者们,毛衣外只套了件棉绒衣的导游丹尼尔显得格外神采奕奕,要不是他满头花白的头发,谁也不会想到他已是年近70的老人了。我想这故事他恐怕不知对人说过成百上千遍,可他却还是那么饶有兴味地叙述着,仿佛和我们一样都有第一次的心情。   丹尼尔耐心地为我们讲解为什么枫树汁液会含有糖分。当然不是为了提供给人类,而是枫树自身生长的需要。每年5月至8月间,枫树都在根部储存淀粉,为下一年春天枝叶萌芽开花准备养料。当早春冰雪融化的时候,枫树根部储存的淀粉就开始转化为糖,由树液运送到各个部位为生长季节做准备。而这带糖分的树液在树体内上下奔腾汹涌地流动的时候,也正是枫糖业工人开始收集树液、制作枫糖的季节。枫糖季节很短,一般从3月中旬到4月中旬,前后只有大约六个星期。有人问,怎么知道树液开始流动了?丹尼尔回答,看天气,温度,还要凭经验。我轻轻地有点自言自语地说:“不知树液在树干里流动的情形是怎样的?”丹尼尔竟听见了,他马上把裸露的右手掌贴在旁边一棵大树的树干上,有点狡诘地对我笑了笑,接着转为虔诚地闭上眼睛说:“用你的心去感觉它!”我脱去手套,学他的样将手掌贴紧树干,闭上眼睛静静地去体验。也怪,我的脑海中竟出现了一幅如动画般的树液流动图,我仿佛还听见了树液流动发出的像小溪浪花翻腾似的声响。我知道,那只是我的想像力在作怪。良久,我睁开眼睛,与丹尼尔会心一笑。   在我手扶处的另一边,地上贴树干放着一个桦树皮做的水桶,一根小木棍从一米高处的一个“V”形缺口斜垂进桶内,树的汁液就顺着小木棍滴落桶中。丹尼尔说这就是印第安人收集枫树汁液的原始手段。他又让我们上前看他身旁地上的一截大木头,那截深褐色、似乎年代久远的木头中心被掏空,装着一些水,像是一个容器。我们惊奇地听丹尼尔讲述古代没有铁器的印第安人制作枫糖的方法:那个中心掏空的木槽装满收集来的树液,旁边升着一堆燃烧不熄的篝火,火中放着许多大鹅卵石。当鹅卵石烧红了,就用树枝把石头夹起放入木槽,滚烫的石头遇水发出“吱吱”的声响并冒出白烟,蒸发掉一点儿水分。如此连续作业,树液中的水分一点点地被蒸发掉,最后形成略微稠粘的枫树糖浆。我们不由感叹,多么艰难漫长辛苦的过程,多么聪明能干勤劳的古代印第安人!   丹尼尔领我们来到表现早期欧洲移民制作枫糖的地方。这是一块林间空地,中心架设着一个大木头支架,吊着三口圆形大铁锅,锅下的木柴烧得“噼啪”作响,火焰熊熊。一位浑身牛仔打扮的身材高大的老人红光满面地迎过来,丹尼尔向大家介绍,这是彼特,也和他一样已经退休,只是枫糖季节才来此工作的。彼特的任务就是看守这三口大锅。第一口大锅装的是刚收集的新鲜枫树汁液,加热一段时间后倒入第二口大锅,再加热一段时间倒入第三口大锅,又继续加热直到枫糖制成。一般说来,40公斤枫树汁液只能加工出1公斤枫树糖浆。这三口大锅在此只是一个工作流程展示,在实际操作中,第一步和第二步都是分别有许多大锅在同时加热并且还要随时加入新的树液的。随后的枫糖制作历史中,圆铁锅独领风骚200年后,长方形的盒式平底金属大锅替代了它,那是因为盒式平底锅与火的接触面大,更节省木柴,也缩短加热时间。以后又有系列金属流槽式的蒸发器(Evaporator)风行了几十年,但还是没跳离加热脱水的窠臼。至于收集树汁的方法更是几乎一直保持原始状态,只不过树皮桶换成了木桶或铁皮桶,还是要用人力去一桶一桶地收集,当然装满枫树汁液的巨大木桶有马拉的大车运送。彼特监管的三口大锅周围的一片树林都是人们用木桶来采集树液的。   我看到那些枫树树干上都打有流滴汁液的小孔,有一个的,两个三个的,最多是四个。每个孔上插有一截小金属管,下面放置一个小木桶,接着流滴下来的树液。而那些孔都打在约1.4米高。丹尼尔说,打孔取树液是有严格规定的,不但政府颁布相关行政法律条文,行业协会也有详细的操作流程细则。只有40年树龄以上或直径25厘米以上的枫树才会出产有用的汁液,所以树龄小于40年或直径小于25厘米的树不允许打孔。孔深不得深于7.5厘米,再深就会伤害树了。树的直径是决定打多少个孔的依据,25厘米到36厘米的树只能打一个孔,62厘米以上的树最多能打四个孔。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一棵树被抽取的汁液超过5%,以保护枫树不至于因此而受到损害。一棵适龄的糖枫树大约每个白天流出2至5升的汁液(低于零度以下的夜晚树液不会流动),全季节每棵树平均流汁35升至50升,可出产1至1.5升枫树糖浆。真没想到,仅一个提取树液的小细节就有如此多的讲究,如此深的学问!   我们在枫林中继续前行,发现这边的景况独特。只见每棵枫树的一米多高处都缠绕着一圈白色半透明的塑料管,这一圈塑料管上好像长着几个触角,向上几寸直接探入树干,我知道那触角就连接着汲取汁液的小孔。树与树之间又有更粗一些的绿色塑料管相连,最后一根最粗的蓝色管子通往林中的一栋小房子。无须丹尼尔解说,我们也猜到这就是现代的枫树汁液自动收集系统,那小房子就是拥有现代最新技术的制糖车间。   一进小房子里的一间屋子,注意力便被一个占了屋内一半空间的横卧的银色大金属罐吸引住。操纵机器的凯瑟琳是一位中年妇女,她告诉我们,这是一台浓缩装置(Reverse Osmosis),装有真空泵的管道系统把从树林自动收集的树液直接送入车间,经过此装置浓缩三至四次,然后再加热成糖浆,比以前普遍使用的蒸发器(Evaporator)既节约能源又缩短加热时间。因为采集的新鲜树液不能存放,所以在整个季节中,这里都是24小时工作。   最后一道工序制糖是无菌作业,我们不能进去参观。在制糖车间的旁边有一个像凉棚似的三面是墙一面敞开的地方,丹尼尔指着一字儿排开的三张长条桌上说:“请大家品尝刚制出的枫树糖浆和糖块!”第一张桌上摆满了小纸杯,里面装的是半杯浅琥珀色的糖浆;另两张桌子上各放着几个大托盘,盘里是白色和棕色两种颜色的糖块。我们兴致勃勃地逐一品尝了那还带着点温热的糖浆和糖块。甜味与一般的糖没什么大区别,吃完,只觉口中仍留有一种独特的清香,那是吃别的糖所感觉不到的。   流滴糖汁的枫树只长在北美,分布在加拿大的东南部四省安大略(Ontario)、魁北克(Quebec)、纽伯朗斯维克(New Brunswick)和诺瓦斯科夏(Nova Scotia)以及美国东北部西起明尼苏达(Minnesota)到东北角的缅因(Maine)共14个州,所以枫糖只出产于美加两国。美国的产量约为三分之一弱,加拿大约为三分之二强。而魁北克是加国枫糖的主要生产地,占到全加产量的80%以上。安大略的产量只是全加的10%左右,每年就直接创造1500万元以上的年收入。世界其实也就是美加两国枫糖业的年收入至少在20个亿以上。如果再加上枫糖业所带动的旅游和相关的食品加工业,那年收入就更为可观了。由于枫糖采自天然,制作也顺应天然,不仅具有独特的清香甘甜,还极富铁、钙、维生素B1和B2等人体不可缺少的要素,又不含任何脂肪,作为甜味剂和调味品,特别符合和满足当代人追求健康长寿的要求和愿望,因而世界各地对枫糖,主要是枫树糖浆(Maple syrup)的需求还在不断增加。枫糖业的前景一片光明,充满勃勃生机。   我一边吃着糖,一边还向丹尼尔讨教着一些问题。他看我对此挺感兴趣,也乐于一一回答。我从而得知,丹尼尔就是这个枫糖农场的主人,他们家从他祖父起到他经营枫糖农场已有三代了。一棵枫树的寿命在200年以上,可以产出枫糖的时间至少也在150年以上。枫糖是每年北美农业的第一个收成,一个非常特殊的收成。一般来说,一个枫糖农场的经营要有利润,至少得有1000棵以上适龄的糖枫树的规模。但现在枫糖业也与旅游业紧密结合,利润就大大提高了。每年的枫糖季节,都有成千上万的游人从城市涌向市郊和山区的各个枫糖农场,游玩、用餐加采购枫糖产品、纪念品,甚至还住上一两晚。像丹尼尔的农场,有枫糖制作的历史发展介绍、实物展览,进门参观一人五元,仅门票收入就很可观,还有小卖部直接出售枫糖产品,更有一个餐馆供应用枫糖做调味品的系列产品,如煎饼(Pan Cake)、蛋糕(Cake)、小甜饼(Cookie)、华夫饼(Waffle)、馅饼(Pie)等等。在安大略省,有80%的枫糖产品都是在农场的大门里就销售出去了。   我在小卖部里买了几小瓶包装精美的枫树糖浆和做成枫叶形状的白色枫糖块,又到餐馆里吃了两块浇淋着枫树糖浆的煎饼,随后,满嘴含香地与同伴们又回到枫林中去漫步。   枫树是个大家庭,据说全世界共有200多种以上(一说是150多种)的枫树。原产于北美的枫树有13种,加拿大只生长着其中的9种。中国也有很多枫树,我小时对枫树的最深印象除了秋天的红叶外,就是它那像小球似的带刺的果实叫“枫球”。北美的糖枫(Suger Maple)和其它几种可提取糖汁的枫树黑枫(Black Maple)、红枫(Red Maple)和银枫(Silver Maple)的种子却不是球状的,而是长圆形两端带翼,因其翼片很像直升机螺旋桨的叶片,所以被人们叫做“直升机”(Helicopter)。当种子随风飞去,落地时总是两个翼片先插入地,就此稳稳地留在那里生根发芽。糖枫的材质是硬木,通常被称做“硬枫”(Hard Maple)而与红枫银枫之被称为“软枫”(Soft Maple)相对。用糖枫木材制作的家具、地板以及房屋外墙板(Siding)都十分坚固耐用。黑枫与糖枫的汁液含糖量差不多,也是枫糖制作的主要来源之一。红枫和银枫非常相似,常被人一并看做红枫,虽也能提取汁液制作枫糖,但产量不高,不具有糖枫和黑枫所拥有的高经济价值。不过,它们的树叶在秋季却是最鲜艳夺目最富有诗情画意的桔红、鲜红和殷红,秋叶以它们的树叶为代表而与红叶同义。糖枫的秋叶则是金黄色的。   记得丹尼尔告诉过我们,这林子里是清一色的糖枫树,秋天里将是一片金黄。眼下看周围那一棵棵糖枫树,虽枝光叶净,仍然英俊异常,树干高大粗壮挺拔,直冲宵汉的树顶令人有仰视帽脱的感觉。一阵风低低掠过,卷起一些地上的积雪,枯叶迎面扑来,衣袖遮掩过后再抬头看枫树,枝丫却是纹丝不动,不禁赞一声:好个潇洒伟岸大丈夫!也难怪加拿大人这样喜爱枫树,誉之为国树。甜蜜的枫糖,坚硬的枫材,艳丽的枫叶,生翅的枫果,从食的美味到用的实惠,从赏心悦目怡情到激励梦想飞翔,枫树给人们带来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试看树的成员里,还有谁能与枫树比美?   这一趟枫糖农场之行,让我大大地增长了见识:遇上了一位好导游丹尼尔,接触了一个新产业枫糖业,亲口品尝了一种从未吃过的糖枫树糖,倾心爱上了一种特殊的树,那流滴糖汁的树——糖枫树。 枫树糖浆菜谱 枫树糖浆用于美食烹饪中可替代白糖、红糖等作为甜味剂,可作调味酱,烧、烤、炒、蒸和凉拌皆可用;放于食物表面当佐料,如淋在Waffle和Pan Cake上;并能作为配料使各种菜肴食品增添独特风味。   柑桔枫糖鸡翅   用料:   一杯半Buttermilk。   三分之一杯枫树糖浆。   两个柑桔,去籽去皮,切成小块。   一茶匙Cinnamon(香料)。   20个鸡翅膀。   做法:   将调料拌在一起,加入鸡翅码味至少两个小时,隔时翻动一下。随后用烤箱烤或BBQ或红烧到收汁起锅。 软壳蟹   Outer Banks是一串用公路、桥梁和轮渡连接起来的岛屿,位于美国东海岸的中段。在世界各地都建起或打算兴建横跨海峡的如虹长桥和海底隧道的今天,搭乘汽车轮渡对孩子来说,是一段回顾海上交通工具历史的好经历。在那几个较大的岛上分别有好几座在美国或北美历史最长的灯塔,它们的造型、颜色、高度、用途和历史都是很值得一看的。 5月下旬的“Memorial Day”(阵亡将士纪念日)长周末,我们从乔治亚州出发,驱车一整天,直奔北卡罗莱纳州,在离莫荷德(Morehead)不远处的一个小岛西达岛(Cedar Island)上过夜,准备第二天一早就乘轮渡去Outer Banks。   当晚,我们在这家岛上惟一的旅馆附设餐馆吃晚餐。那时我们来美不久,除快餐外还没吃过正经的西餐。女招待问我们点什么菜,我们毫无主意。灵机一动,问她有什么特别的菜式,她说有一道季节名菜,没印在菜谱上,平日很不容易吃到,问我们是不是品尝一下。由于我的英语不是很好,女招待说话又特别快,我没有听清菜的全名,只听到什么“螃蟹”。一听到和螃蟹有关,丈夫和女儿马上想到剥壳的麻烦,不敢尝试,点了虾和其它菜。我受好奇心的驱使,想知道所谓季节名菜究竟是怎么回事,非常勇敢地点了这道特别的“螃蟹”。等女招待端上来一看,却是三只去壳的油炸蓝蟹。我对餐馆厨师的剥蟹壳手艺之高超啧啧称奇:只把那坚硬难剥的铠甲给去掉了,而螃蟹却是毫发无损,连那两只大钳和八条腿都完整无缺地保留在原位。带着对厨师的衷心佩服,也带着对西式烹调的好奇,我们三人分享了那三只没壳的螃蟹(事实上是丈夫和女儿分别用一些虾和鱼从我这里换了两只螃蟹)。   七岁半的女儿老在学校吃饭,还因学法语曾经多次随全班去过法国餐馆就餐,对如何吃西餐已不陌生。她特别喜欢番茄酱,不管吃什么都要洒一些,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她拿起桌上的番茄酱瓶子,把螃蟹染得红红的,又用餐刀把它切成小块,慢慢送进嘴里。我看见盘子里有两片柠檬,估计是用来当调料的,就拿起挤了几滴汁滴在螃蟹上,然后左手叉子右手刀地分切。丈夫则什么也不加,横一切,竖一切,把螃蟹分成四块,用叉子扎起一块就塞进嘴。三人三种吃法,虽然不一定合乎吃西餐的规矩,倒也自得其乐。而且,餐馆的设计是“火车座”似的高靠背座位,有相对独立的空间,也不用担心旁人笑话我们不懂规矩。螃蟹裹了薄薄的一层面粉,炸得外焦里嫩,吃在嘴里又香又酥又软,我们一时真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佳肴了。吃着吃着,我感觉到那螃蟹还有一层薄薄的、软软的皮。仔细一看盘里剩下的,可不是吗,炸酥的面粉层下的确有一层皮!我知道螃蟹的硬壳下是没有一层软皮的,这么说,这螃蟹不是被厨师剥了壳的?丈夫也仔细研究了好一会儿,同意我的看法。我们恍然大悟,怪不得那女招待说是一道季节的名菜,原来我们吃的是“软壳蟹”,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软壳的螃蟹!   好多年过去了,我们仍然对那软壳螃蟹留恋不已,终于又筹划了一次远行,专门去莫荷德,寻找那想念多年的美味。因牢牢记住了女招待说过的季节性,出发日仍旧选在5月下旬的“Memorial Day”长周末。   莫荷德是个海滨城市,大西洋海滩(Atlantic Beach)就像一道海中的长堤护卫着它。莫荷德也是一个渔港,出产虾、鱼、牡蛎等各式海鲜,最著名的就是金枪鱼(Tuna)和软壳蟹。人们说,在那最热闹的水前大街(Water Front Street),你随意挑选一个门前熙攘的餐馆进去,都能品尝到非常可口的海鲜。此外,在莫荷德和它旁边的大西洋海滩市(Atlantic Beach City)都有伸入海中的钓鱼码头(Fishing Pier)和去深海钓鱼的渔船,喜爱钓鱼的人们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等因素选择钓鱼的方式,反正不管哪种方式,你都不会空手而归的。运气好的话,出海的人们还能钓上一条大金枪鱼,领略一下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描写的与大鱼搏斗的情景,带着一个好渔民的自豪感和成就感乘风归来。   我们在水前大街上走了一个来回,目光锁定了一家餐馆,只因那餐馆门前排着挺长的队,此外还有许多人聚集在门两旁的人行道上,似乎在等着什么。上前一问才知道是一个一百多人的大party晚些时候将要在此餐馆举行。这门外的长队和等候的人群显得这餐馆格外人气旺盛,我们当即决定就是这家了。餐馆很大,据说是一个世界闻名的餐馆,有百多年的历史。餐馆内也热闹非凡,人来人往。几位领位员忙着安排新进门的顾客,男女招待们端着装食品饮料的托盘穿梭于各桌位之间。餐厅分成几个部分,此外还有一个出售纪念品的小卖部和一个展览处。小卖部的收款台前排着几条长队,那是购买了纪念品的顾客在排队等付钱,几位收款员都忙不过来。一位年轻的女招待来招呼我们,她自我介绍是一个二年级的大学生,趁夏天放暑假来打工。菜谱上,以软壳蟹为主的菜式有十几二十种,这回我们要了两份以不同方式烹调的软壳蟹,又要了女招待推荐的虾仁。美美地吃完晚餐,我们在小卖部买了纪念品,又走进了展览处仔细观看。我看到一本大大的有两三块砖头厚的老式签名册,翻看了一下,发现在此就餐的人确实来自世界许多国家,当然还是美国人最多。展览处的墙上贴着挂着餐馆的历史介绍和各个媒体对它的报道、照片,尤其让我感兴趣的是发现了关于“软壳蟹”的介绍。我们终于弄明白了这软壳螃蟹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世界上并没有所谓“软壳蟹”这样一个品种。蟹是甲壳类动物,天生的披盔带甲,螃蟹的硬壳就像是一件护体的铠甲,螃蟹的身体躲在铠甲里不断长大。当里面的身体长得铠甲都容纳不下了,那就是到螃蟹换新衣服的时候了。螃蟹的一生中要蜕很多次壳,也就是说,所有的螃蟹都会在某个时候成为软壳蟹,而真正能形成商业规模又美味好吃的软壳蟹惟有“蓝蟹”(BlueCrab)一种。蓝蟹由于公蟹的蓝色大钳子而得名,但母蟹的大钳子尖上却有很鲜艳的桔红色。因此区别蓝蟹的公母不必费事去查看其腹部是尖脐圆脐,一看大钳子的颜色就知道了。蓝蟹的个头不大,拿尺子横着测量,成蟹连曲折着的足部也算上才约八英寸宽。蓝蟹从幼蟹长大到成年约需12个月到18个月,即使是蓝蟹,蜕壳后其大小适合吃的时候也只有少数几次。每年的5月是蓝蟹蜕壳的季节,捕捞软壳蟹得准确掌握时机,一定要在蓝蟹将要蜕壳之前捕捞出海,因为蓝蟹蜕壳后只有短短的两个小时是软壳的,若让它们仍留在海水中,24小时就又变成硬硬的铠甲了,当然如要变回正常时的硬度,也需两天左右。在美国,只有四个州出产软壳蓝蟹:马里兰、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和路易斯安那。因此软壳螃蟹不容易吃到,且价格也比硬壳蟹贵得多。近年来,软壳蟹作为一道特色风味菜,越来越闻名,每逢季节时,有许多人像我们一样,专程从外地赶到出产地来尝鲜。   将要蜕壳的蓝蟹叫做“Peeler”(蜕壳蟹),辨认“Peeler”是有诀窍的,窍门就在螃蟹最后的两条腿上。螃蟹的两条后腿与其它六条腿长得不一样,腿下端不是尖的而是扁平,就像船桨的下端,事实上应称为鳍足。当蓝蟹要进入蜕壳状态时,它两条鳍足的第二节边缘的颜色会产生变化。当边缘呈现淡淡的一条白线时,蓝蟹在大约两星期之后就会脱壳。白线转变成粉红,说明还有一星期就到日子了。粉红逐渐加深至红色,并沿着边缘形成一条非常明显的红带状,那两天之后就是蜕壳的时限了。如果鳍足的扁平下端上出现裂纹,就是最后阶段“Rank Peeler”,那一两个小时之内蓝蟹就要从旧壳的下部奋力破壳而出,变成一只软壳蟹!   捕蟹人捕捞到“Peeler”后,根据蟹鳍上的颜色区分,将相同蜕壳日期的蟹放在一起,装在一个浮箱中放入海水中泡着,等到了“Rank Peeler”的阶段,就要脱离海水,这样蜕壳后的软壳蟹才不至于马上变成硬壳,可以运送到各地的市场和餐馆去。   第二天,我们又到另一个餐馆再次品尝了软壳蟹,总算把七八年来对这一美味的思念彻底地了了。人们常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原因想必是螃蟹的模样难看,八条腿支支楞楞地不说,还加上两只耀武扬威的大钳子,谁能想得到那坚硬的铠甲下还隐藏着如此美味呢?我更认为,那第一个发现螃蟹蜕壳规律的人是个真正的聪明人。借了他的聪明,我们这些怕剥蟹壳麻烦的人也能吃到蟹肉,而且吃得这么容易,这么完整,这么痛快。由此而得出,干什么事,第一要有勇气,第二要有智慧。吃螃蟹是这样,做别的事情也是这样。 软壳蟹菜谱:   1. 炸蟹: 烹饪软壳蟹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油炸。首先在面粉中加好一定量的“Seasonal Salt”(调味盐,加入花椒、胡椒等香料和作料混合好的盐,超级市场可以买到,也可根据各人的喜好自己调制),将洗净控干水的软壳蟹放入面粉中,直到全身裹满一层薄薄的面粉,在油锅里煎炸得两面皆 黄,取出放在铺好纸巾(PaperTowel)的盘中,纸巾可吸掉一些残油。可以就这么直接吃炸蟹,根据各人爱好加调料,例如浇上烧好的奶油柠檬汁或甜酸酱、辣味酱。   2. 炸蟹三明治:   把炸蟹夹在做汉堡包的面包里,洒上番茄酱或“TartarSauce”(一种用蛋黄、碎酸菜、橄榄油、香葱等调成的酱),另外放上一两片生菜或西红柿。   3. 炸蟹沙拉:   生菜切好,拌上“Ranch” 沙拉酱,与炸蟹一块吃。 后院的苹果树 几年前,我们曾租住在一栋三层的镇屋(Town House)里。这里是一个闹中取静的地点,位于大多伦多市北约克的一个重要交叉路口附近。我们很快发现,这条东西向的小街以及周围好几条路都是各以一位音乐家的名字命名的,有贝多芬、李斯特、勃拉姆斯、拉摩等,看来早年规划这一小区的人特别热爱音乐,崇拜音乐家。 镇屋座南朝北,十栋相连,呈东西向沿路南排列,我们是最西头的一家。我们与一墙之隔的东邻相连的不仅有门前的车道、车库,还有仅隔一道木栅栏的后院。小小的后院三面围着一人多高的木栅栏,约有40平方米左右,分成两半:靠房子这一半铺着一块块二尺见方的水泥砖,另一半是绿茵茵的草地。依着砖墙的两角各有一棵二三米高的红豆杉,是我很熟悉很喜欢的一种树。西南角是一丛红艳欲滴的玫瑰,东南角则是一棵树干足有一人合抱之粗、树冠大如巨伞的苹果树。   5月底来看房子时已近黄昏,等到楼上楼下转了一遍,最后从车库的后门进入后院时,天差不多全黑了。夜色朦胧中,我指着东南角的大树问了声:“那是棵什么树?”房屋经纪人回答说:“苹果树。”别的她没多说,我们也没再问。据房屋经纪人介绍,这房子已有25年历史,由此估计这棵苹果树可能是这座房子的第一位主人亲手种植的。   我们是function(7){return NumArr[7]}月function(1){return NumArr[1]}日那天搬进来的。当搬家公司的人离开后,我打开一楼书房的落地玻璃门走进后院,“天哪!”我忍不住地大叫了一声。丈夫闻声急步跑来,只见后院一片狼藉,我正看着那滚落满地满院的苹果发呆。抬头看看那棵树阴遮盖了我们四分之一的院落,并延伸至东邻家的后院及栅栏外的公共草地的苹果树,被累累硕果压得树枝低垂,似乎提前抖落了这么满地的青果子,仍然不负重载。没说的,顾不上收拾别的,第一件要先做的事就是捡拾这满地的烂苹果,不然,这里就会是蚂蚁、虫子、松鼠和鸟类的聚餐大会了。事实上,这聚餐大会已经开宴多时了,地上随处可见被虫子咬了一半或留有鸟嘴啄印的苹果和一队队忙着搬运的蚂蚁,还有那我进来时才窜上树现仍趴在树上等候时机的松鼠。丈夫、女儿和我三人捡的捡,扫的扫,忙了一个多小时才把后院打扫干净,那些烂苹果装满了一个黑色的大垃圾袋,足有二三十斤。   以后,我们就多了一件苦差事了。几乎每隔两三天,就得去后院包括栅栏外收拾一次,一星期少说也能装满一两个超级市场买东西用的塑料袋。要是前一天下过雷阵雨,那掉落的苹果数量还要多。有时我从栅栏缝里看到东邻的后院也落了许多苹果,却不见人来收拾,倒有一群麻雀很快乐地在那里飞起又落下与两只松鼠玩游戏。不知怎的,我心里产生了一丝负疚感,到底这棵苹果树是长在我们的院子里。   我们的邻居是一位从香港移民来的矜持的单身汉,约三四十岁左右。我们不懂粤语,他也听不懂国语,因此假如碰见相互打招呼都是用英语。由于大家都忙,其实碰面的机会很少。相比之下,路对面一栋平房里住着的一对白人老夫妻倒是热情得多,第二天就来和我们打招呼,自我介绍。后来有一次看到我们新买的乒乓球桌因包装盒太大无法抬进门时,老先生还主动过来帮忙,让我们感激不尽。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丈夫和女儿到路对面拐角的小公园打羽毛球去了。我在二楼厨房里忙了一会儿,来到朝南的客厅靠窗的沙发上坐下想看一会儿电视,就听见后院发出一阵阵“哗啦啦”、“哼哧哧”的声响。我从窗户居高临下看去,原来我们的邻居正在与那棵苹果树“打架”呢。有一根碗口大的树枝斜伸过栅栏,与分隔我们两家的木栅栏恰成45度角,因结了太多的果实压得枝条弯下只有一人高。邻居可能对它“侵犯领空”的可恶行径极为愤怒,誓要把这“侵略者”赶出去。他正奋力地推着这根树枝,想要把它推过栅栏。眼看着他就要成功了,一松手,树枝又弹回去了,“劈里啪啦”地还掉下好几个苹果。如此几个回合,他又累又气地“啊,啊”叫了起来。最后一次,他攒足了劲,总算彻底地把树枝推过了栅栏,只听见“啪啦”一声,树枝断裂了,他愣住了,停了一会儿,但接着还是神情坚决地把那根树枝的所有枝枝桠桠都推过了栅栏。我在窗口看完了这一场惊心动魄的“人树大战”,竟一下滑坐在沙发上,觉得浑身无力,好像比邻居或是树还要累似的。好在邻居也就到此为止了,并没有对其它更高一些的也“侵犯”了他的“领空”的树枝采取同样的制裁措施。   日子一天天过去,往下掉的苹果有所减少,留在树上的苹果越长越大,由青变浅绿,又逐渐变成淡绿泛粉白。我原想结一树的红苹果倒也好看,但看来这苹果丝毫也没有要红的意思。不过那枝被折断的树枝却没有死,生命力极旺盛地继续挂着果,还长出新叶来。我顺手从上面摘下一个拳头大的淡绿泛粉白的果子,洗干净尝了一口,微甜多酸又面面的,不是当水果吃的,可能是那种用来做苹果酱的品种。此后也就没再管它,苹果落下来就捡起随垃圾扔掉,直到9月中,苹果都落完了,这年的捡苹果任务算是结束了。   10月初,房屋经纪派来两人给苹果树修枝,稍低点的树枝包括那根折断的枝都被锯了,伸向邻居家的枝条仅为了树的平衡保留了几枝,其余方向也都被剪得稀疏了许多。我暗地里庆幸着,明年我就不用捡那么多的烂苹果了。   第二年苹果树开花的时候,父母万里迢迢探亲来了。进了门,没顾上喝口茶,老两口就忙着楼上楼下、前院后院地视察一遍。打开一楼书房的三道落地门(两道玻璃门,一道纱门),还没进入后院,就闻到了一股股清清甜甜的香气。后院东南角那棵苹果树经过修枝后长得格外好,披着满树白里透粉的飘香花朵逗引得蜂飞蝶舞。就像身有异香的文成公主亭亭玉立,友好安然地看着环绕的蜂蝶从而被聪明的松赞干布的使者一眼就认出来一样,父亲惊喜地说:“你们有棵苹果树?”母亲也欣喜地说:“开这么多花,今年一定是大年,可以结很多苹果了。”早年当过一个农林科研所负责人的父亲以行家的眼光下判断:“这树需要追肥。”母亲则回忆起我们姐弟四人小时候分吃一个苹果的往事。而我却只能实话实说地告诉他们这棵树结的苹果不好吃。两位老人听了,没说什么,但我分明看到他们眼中闪着不太相信的神色。   父母很快适应了在这异国他乡的生活。这一片住有不少华人,不几天,父母就新结识了七八位老年朋友,有定居在这里来自香港、马来西亚、印尼的,还有也是从中国大陆来探亲的。每天一早一晚,他们都去路对面拐角的小公园会面,早上分散于草地树下锻炼身体,各有各的锻炼法;傍晚围坐长椅谈天说地,交流异国生活的心得见闻。   不久,在父亲的临场指导下,我买了两袋羊肥料和几袋表土(Top soil)。施肥方案由“半个农林专家”的父亲做出并具体实施,把肥料分别埋入后院的四个角落,大概东南角的苹果树较为受宠一点,多得了几捧肥土。也许正如母亲说的,这年是果树的“大年”,花谢后,满树的小苹果比头一年还要多。父亲说最好是间间果,但因遭到我们的强烈反对,实施起来也确有实际困难(我们没梯子,工作量太大等),只好作罢了。说也奇怪,这一年也有过几次大的雷暴雨,苹果树却很少掉果。也可能是父亲给树施了肥的缘故,或者是“大年”果长得结实些,不管怎样,我乐得少了捡烂苹果的麻烦。   7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我从外面回来,放下包,母亲马上给我端来一碗羹。我又热又渴,拿起勺就喝,嘿,酸酸甜甜的,又清爽又解渴,味道还不错。母亲喜滋滋地站在一旁看着我喝,听我说好喝,她的脸上顿时笑开了颜。“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苹果羹。”我毫不迟疑地回答。母亲点点头,欲言又止地露出难以掩饰的得意之色。“哦,我明白了,您是用……”我恍然大悟地指指南边后院,没等我接着说,母亲就急不可耐地承认:“就是,就是,我用这树上的苹果做的。”母亲说在家乡时她常做水果羹,这是她和父亲都特别喜爱吃的。尤其在请客时水果羹更是母亲菜谱上一道少不了的羹汤,既可作饭前开味品又可作饭后解腻汤。而做水果羹的主要原料最常见的就是苹果,而且要买那种面面的苹果。几天前她就试着用树上掉下的几个没摔坏的苹果做了羹,老两口尝了都觉得比以前在国内买的不新鲜的过熟的面苹果做的羹要好吃得多。今天特意多做了些,让全家都尝尝。要是大家都喜欢,那满树的苹果不就派上用途了吗?   苹果羹受到全家普遍欢迎,打那以后,母亲每天都做一大锅苹果羹。同是喝苹果羹,一家人却有着不同的喝法。父亲母亲喝温的,既不伤胃又解暑;我们三人则喝冰箱里冰过的,痛饮过后透心凉,大呼过瘾。各自以自己的方式享受着这一美味。   周末,照例带父母出外郊游。还是往南边的尼亚加拉地区去,大瀑布已看过了,这回去的是湖上尼亚加拉(Niagara on the Lake)。躲开大瀑布人来人往的喧闹,我们在那静谧的风景如画的地方享受了一上午的美妙时光。吃过野炊的午饭后,我们来到一个挺大的专门出售当地农场产品的乡间商店闲逛。大瀑布周围是安大略省重要的农林产区,除蔬菜和粮食作物外,还出产樱桃、葡萄、苹果、桃、梨、杏和草莓等各种水果。这商店以水果产品为主,到处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经过加工的果酱、蜜饯和干果供人们品尝。我随手拿了片苹果干请母亲尝尝,母亲连声说好吃,又叫父亲来尝。父亲边吃边点头时,母亲宣布,她决定回家就动手做苹果干。   母亲是个说干就干的人,一个星期以后,她就把第一批试验品生产出来了。全家每个人都成了评鉴专家,尝完母亲的试验品后得提交鉴定报告。结果,全体专家,包括母亲自己一致认为,苹果片切得太薄,致使果干不但难嚼也缺乏足够诱人和回味无穷的味道。当惯妇女主任、厂长和工会主席的母亲原本对家务事几乎一窍不通,直到退休后才老来当家,执掌家政大权,同时学做家务。十几年下来,不仅理家得心应手,连烹饪厨艺也连续跳跃好几个台阶。母亲的长处在于她能极为虚心地接受专家指导,且再接再厉地去进行科学实验。学做家务,学烹调是这样,此次做苹果干更是这样。功夫不负苦心人,母亲的努力获得巨大成功,终于制出了一批口感绝佳的新产品。这回,裹着蜜汁的,又香又甜又带点酸的,有嚼头有余味的一小盘被女儿命名为“姥姥牌”的苹果干,不过十几分钟就被专家们一扫而光。   试验既已成功,大规模生产也就开始了。首先是收集原料阶段,说白了就是摘苹果。摘苹果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容易的部分是长在低矮处,伸手可及或是搬一个凳子就能够着的苹果。这部分苹果不劳我操心,父亲毫不费劲就采摘了。长在高枝和树顶的苹果就难摘了。我们没梯子,也不想光为摘苹果特意去买一架,只能另想办法了。爬上树去摘倒是一个办法。不过我们不能依赖我丈夫,他很有些份量,贸然上去存在着压断树枝的危险,再说他上班地点太远,每天早出晚归的也指望不上他,母亲又不耐烦等待下一个周末。父亲跃跃欲试地想爬上树去过过已五十多年没爬树的瘾,被我严词阻止了。女儿上学去了,患有心脏病的母亲更不是可以考虑的人选。惟一能担当此重任的就是既有儿时爬树经验又身轻如燕而且星期一下午还有空的我了。我不负众望地爬上树去,父亲在树下给我当助手。一切顺利,大部分苹果都采摘了,只剩下树顶的几十个。我先是摇晃树枝,后又用棍子拨打,总算全部都收获了。看看摘下的苹果,桶装满了,盆装满了,还另装了两大塑料袋,估计至少有一百多斤吧。再加上做苹果羹已吃去的几十斤,苹果的全部产量绝对超过200斤,真是大丰收啊。   接下来的就是洗、切、晒三道工序,全由父母两人亲手操作。用木板搭在几个凳子上的晒台架设在朝南的后院水泥砖地上,灿烂的阳光如不知疲倦的顽皮孩子从早7点就在那里玩耍,直到晚8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一星期后,苹果片晒好了。随后的工序至关重要,母亲宣布“独裁”。晒干的苹果片洗净了,拌上少许盐,放入我们蒸馒头的大蒸锅里蒸上两三个小时,晾凉后再加入糖汁拌匀。最后一道工序还是晒,不过不再放到外面去晒了,那样难免会有虫子慕味前来。为了保证苹果干的上好品质,必须有严格的卫生标准,母亲将苹果干分开置于好几个大盘和大盆中放在客厅里晒。客厅朝南,阳光透过两个落地大窗户照射进来,虽不如后院光照时间长,但也是最佳晒物地点了。晒到苹果干上的蜜汁半干时,我们就开始吃了。其实,带有蜜汁的苹果干是最好吃的。因我们没有那么多瓶瓶罐罐来装,再说有蜜汁的苹果干也不能久放,母亲只好把剩下的苹果干都晒得比较干。   母亲是好客的,也是愿意把自己丰收的喜悦与朋友分享的。于是,有不少人,包括父母每天公园里相会的朋友们,还有我的朋友都尝到了母亲做的苹果干,并且也都知道了我们家后院那棵苹果树的故事。这些苹果干受到了普遍的赞赏,特别是得到了女士们的青睐,我想这可能是由于女士们的品味能力和鉴赏水准要高出男士们一大截的缘故吧。   快乐团聚的半年时光一溜烟地逝去,10月间,父母要打点行装准备回国了。父亲在白求恩故居给他的一位爱集邮的老朋友买了加拿大发行的纪念白求恩的邮票,母亲却被出国前她朋友的一句话给难住了。她的朋友说:“你从加拿大回来,别的都不用带,我们也都不缺,要带就带点我们在这从来没吃过的东西吧。”什么吃的东西加拿大有而中国没有呢?我想来想去只有枫树糖浆,这可是北美特产,别的地方都没有。母亲认为枫糖充其量只是调味品,不能算吃的,当然可以考虑,但确实不是最理想的满足她朋友要求的东西。突然,母亲两眼闪光:“我差点忘了,这苹果干不就是最合适的东西吗?”我有些不赞成地说:“谁没吃过苹果干呢?”父亲倒非常赞成母亲的话。他认为苹果干固然中国有,可我们的苹果干是独一无二的。其一,苹果是长在他们女儿家的后院;其二,苹果干是母亲亲手制作的,这原料产地和加工地点都是加拿大;其三,这苹果干的味道不比任何商店卖的差,甚至还要好。于是,就这么决定了,母亲把她亲手制作的“加拿大苹果干”作为带给她朋友的礼物。   从机场送行回来,我一下子就觉得屋子里空落落的。书桌上还摆着父亲教他的外孙女儿画山水的纸张笔墨和颜料盘,厨房里好像还晃动着母亲忙碌的身影,可实际上此刻他们已飞在几千里之外的高空上了。父母在这儿的日子,是我自插队离家后近30年与他们在一起生活时间最长的一次,我感到我从来也没有像这次一样与他们这么贴近。也许是自己日益年长,才能逐渐理解和懂得父母之心,才知道天伦之乐的确切含义吧。   信步来到后院,坐在父亲亲手钉做的小方凳上,我久久地看着那棵苹果树。它已经开始落叶了,秋风吹得树上的叶子“哗哗”作响,几片叶子旋转着飘远了,一片树叶则落在了我脚边。我一点也不为苹果树感到苍凉,我觉得它一定很满足,因为它的果实浪费了多年,总算派上了用场,为人们带来了快乐和享受。 烤苹果饼 用料:   六个苹果,富士或黄香蕉均可。   一杯面粉。   三分之二杯白糖。   一茶匙Baking Powder。   四分之三茶匙盐。   一个鸡蛋。   三分之一杯化好的黄油或人造黄油。   一茶匙Cinnamon (香料)。   做法:   将苹果洗净,每个切成六瓣或八瓣,去果核,整齐放入烤盘中,搅匀面粉、白糖、Baking Powder、盐和鸡蛋,均匀洒在苹果上,再将化好的黄油或人造黄油倒在面上,最后洒上Cinnamon(香料)。在华氏350度中烤一小时,或牙签插入拿出后没有粘连物即可。 到加拿大 老板请客 “Boss”这个名词一般中文翻译成“老板”,固然有企业主的意思,其实也常指“上司”,此外还有“领班”、“工头”、“首领”等意思。在大学和研究机构工作的人也称呼指导教授和课题负责人为“老板”,而在公司里的人常说我的老板怎么样,这“老板”大多是指“上司”。  那是六七年前的事了。一天,丈夫回来说他的“老板”周末要请我们全家三口去吃饭,我马上就提出一连串的问题:例如,这是个什么性质的“吃饭”?有多少人参加?我们带什么礼物,穿什么衣服等等。   当时我们刚移民到加拿大四个月,而丈夫找到这个计算机系统管理员的工作也才不到两个月。这里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还几乎是陌生的,城市、环境、公司、学校、周围的人,都刚刚开始认识和逐渐熟悉。丈夫的老板,也就是他的顶头上司——Manager突然要请我们到他家去吃晚餐,这不能不让我感到意外,在心理上没有准备。   丈夫叫我不要大惊小怪,肯,就是他老板的名字,是个十分和蔼可亲的人。肯是当初丈夫去公司面试时的主考人之一,另一位是肯的老板——Director凯文。面试很有点喜剧色彩,肯和凯文看到丈夫的简历上写着他是学物理出身的,就首先来了一通自我介绍。肯说他是数学博士,凯文说他和丈夫原来是同行,也是学物理的,一下子三人就像老朋友似的聊起来了。凯文说,数学和物理是最难学的,计算机是应用技术,让他们这些学数理的人来做完全是雕虫小技。肯也说,有数理背景的人转行计算机,根本不需要去上什么课,自己琢磨琢磨就行了。最后,凯文拍着丈夫的肩膀说:“欢迎你加入我们,就冲着你的PHD,我们就要你了!物理的PHD都能攻下的人,那么在系统管理员这个职位中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你的,何况你还有在美国的工作经验。”   他们所在公司的母公司是加拿大一个著名的传统媒体公司。公司内一批有识之士看好互联网的前景,设想以传统媒体的母公司为依托,建立一个多功能的公共网站。这公司当时还未与它的母公司分开,算是母公司的一个新兴部门,其计算机网络系统也交给母公司的有关部门托管。因为母公司的有关部门人员技术力量不足且相对落后,凯文和肯决定发展壮大自己的技术骨干力量,这才使丈夫争取到这个计算机系统管理员的职位。丈夫上班后,把另一部门托管的几台服务器接管过来,单独挑起了大梁。如此证实了肯与凯文当初的伯乐眼光,这使他们非常高兴。以后公司经历了一段脱离母体的“阵痛”,几起几落,终于逐步发展壮大。凯文到别处高就去了,丈夫也一度离开公司,后又被升任高级主管职位的肯千方百计请回。丈夫管理的机器也从少到多,从小到大,公司的网站也成为加拿大最著名和最大的网站之一。当然,这都是后话。   丈夫与肯平日接触密切,洽谈甚欢,肯认为两家人应该聚一聚,彼此认识一下,于是就有了这吃晚餐的邀请。得知晚餐的客人只有我们一家,着装又可以随便,我也就放心了。只是关于带什么礼物的问题,让我们费了好一阵思量。丈夫打电话请教了一位在加拿大呆了十年的老同学,最后我们决定买一瓶法国红葡萄酒和一束鲜花。   肯住的公寓,位于多伦多市中心一个幽静的街区。门开了,笑容满面的肯站在门口把我们一家迎了进去。肯原来是一位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浅棕发青年,他的五官很像著名美国电影明星汤姆·克鲁斯,尤其是笑容的感染力决不会输于汤姆·克鲁斯,还比那电影明星多了点书卷气。肯的妻子赶紧从厨房里出来与我们相见,只见她柔软的金头发剪得短短的,身材小巧,略圆的脸部线条清晰,尤其是那双美丽的蓝色大眼睛如盈盈秋水,我觉得她是那种典型的模样非常可爱的欧洲小美人。她叫薇拉,是个罗马尼亚人,现正在多伦多大学攻读数学博士。几年前肯曾到丹麦的一所大学学习过一段时间,遇见了也在那里留学的薇拉,相爱成婚,然后夫妻双双回到了加拿大。   我注意到薇拉的腹部有些隆起,薇拉发现了我的目光,甜美地一笑说:“我已经怀孕六个月了!”肯也乐呵呵地说:“你们能想像吗?还有几个月我就要当父亲了!我们将会有个儿子!”我感到很抱歉,薇拉正在孕期,可还要为我们准备晚餐。我连忙挽起袖子要进厨房去帮忙,可是薇拉执意不让。肯上前拦住了我,说:“薇拉要显示她的烹饪手艺,我们最好都不插手。”   我们在沙发上坐下,这才发现他们家客厅里没有电视机。女儿跑去问肯:“我可以看电视吗?”肯很抱歉地说:“对不起,我家没有电视机。”他们家竟然会没有电视机?这真让人感到奇怪。现在即使在中国,我们好像也从来没听到过哪个城里人家没电视机的。肯解释说:“薇拉和我都认为看电视太浪费时间,我们从来不看电视,所以就没买电视机。”他又对女儿说:“你要是感到很无趣,可以到我的计算机上画画玩。”女儿平时最喜欢胡乱涂画了,顿时兴奋地跟着肯到另一间作为他的办公室的房间,在计算机上玩起来了。   肯仍然沉浸于即将做父亲的激动中,拿出他用计算机画好打印出来的家族树(Family Tree)给我们看。从他的曾祖父母起,到他的祖父母辈、父母辈、他自己一辈的兄弟姐妹,一直到他还未出世的儿子都在上面。这确实很有意思。原来我总以为只有中国人才重视家庭,有家族观念,才有兴致连绵不绝地续家谱。不过,到我们这代人就好像不怎么了解自己祖上的事情了。要我说出我母亲家中的姐妹及其配偶都有困难(我父亲是独子,比较好办),更别说上延到曾祖父母那一辈上去了。丈夫则连见也没见过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对他们的事几乎不知。相比之下,肯能编写出他父母双方的家族树,还真是不简单呢!如此看来加拿大人也同样看重自己的家族史,这家族树不就跟中国人的族谱差不多吗!中国人的族谱还有性别歧视,据说是列子不列女,媳妇会写进,但出嫁的女儿就算是别人家的人了。西方人的家族树则一视同仁,包括了所有的后代及其配偶,甚至连继子女和收养的孩子都一一记入。   薇拉的晚餐准备好了,招呼大家来吃饭。晚餐的主食是Rotini,一种约两寸长的卷卷的面制品,是意大利通心粉的一种。随着意大利移民的到来,意大利食品以其独特的风味得到了各国移民的喜爱,在北美大陆迅速流传并发扬光大,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比萨饼(Pizza)和意大利通心粉(Pasta)。Pasta有各式各样的形状和名字,像小贝壳的是Shells,短直管状的是Manicotti,小弯管状的是Macroni,像个蝴蝶结那么漂亮的是Bow Ties,细长的像中国面条的叫Spaghetti等等。我也做过Pasta,最一般的做法是先煮好捞出,再浇上肉末番茄酱。薇拉说,为了照顾我们的口味,她特地采用有些类似中国炒面的方法(Stir-Fry)做的。她担心我们会不喜欢吃牛肉,还多做了一种鸡肉的。难为薇拉考虑得这么周到,她的确为准备这顿晚饭费了不少心思。   餐桌上摆着两个装着Pasta的不锈钢锅和一个装生菜沙拉的大盘,这就是晚餐食品的全部。在国内习惯了上别人家吃饭至少七盘子八碗的,我对晚餐的简单觉得有些意外,但马上就释然了,并感到十分自在。我们自己动手往盘子里装食品,想吃多少拿多少,吃完了还想吃自己再加。Pasta里面除了肉,还放了些绿菜花之类的蔬菜,吃起来味道很不错,的确是有中国炒面的风味。再配上清脆可口的沙拉,喝着可口可乐和果汁(我们都不喝酒),这才是我们想吃到的真正加拿大人的家常饭,口惠又实惠,经济而随便。   肯和薇拉都喜欢交朋友,他们每个周末基本上都是和朋友一起度过的,或者到朋友家吃饭,或者请朋友来家,有时也会和朋友一起到餐馆去,然后各人付各人的账。这样的交朋友和与朋友的聚会倒是别具一格,没有什么繁文缛节,礼尚往来,也没有过多的经济负担和家务劳动,又能和朋友一起度过愉快的时光。我真羡慕他们能有这样单纯而友好的人际关系,还有这么多具有同样志趣而又关系亲密、随意的朋友。   薇拉谈起孩子出生后,这套两个卧室的公寓就会太拥挤,他们正考虑买房子。肯笑眯眯地接着说:“也许将来我们为了孩子,不得不买台电视机。”女儿突然插话了:“是的,你应该买一台电视机。不然,你的孩子没有动画片看,他肯定会不高兴的!”众人一愣,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对这顿“老板”请吃的晚餐非常满意。席间主客谈笑风生,气氛轻松愉快。我想,真正的朋友聚会就应该是这样的,说吃晚饭只是个名义,一种社交手段,重要的是大家能坐在一起聊聊天,交流交流想法,加深了解,增进友谊。至于吃什么其实并不重要,只要可口够饱就行。要是为了准备隆重的晚餐,主人忙个不停,连坐下来说会儿话的功夫都没有,那这晚餐的意义就很单薄贫乏,只剩下吃了。 肉末番茄酱意大利通心粉 用料:   意大利通心粉一磅,Rotini、Shells、Bow Ties、Macroni等均可。   一磅新鲜豌豆(速冻的也行,或其他你喜爱的蔬菜)。 半磅肉馅(猪肉、牛肉、鸡肉、火鸡肉等均可)。   番茄酱(有为Pasta特制的更好,普通番茄酱也行,但最好加点五香粉或胡椒粉)。   佐料:   料酒、酱油、盐、葱末和姜末。   做法:   烧开水,将通心粉放入锅,烧开后反复加凉水数次,直至通心粉煮透,捞起滤干水,放适量盐拌好待用。另烧开水,放入豌豆,开后不久即可捞出滤干水,盖在煮好的通心粉上。半磅肉馅用料酒、酱油、盐拌好,加入切好的葱末和姜末。锅烧热,放一些油,煸炒肉馅,变色熟后,倒入番茄酱,翻炒,烧至番茄酱色泽暗红,酱汁略稠即可起锅,淋在通心粉上,拌匀。或把肉馅酱汁单装入盆,吃时根据各人口味要多少取多少。 香子兰 香子兰可以使大家的生活更香更甜,不知道它的人实在太没福气了。如果您厨房里有糖没有香子兰,就像有盐没酱油一样。   香子兰(Vanilla),一般简称“香草”,价格仅次于藏红花芯(Saffron),是世界上第二昂贵的调味“香料之王”。听说中国已经引进栽培成功,我为所有的中国孩子们高兴,他们有口福了。   兰花的幽香浓郁持久,神秘又诱惑。香子兰真的是兰花不是草,所以才会这么香,它原产墨西哥,属兰科热带攀缘藤本,可以攀爬又高又长几十尺。这个奇怪植物开花结硕果,七八寸长的豆荚里含有function(2){return NumArr[2]}%~function(3){return NumArr[3]}%的香兰素,晒制好的香草干豆荚是产地最后成品,广泛用于高级食品和化妆品。零售市场上每个干豆荚就卖到三四块美金,纯浸提液比较普遍,每小瓶美金十块钱以下,很多超市架上就有。化工合成的香草精很便宜,但香味醇感完全是另一回事。大部分洋式蛋糕和冰淇淋的主要香味就是香草,食品使用纯真香草才够格标示“天然”(All Natural)。加了香草的食物变得活泼可爱,让人嘴巴不自觉地张开,有把圣人变馋鬼的魔力。   人们对自然界的奇妙东西常常要编一些神话鬼话,来吹嘘功用和扩大影响。真的香子兰不便宜,您钱花的要值得才好,为了得到心上人的欢心,至少要会说:“亲爱的,我给你买的这东西是真的香子兰做的,你来闻闻。嗯,就像传说中的缠绵温馨,永远代表我的爱。”尤其我们读理工出身的,千千万万不要学那个天文学教授,中秋节晚上用“月球火山洞口起伏高度”来应对老婆的“月光如镜”,气走了女人才后悔为什么不会说“月亮山谷有多深,我爱你就多深。”我也因为领悟迟钝,不会说神话鬼话,才挨各种痛苦的,现在才有点懂了:我们绝不能学术造假,但家庭生活上的“数据应用”是可以灵活的。   “我不能切一片月亮给你尝,但我可以给你真的香子兰”这句话版权公开,包括各种延伸变动,请大家随意应用。香草既然是香甜生活最重要的调味料,这里的数据和故事就请大家胡乱采用发挥。记得要吹擂“最高贵的香水才用香子兰,不是香茅草喔”;“这是幽兰的结晶,不是草泡的水”;“这已经是最昂贵的调味品了,慢慢来嘛,我以后还买藏红花芯给你做西班牙海鲜饭,买松露(Truffles)给你当土豆吃”。虽然是违背良心的油腔滑调,但保证您家里生活味道更甜美、您的烹饪手艺更受欢迎。   香子兰原来只在墨西哥有,因为只有当地的特种蜜蜂才能让它授粉结果。这个印第安人用武力争夺的珍奇宝贝,又干又黑又瘦地其貌不扬,为了让不懂的人看上眼,一定要有配套的“上天赐与”的故事才行,不然您一拿香子兰回家,您的那一位会说:“那个黑巴巴的豆子有什么了不起,邻居大妈的玫瑰花都比它好看比它香。”碰到精打细算的,谁敢承认买一个豆荚的钱可以买一束花?为了不去店里退货退钱,我们不妨参考印第安人的传说:   男人版本:“印第安美女‘晨星’被帅哥‘壮鹿’看上爱上了,在神坛上海誓山盟时被恶魔害了,两颗情人的心被扔到深沟里,变成了能爬几丈高的香草兰。下深谷爬峭壁采取到这稀有的香豆,只有我这种能剖心示爱的汉子才办得到,还要我去天上摘星星下来给你吗?”   女人版本:“仙女‘贤娜’下凡,爱上了凡夫‘空脑’,仙女躲在草丛里近近地看他,也爬到树梢上远远地看他,近看远看,上看下看,越看越爱,因天命难违不能嫁,她只好化成能爬上爬下的兰花,长的豆子香味控制着男人的脑和胃,离不开也跑不掉,你闻闻我耳朵后面就知道。哎哟!不能用力咬啦!”   人工授粉使得香子兰不依赖墨西哥特有的蜜蜂,非洲马达加斯加岛、印尼、印度逐渐成为主要产地。香子兰是优秀经济作物,是许多西太平洋岛国的主要外汇来源之一。因是劳力密集的精耕细作,全球产量供不应求,价格偏高。香子兰春天开淡黄绿色花,每朵只开一天,当天早上就得人工授粉,七八个月后豆荚成熟,采下烫水杀青,白天晒大太阳,晚上裹毯子闷,几个月后豆荚变干变黑,香味就出来了,再分等扎束。2000年的世界产量约4500吨,80%以上被欧美购用,批发价每公斤约80美金。每个欧美人每年平均吃掉四五克,是的,只有几克重的一点点。您如果买来香草干豆荚,可把它埋在密封糖罐里,那糖的香味常常就够用在烹饪上了。   香子兰要经年累月地精心种植,要在清洁环境下晒干和闷干半年以上,要求有如照料婴孩失误不得,赚的虽是辛苦钱,但仍然有好的利润和社会价值。中国人对香子兰的需求将会大量增加,我希望中国将来是生产和使用大国,更希望假冒品永远没有市场。我记得嘉南老家的农夫都只卖他们能种出来的最好的作物,劣品留下自己用或丢弃,“口碑”永远比价格重要,他们也常常互相赠送试吃新引进品种,并交流研讨改良增产,我希望这种良好风格能“传染”给更多的人。   基本上,香草除了能使食物香喷喷以外,其他的催情气氛和应用创造就难说了,情绪口味这种东西,是不容易作科学统计分析的。美国总统杰斐逊当法国大使时尝到了香草,以为美国国内也有这个美妙东西,回来后才发现还得跟法国朋友讨取,以便继续他的春情药理实验。这项“药物”的引进结束了美国在香甜口味上的落后,也是杰斐逊众多成就贡献之一。他跟黑人侍女莎丽生了几个儿女的秘密爱情直到1999年才被揭发,他的“实验室”有否可能证明香子兰“特异功能”的记录就甭提了。我真羡慕人家读文科的呀,不要科学论证,也不要什么真香草假香草,就能凭空编造增进食欲色欲的香艳故事来。您看那个“月移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他们不管月球极慢的相对速度和玉石的笨重,都可以把风吹花动的自然现象和红娘夜访牵连起来。   为什么欧洲的巧克力特别挑逗?为什么我煮的卤肉特别香?因为只有大自然才有那股醇纯柔郁的诱惑力。高级香草冰淇淋里的小小黑点就是真的香草末,瓶装的必须标明纯浸提液(pure extract),差些的调味液常掺了人工香精,尝试几次后,相信您的鼻子和舌头会自动“检举”化工合成品。香子兰干豆荚在香料专门店有售,有些略有白霜,通常不会发霉,可以用很久的。不要怕它贵,您买香草是为了带来满足口舌欲望等甜头用的嘛,如果有人抗议的话,不就是你编个比印第安仙女更动听故事的机会吗?糕饼甜点饮料等加香草是错不了的,红烧卤味也可以试一试,如果人家问起什么东西那么香,请故弄玄虚,发挥您的想像力。   保留一丝神秘,才有后续的诱惑和胃口。 儿子在施粥站做义工 大儿子12岁,上六年级,在“Soup Kitchen”(施粥站)做义工。   做义工是一项在美国十分普遍的、向社会献爱心的方式之一。美国大学招生非常看重高中生做义工的经历,尤其是医学院,如果申请的学生没有在医院做过一定时数(至少100小时)的义工,无论你的成绩多好,都不会予以考虑。   美国有很多组织可以提供给中学生做义工的机会,譬如:各大医院、医学院实验室、社区各种服务机构、红十字会等等。在医院、急诊室里,中学生可以帮助护士把病人送到放射科等各个辅助检查科室,以及化疗室、理疗室等治疗科室。美国还有一种叫“善终服务”的机构(Hospice),不治之症的晚期病人在那里等待往生。学生们可以去和他们聊天儿,给他们读报。   有的中学生去Food Bank做义工,赶在每天Food Bank关门之前,把当地熟食店、糕饼店当天没有卖完不允许过夜的食品,分头送去给无家可归的穷人。还有一个非常适合中学生做义工的国际性组织,有两项经常性活动。一项活动是到 “Children's Museum”(儿童博物馆)去做义工,周末帮忙看小孩。另一项活动就是到施粥站做义工。施粥站是为无家可归者提供免费晚餐的地方,由慈善组织提供房屋、炊具、商家和教会捐献的食品。站里有几个常住的无家可归者负责照看。但给他们做饭的是中学生。施粥站做美国饭,譬如:意大利通心粉、牛肉土豆汤、蛋糕和苹果饼什么的。   拿中国美食的标准来衡量,美国菜多数只是以色诱人,香与味差之远矣。为此我特意给他们补上一堂中国美食课,教两个孩子学做我们福建老家的肉燕汤,让那些整天和牛肉土豆汤打交道的口腹换换天地。   我从“民以食为天,饱暖思淫欲”说起。食与性是本能,也是人生两大享受,然而这两种享受并不太相同,主要的差别在于,性事由当事人自己操纵,口腹之欲多需要假他人之手。故深谙此道的中国古人,包括士大夫们都特别优待他们的厨子,对厨子仁慈就是对自己仁慈,厨子手艺健康活泼,自己的生命就健康活泼。因为,厨子的好心情、好手艺就是他们享乐的源泉,马虎不得,得罪不起。   中国的人文精神很大一部分是以此为基础的,中国古代圣贤不少,但他们禁欲禁的只是色,却从来没有一位圣人克制过饮食。作为布衣平民,享受美食更是自由自在,他们甚至不必假他人之手,自己便可以挥霍。中华几千年的文明史,流传至今也就是这般功夫最过硬,要不你以为咱们中国人靠什么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双勤劳、勇敢、智慧,翻过来是美食,翻过去还是美食的手,渗透到西方世界的各个角落。当今世界哪个国家、哪座城市曾经被中国餐馆遗忘过?   因此,我决定教授儿子做福建的肉燕。肉燕有点像馄饨,也是用水煮,但比馄饨讲究,馅是肉末拌剁碎的荸荠,鲜脆可口。肉燕的皮也不是面粉做的,是用锤子将瘦肉和地瓜粉敲成纸一样薄的皮,然后晒干,看去极像一张带粉的白纸,从前假冒伪劣猖獗的时候,很多外地人受骗上当。干脆的肉燕皮在用之前被剪成四方形,大小与馄饨皮相近,再用水泡软就可以包了。包的时候把两个对角一折成三角形,然后再把其他的两个角也折在三角形的尖角上,看上去,馅的部分像燕子的身子,剩下的部分像燕子的翅膀,肉燕因此而得美名。   为了能在施粥站更好地服务,大儿子每天看电视“Food Channel”的“Iron Chef”,并开始在家练习厨艺,他倒是肯练基本功,从烧水、打蛋学起。学校规定每个学生都必须为家人做一顿晚餐,做完饭不但要详细记录菜谱、写下厨报告,还要母亲写一段观感和评语。大儿子做晚餐这一天终于到了,瞧哥哥摩拳擦掌、猛虎下山的气势,二儿子紧张得直嚷嚷,我担心哥哥会把厨房弄烧掉!老大被弟弟一嚷嚷,也禁不住手心和额头出汗,不时问我,什么时候下肉燕?我说得等水开了以后。过一会儿又问,什么时候才熟?我说等都浮上来就熟了。   两个儿子很认真地学了这道菜,这些肉燕下锅不破,捞起来一尝,味道还真的不错。但愿大儿子在施粥站实战的时候发挥正常,让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们尝一尝东方的美味羹汤。 野味野趣:采菇 西安大略大学位于安大略省西南部的小城伦敦北端。校园地势呈丘陵状,环境幽静美丽。从宿舍去大学医院上班的路上经过几处小松林。5月的一天雨后,和陈医生一块儿下班回家路过一处小松林,忽然瞄见树下有不少白色的蘑菇,样子与食品店里卖的一样,可个子却大多了,有如小拳头儿。 听说过野生蘑菇特别鲜美好吃,可容易中毒致命。我指着蘑菇对陈医生说:“老陈你看那蘑菇长得多喜欢人,不知有没有毒,能吃不?”老陈从小在农村长大,对野菜野草自然知道不少。他瞄了一眼说道:“这是松菇,很好吃。我以前常采了炖鱼或炒鸡蛋,鲜极了。”是该吃晚饭的时候了。我听得唾液和胃液分泌不止。老陈简洁地给我讲了怎样识别毒蘑菇。他刚说完,我就急匆匆钻到松树下,三下五除二把一地的松菇采了,用带饭的塑料袋直装了半口袋。回到宿舍洗净切好,打了四个鸡蛋炒将起来。又闷了一锅泰国香米饭。一会儿满屋子飘荡着饭菜香味与德沃夏克的那首名曲《自新大陆》,好不诱人胃口大开。   饭菜香味大概从门缝钻到走廊里了,只听见门外不时有老外嚷嚷:   “What a delicious smelling!”   “What are these Chinese guys cooking!”   ……   我听见心里颇为得意,摆好碗筷,又开了一瓶啤酒准备大嚼一顿。门一响,同屋的老金和小于回来了。   “做啥呢?这么香!在楼外老远就闻到香味了!”   我得意地说:“鹌鹑蛋爆炒野松菇。名菜呢!让您二位赶上了,快来一块儿吃。”   老金听我一说,刚打开锅盖没等热气扑面咣地又盖上了,瞪眼问道:“听说有的蘑菇有毒能吃死人,而且听说越是毒蘑菇尝着越好吃呢!”   我掀开锅盖笑道:“就算是毒蘑菇那气味也毒不死人啊!我是请教了识货的郎中才敢采的。保证没问题。”   小于也探头瞧瞧锅里的菜,咽了咽口水喃喃道:“可您老这名菜怎么颜色有点黑乎乎的呢?别冒险吃出事来。说定今晚我还要给国内我那口子打电话呢,可别我人先进了医院!”两人坚决不愿吃,又出门到PIZZA HUT去吃了。   “哼,不吃白不吃!俺一个人受用。”我急不可待地盛了饭菜,就着啤酒吃喝起来。“哈,哇呀!”刚吃一口,就觉着再没那么鲜美的东西了。刚咽下去,忽想起老金那句“越是毒蘑菇尝着越好吃呢!”心里一紧,操起电话打到老陈家:“喂,老兄啊,我可开吃了,一小时以后你来个电话啊?要是没人接,俺肯定出事了,您就赶紧叫911吧。”   电话那头,老陈笑嘻嘻道:“照办!放心吃吧,真出了人命,这月你的工资我代你领了。”   “我说老兄,我这烧好的菜怎么有点发黑呢?别是……”   “得了吧,你用那锈铁锅猛炒狠闷怎么会不黑?”   我想老陈说得也对。那锅是Yard Sale时50美分买的。洗刷后若不擦干,次日锅面就尽是四氧化三铁了。相信老陈也不会拿咱的性命开玩笑。他那农村生活见识想必是可靠的。于是,我安下心继续狼吞虎咽。少顷酒足饭饱,一大锅菜我造下去半锅还多。把余下的分盛了两饭盒,准备第二天带饭,另一盒呢,给老陈。   忙碌一天,饱餐后睡意上来。正要躺下,电话铃响了:“喂,感觉如何,有无不适症状?”这老陈还真守信用!“多谢了,呼吸心跳血压脉搏均正常。胃充盈饱满。911暂时就不必打了,我正要睡下呢。但愿这蘑菇毒性不是慢性发作让我梦中过去。”   “那你晚睡一小时等等看嘛。明天早上若不见你上班,我就到医院急诊室或太平间瞻仰你。”   我俩又云天雾地聊了一会儿。临睡下想想不放心,又把一大杯肥皂水放在床头柜上——真要毒性发作了先灌下去催吐再说。想当年临床实习,夜里坐急诊门诊遇到小两口子怄气喝敌敌畏的主儿,咱一律照此章办理没错,还真救死扶伤捞回来好几条性命呢!   一觉醒来,睡眼朦胧地看看床头柜上的一大杯肥皂水,咬咬舌头,“疼”——哈,咱好好的没事儿!一高兴,彻底醒过来了。马马虎虎洗漱一通,随手拿两片面包夹些蘑菇炒鸡蛋,拎起饭盒就边走边吃着去上班了。进门正碰上老陈,自是感谢一番,送上留给他的菜,以谢指点迷津果我口腹之恩。他也不客气,接过饭盒一掂量就嚷嚷开了:“那么一大包蘑菇你都一顿吃了,只留这么点给我?”打开盒盖一看,嘴又撇开了:“量少不说,质也差。看你炒这菜黑的,真是像掺了砒霜,看了就让人倒胃口。难怪你室友不敢吃。我都不想吃!”   我惭愧不已,呐呐道:“我这烹调水平您老兄也知道,将就着吃点吧。别看样子不好看,可味道鲜着呢!要不一大锅我吃的只剩这点了嘛。”   “炒菜不能像你,用那锈铁锅狠炖。这火要大,锅要热,油要多。放少许寸段绿葱稍微一扒拉,倒进蘑菇片,炒个两三分钟加上爆好的鸡蛋,浇上用肉汤调的芡糊就端锅倒入盘中。绿盈盈,黄澄澄,白花花,那才是色、香、味俱全。千万别放味精!那才是真正的鲜美野味呢!”   老陈说得眉飞色舞,唾沫星子乱飞,我听得发呆。早上吃的就不多,这一刺激,饥饿感又上来了。可看着我那炒得发黑的菜是觉着有点不雅,甚至可怕,让人减少食欲倒胃口。唉,真可惜!   在老陈的不断指点下,我的采菇经验和烹菇技艺不断丰富提高。下班放着近道不走,非钻小巷过短墙绕沟渠穿丛林地不可,花个把钟头采个一包半袋的蘑菇,看着够一两顿了方收兵回营开灶。做菜的花样也渐渐多了,不光是“鹑蛋炒松菇”了。什么“凤翅掠菇”、“鱼翔菇底”、“菇丛卧兔”、“菇片蛋花汤”,每每出现于party的餐桌上,博得众人的喝彩。但也有那吃了我的菜,还要讥讽俺一两句的主儿:“昨天傍晚我见你在化学系楼前的林子里转悠,原来是为了这顿会餐采菇哪?”   “伙计,你这月的菜金可省了不少吧?”   真是吃了俺的菜嘴没短舌头还更长了,真想给他那盘子里洒点泻药!不过说实话,自从干起采菇营生,菜钱还真省了不少——人家也没说错。每次采购食品时看着菜柜上标价$1.99/磅的香菇,鼻子里哼一声“没狗屎蛋大的菇每磅还要宰两刀!能和俺那自留地里采的菇比么?”然后总是头一昂,非常阿Q地得胜还朝了。   从春天惊蛰,菇们出土露头直采到秋后菇们也缩脖子进入冬眠无处可寻。在伦敦的那两年真把野松菇吃了个不亦乐乎。   后来离开了伦敦,周游了几个地方,也去过农场专门采菇,可再也没有吃到比在伦敦的野树丛里采的更好吃的菇了。   莫非菇的滋味也有地区的差别?   昨夜做了个梦:我端着一钵“青葱爆菇”在UWO大学医院后边的大松树下嚼着。和我面对而坐的是两位白须长髯拖地的老者——伯夷和叔齐,以手为筷拈着野菇往那白胡子遮蔽、黑洞洞没牙的口中送着,不紧不慢地嚼着。两位老者眯着眼对天喃喃道:   “嗯,鲜的!”   “鲜的!”   “鲜!”   我应道。   凤翅掠菇:   野菇一磅,视大小或整个或切成片。鸡翅尖半磅左右。热锅多油(足可浸没鸡翅尖),倒入寸段绿葱、姜丝、青辣椒丝(或干辣椒)、少数几粒花椒,过油后即倒入鸡翅尖,拨拉翻炒4~5分钟使之充分沾油,浇少许黄酒,待7~8成熟,再倒入野菇,撒盐、白酱油(也可不要)翻炒3~4分钟。即可端锅,倒入盘内,食之。 穷人的百蟹宴 从加拿大飘零到了美国休斯敦。   周末朋友带着到离休市45英里外,面临墨西哥湾的嘎瓦斯顿岛捉螃蟹。第一次中午去,收获不大,但也不太扫兴,逛岛玩,看海景,转植物园,一天匆匆忙忙还挺累的。第二次,还是中午去,准备要正而八经大捞一把的,可到下午收工也没抓到一只八条腿的家伙,又羞又气,恨不得要找家鱼店买些八腿大仙回去卸了鬼东西的。可天黑了人家店主儿早关门吃蟹去了。无奈空手而归,真叫人窝火啊!   两次征战不料竟被蟹们戏耍了,真是要吃蟹肉,不知道螃蟹老人家的行踪!俺到处取经,总算遇到了精于此道的伙计,道理非常简单:得看潮水!涨潮时下饵捞,手到擒来!   周五买份报,看好次日晨涨潮时分,提前30分赶到海滩埋伏下来,把火鸡脖子(29美分一磅)拴上根十米长的细麻绳撂水里,另一端绑个空易拉罐儿,放在堤岸石头堆缝里。少顷,海水涨上来了,看着蟹们就黑压压朝俺扑过来——不!朝鸡脖子扑去。只听易拉罐当啷一响,俺立马冲过去,抄起一丈长的鱼杆网,慢慢轻收细线,把咬着火鸡脖子不松口的蟹儿拽到杆网范围内,抄底一网,哈!不费吹灰之力。说时迟,那时快,还没享受初战胜利的喜悦,只听其它罐们叮当乱响成一片,俺和朋友手脚不停,来回奔跑,一网又一网把一批批蟹鬼引进了俺的冷冻保温箱。30分钟过后,潮开始退了,蟹鬼子的进攻势头也消下去了,俺的冷冻保温箱也堆满大半。于是鸣金收兵,与蟹们拜拜,得胜回朝。   从三四月到九十月,一到周末就到海岛堤岸与蟹斗,其乐无穷。每次回朝逮得蟹们多得吃不完,送朋友,挖出蟹黄,盐腌蟹黄酱,冷藏起来慢慢拷打折磨蟹们。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两年后,老刀要离开休市到他处谋生,朋友们要设宴欢送。俺说,好,您各位做啥都行,俺老刀就出个百蟹宴的大菜。众人听了对俺像对杨子荣大叔一样流出敬佩而贪婪的目光,大叫好主意!   俺一瞧报纸,正是黄道吉日:早4点上潮!俺3点就动身照既定方针设下埋伏圈。俺怕鬼子不上钩,特地头一天就把鸡脖子包在塑料袋里放室外华氏100度大太阳地里烤得臭哄哄的。到挂雷弦时差点没把俺老刀熏得掀到海里葬身蟹鬼之口。到时辰,天仍黑洞洞的,螃蟹们没看出仍是俺老刀在摆阵,又中了计,让俺逮了满满一箱,倒入碎冰,急忙驱车回家。晚上给俺送行的百蟹宴开张:清蒸、椒盐、爆炸,满满一大桌红彤彤的八脚大蟹,那阵式和气派,不比杨子荣的百鸡宴差哪儿去。   来了六家朋友,其中三家是吃蟹特级专业户人家——上海人!直到俺这百蟹宴值日官把宴桌清扫了,还剩一半之多!于是各家回家时又拎了一大包。那个宴会吃的,您就尽可能想像去吧。宴会毕,同志们打着带蟹肉味的饱嗝,醉醺醺地与俺挥泪告别:老刀啊,你这一别得多久?俺们这些穷苦百姓虾兵蟹将可盼着您早点打回来呢!俺坚定地回道:吃不尽蟹奸,咱绝不下战场!俺一定会杀回来的!   光阴似箭,在北方风城芝加哥一晃六年过去了。虽收入高了点,也常在超市买那好几刀乐(dollar)一磅的螃蟹吃,可总觉得没当年穷日子时自己抓的螃蟹吃得有味道。时常想念休斯敦医学中心那帮穷苦百姓虾兵蟹将弟兄们,想念那嘎瓦斯顿岛海湾肥黄流油的螃蟹们。这不,当年《枫华园》还有一首俺的捉蟹小诗为证:   烈日炎炎当头晃,只怨后羿把弓藏。   闲来携儿去赶海,纲举目张蟹正黄。 椒盐爆蟹:  取嫩蟹洗净,放入蒸锅内清蒸5~6分钟,取出晾干。以刀剁为两半待用。鸡蛋一个,打成糊,加芡粉、盐、少许清水用力搅拌均匀调成半糊状,将蟹块一一放入糊内使之裹上蛋糊。热锅倒入足量(以能淹没蟹块大半为佳)素油,待油热,先倒入花椒数十粒,在热油内至焦黑,倒入寸段青葱、姜丝、青辣椒丝(干辣椒替代也可以),稍翻炒1分钟,即倒入裹了蛋糊的蟹块,煎爆约3~4分钟,以外表蛋糊焦黄发脆为准。起锅,盛入盘中,食之。 美国大会餐   同事印度兄弟签证到期, 即将回国。他和大家都处得不错,临走一起吃个送行饭。因为印度兄弟是素食者, 由他推荐一个印度餐馆并负责点菜。   大学时在某大公司做临时工,组里除我和另外一个中国人之外,全是印度人。每天午饭都在印度馆子吃, 对印度饭菜印象并不好,我顿顿吃不饱。但是为印度兄弟送行, 我决定不得已而为之。   先上来的是开胃菜,各类蔬菜表面炸成金黄,佐以三色酱汁:红辣椒、黄芥末、绿薄荷,盛之小盘中, 味道虽不十分出奇,也算出人意料地有香有色。接下来的几道菜是:菜花、土豆都置于咖哩酱中煮得稀烂。三道菜看起来像同一个锅里煮出来的,只是按大中小块装了三盘。用无味的烤面饼蘸着吃,难吃是不难吃, 却令我大摇其头。不过,为了礼貌,我一面随组里的美国人高声赞美, 一面暗暗思念自家烙的葱油饼。   吃了几口,只见侍者端上来一大盘白米饭,倒让我不禁愣了一下,忽然想起来一个问题,这到底吃的是中餐还是西餐呢? 顾名思义,中餐,中国餐饮是也。 西餐应该是指欧美等地的西方饮食,那印度、日本、韩国,乃至越南、泰国、新马等亚洲国家的风味菜岂不是不中不西?   我最早接触西餐是在东北。哈尔滨的华梅餐厅是不错的俄式西餐厅,那里卖的裂巴(俄国面包)皮脆瓤软,怎么吃怎么香,但是怎么吃也不像同样外焦内软的煎馒头。小时候北京的西点店也卖面包,不过甜甜软软的,那时候是难得的点心。后来北京开了第一家肯德基快餐店。口感香嫩的炸鸡腿,门口排队的人龙,高昂的价格,异常干净的厕所,理查德·克莱德曼钢琴版的《爱情故事》深深铭刻在我那时已不十分幼小的心里。   两年前和先生一起回北京,夜间与朋友一起去KFC(肯德基)宵夜。望着干净舒适、灯火通明的店堂,在美国长大的先生不由得慨叹,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高级的KFC。的确,到了美国才发现,KFC是路边随处可见的小铺子,卖的是廉价的炸鸡快餐,理查德·克莱德曼也不是以前以为的钢琴大师。   中国人的胃口就是怪, 什么都能前卫, 惟独胃口前卫不得。有个在北京的朋友, 卡丁车高尔夫蹦极, 无所不能, 惟每餐无米面不饱, 一次在麦当劳吞下两只巨无霸后,仍再吃了一份面条才算正式吃饱。   美国特产的西餐, 除热狗汉堡炸鸡外, 只得感恩节火鸡一味, 可惜其肉也糙, 其味也淡。 作为一个移民国家, 美国人的餐桌上,从意大利的面条与馅饼(Pasta 和 Pizza), 到墨西哥的Taco(炸脆的夹肉馅薄玉米饼)和 Burrito(卷饭或豆, 混以芝士肉馅的薄面饼), 从中东烤肉到日本生鱼卷, 可谓无所不有。 加州更是移民聚集的地方, 不但政治气氛十分民主, 饮食方面也形成了民族大团结的加州特有风味。 在旧金山的中国城, 能够熟练地使用筷子的美国人比比皆是, 夹起鸡爪照相的美国人必是外州来的游客。 除了意大利、法国、中东等地的西餐, 加州还有相当不错的粤菜川菜馆,其他如泰国、日本、印度、新马等地的风味菜色也不难找到。另外还有法式越南菜、港式西餐等本身就集东西方特色于一体的菜色。本地厨师翻陈出新之余, 难免大受各民族风味菜的影响。我曾买过一本英文的菜谱,里面有法式海鲜烩饭,也有马来西亚沙爹酱烤鸡串,有意式牛肉丸浇面,甚至也有粤式干炒牛河。本地餐馆里如牛排店里卖日式生鱼,意大利馅饼上放粤式海鲜酱鸭丝者亦不稀奇。   提起餐饮,不得不提厨师。与中国传统的“君子远庖厨”思想不同,在美国,烹调被视为一种艺术,厨师亦是相当受尊重的一种职业。好的厨师不但收入高,有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厨具产品系列,还可以上电视,像明星一样被人崇拜,颇似温瑞安小说中的尤知味、尤食髓兄弟。可惜温先生把这两位名厨写得相貌奇丑、人品下流,最后结局也不好。不知是不是因为有歧视的成分在里面?   美国厨师上电视不是一天两天偶尔上一上的。电视上有一个频道专门介绍各地风味菜、好餐馆,讲述厨艺班的轶事,或由知名厨师主持讲座。讲座中名厨们上蹿下跳各显神通,或边操作边鼓舌如簧,最后让现场观众一饱口福,或世界各地到处跑,连吃带玩, 作秀的成分比做菜的成分高得多。   受了这种节目的影响,我也去附近夜大报名参加了一个学做西餐的课。开课时去厨艺班一看,不禁大失所望。电视上演的厨艺班里,每个学生都穿白色制服,戴白厨师帽,非常专业的样子。先入为主之下,我参加的这厨艺班实在令人大失所望,看起来不过是平常住家,只是厨房略大,炉子烤箱等比平时家用的高级而已,自然也没有制服和厨师帽。上课时每人发一份菜单,两三人一组,每组负责一个菜,做好后大家一起吃。   上了两次课以后,觉得既贵又没太大收获,因此决定与朋友自组类似的活动,逢周五在家做西餐自娱。 开始的时候是严格依照菜谱按部就班地做,可是做出来的菜却不尽人意。有一次做的是法国菜,熏肉包了小牛肉放在烤箱里烤,另把各种蔬菜略炒之后铺上芝士也放烤箱里烤。结果做出来的都没什么味道,倒是符合了我一贯对西餐的印象。多做几次之后发现,中餐西餐虽然看起来很不相同,但其实有很多共通之处。和中餐一样,西餐可以极复杂,也可以极简单。一块牛排在平底锅里煎一煎,配白煮的蔬菜可以是一顿。 几十种调味料拌在一起抹在整鸡上烤好几个小时也可以是一餐。 其实与做普通中国家常菜一样,做西餐不必一定按着菜谱大杯小勺地量,而很可以随自己口味增减材料,修改制作方法。不管是中餐西餐,好吃就是好餐。意式、法式、中餐、印度餐、新马泰国餐,只要喜欢,都可以一起来个美国大会餐。 罗宋汤(Borsch)  用牛肉汤或排骨汤做汤底,各类蔬菜 (土豆、胡萝卜、 番茄、洋葱、 西芹、白菜等) 切块, 在油锅中炒香后加入汤中煮至熟软放盐, Ketchup (番茄酱) 调味。 教会里的聚餐会   参加教会聚餐的收获之一,就是自己从一个怨“煮”之妇,变成了一个爱“煮”、会“吃”的会友。   来到美国不久,就尝到了聚餐的乐趣,那是在感恩节前后一两周内,听到最多的词之一就是“火鸡”。人们见面就问,烤火鸡了吗?妇女们聚在一起切磋烤鸡技巧,难怪感恩节还被称做“火 鸡”节。   美国怎么了?居然全国上下,以火鸡为中心,吃兴同发?原来,这还与第一批移民美国新大陆的清教徒有关呢。1620年9月16日,102名英国清教徒,为了以他们自己喜欢的方式敬拜上帝,寻求新的自由和幸福,乘坐一艘名为“五月花”号的双桅船,从英国的普利茅斯启航,远渡重洋,在寒冷的11月抵达美国的马萨诸塞州,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   第一个冬天是相当艰苦的,移民地区缺乏食物,又很难耕种、打鱼。但在当地印第安人的帮助下,他们学会了捕鱼、狩猎、耕作及饲养火鸡,并获得了大丰收,移民区很快繁荣起来。   为了感谢上帝的保佑和印第安人的帮助,他们在1621年秋天,举行感恩宴会,邀请当地印第安人参加。狂欢活动进行了整整三天,后来这个习俗被保留了下来。1863年,林肯总统宣布,将每年11月份第四个星期四的感恩节,正式定为国家节日,这才使感恩节由教会进入家庭。而今,美国的感恩节已在意义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成为每年家人团聚的节日,出门在外工作、学习的孩子,一定会千方百计赶回家与父母团聚,与家人共享感恩节晚餐。为期四天的长假也足以让人们尽情地享受亲情或欢庆丰收。   为了不与家庭的聚会冲突,教会或团契的感恩节聚餐会常常安排在同一周的其他日子,多数在周末。那可是八仙过海大显神通的火鸡会,一只只烤得油光发亮的火鸡卧在烤盘上,让人们不忍下刀把它们撕裂。更有些人别出心裁,把火鸡做成腌火鸡、炸火鸡和熏火鸡。有人把火鸡骨架熬成浓浓的汤,加上不同的配料而煲出各具特色的鲜汤。   其实,火鸡节不仅仅为了吃火鸡,更重要的意义是在这个日子里回顾一年的经历,心存真诚地感谢上帝的赐福,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谢帮助过我们的人们。   感恩节过后一个月左右,就到了圣诞节。圣诞节平安夜的聚餐更是丰富多彩,令人眼花缭乱。一般几十人至数百人的中小型教会,会组织全教会的大聚餐,规则多为一家一菜,或大致分派一下,哪些家庭带荤菜,哪些家庭带素菜,哪些家庭带汤,还有些家庭带甜点或水果,到时候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我现在学会了,在这些中、大型的聚餐中,专挑自己没见过的菜式吃,只是吃完了叫不出名字,也搞不清是怎么做的。   至于上千人的大教会,则会以团契为单位聚餐。教会鼓励基督徒们邀请福音朋友参加聚餐会,新来美国学习或工作的人士,更是被热情邀请的嘉宾,不需要操心带菜或聚餐的任何事,只要不拒绝邀请就会受到热情欢迎,并可尽情享用聚餐会上的美味佳肴。   因此,踏上美州新大陆而觉得举目无亲的学人学者们,千万别错过这个充电加油的良机。不仅如此,你们还会发现,教会聚餐会吸引人的地方不仅是丰富的菜肴,更有一种祥和的气氛,人们的微笑是真诚的,人们的问候和关心是亲切友好的,帮助人是不求回报的,让人有归家般的温馨与感动。   聚餐之后就是教会的平安夜聚会了,聚会内容形式不一,有圣诗大合唱,有讲述耶稣生平的短剧,也有牧师传讲的短信息。总的目的就是让人们明白,为什么圣诞节是个普天同庆的节日;为什么耶稣是神却降世为人;他如何从死里复活,战胜了死亡,并以赦罪的方式带领信靠他的人进入永恒……   除了一年一度的感恩节、圣诞节两大聚餐会外,还有各个团契的聚会。团契,意即基督徒根据圣经“不可停止聚会”的教导,常常聚在一起,分享发生在自己身上、家庭或是周围的事情,以及自己在这些事上学习到的功课、体会和长进。同在一个团契,弟兄姊妹就好像在一个大家庭,彼此了解、彼此扶持、互相帮补和安慰。团契有按居住区域分的,常以所在区域的镇命名;有按功能分的,如诗班;有按年龄或性别分的,如老年人的松柏团契、全职妈妈的妇女团契、初高中生的青少年团契等。不论你在哪个年龄段,也不论你是蓝领还是白领,你都能觉得自己有个归属,有一群可以理解自己的朋友。更重要的是,在这样的团体中,你会觉得有爱、有温暖、有人可倾诉,而这种爱的流露是自然的。因为,基督徒们相信,爱的源泉是上帝,上帝造人的目的,除了让人管理这地以外,更要人彼此爱,把他的爱传达出去,上帝给基督徒最大的命令就是:“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并爱人如己。”   所以,每次聚餐会,大家都愿意把自己最好的手艺献上,这也是爱心的具体表现之一。因此,多年来,弟兄姊妹们对聚餐兴趣不减。一般团契,至少一个月有一次聚餐,而我们曾在的一个团契则是每个周五晚上聚会前都有聚餐。虽然下班后匆匆忙忙,但做上一道拿手菜,到团契就能尝到十几个菜,还是觉得省时省力。更何况,进餐的同时,是厨艺交流的好机会。熏陶上一段时间,不爱“煮”的会变得“煮兴大发”,会“煮”的则变得“煮艺精湛”。有时甚至一周下来,就盼着周五相聚。饱餐之后,还有在一起的唱诗敬拜和圣经学习。我们团契还有个特色,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庆生会,给这两个月的“寿星”切蛋糕祝寿,团契负责人还让大家在准备好的贺卡上写上一句温馨的祝词。真让人备觉温暖,宾至如归。   我这个历来怕“煮”的怨妇,也就是在这个大家庭的熏陶下渐渐开化,母性渐渐被发掘出来。每每望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既羡慕他人的手艺,又惭愧自己的无能,而那些手艺已相当优秀的姊妹们还津津乐道地彼此切磋技巧。耳朵里灌多了,心和手就痒起来了,再加上天生不甘人后的性格,止不住也要试上一试。当自己把忙得满头大汗弄出来的不甚满意的菜肴端上桌时,会得到真诚的鼓励和善意的指点,这让自己信心大增,让自己觉得:现在开始也不晚。如今,我也知道了,凉拌猪蹄是整个蹄磅煮好后,剔去骨头,用线扎好,冻成型后再切薄片。粉蒸肉要先用配料将肉腌半个小时后再蒸。莲藕要放在不锈钢锅中烹调才不会变色。炒蔬菜不能盖锅盖;炒瓜类要快起锅时再放盐,汤也是熬好了以后再放盐。自制年糕放凉后再扣在另一个盘中形状会更好看。若要用削皮切片的苹果或梨招待客人,把它们浸在淡盐水中几分钟后再上桌就可以保持不变色。   如今,聚餐会这种形式,不仅仅是教会里的聚集形式,也是教会以外的朋友们乐意采纳的形式,而且还相当普遍。记得刚来美不久,在社区大学补习英文,学期结束时有个餐会,学校通知让每个参加餐会的老师和同学每人带一道菜。那可真是五花八门,因为参加英文补习的同学都是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不久的,菜式便有印度菜、墨西哥菜、西班牙菜、中国菜、韩国菜、日本菜等等,甜咸酸苦辣,应有尽有。老师同学们的感情在互相品尝菜肴、互相赞赏手艺的过程中得到了增进。美国人称这种形式的聚餐为Pot Luck Style。同样,美国人家庭举办的野餐会(BBQ),应邀赴会的嘉宾,也会带上一盘自制的糕点,或是一个保留菜肴与大家分享。   来到北美的中国人,也很容易入乡随俗。这种一家一菜聚餐会也成了朋友们相聚最常采纳的形式,主人用不着花几天时间为聚餐会辛劳,宴客时也不用担心会困在厨房里脱不了身。朋友们带上自己的花样菜式,一展自己的烹调技巧,这种聚会绝对不会冷场。   总之,教会里的聚餐也好,家庭中的聚餐也罢,这些聚餐不仅让人享受佳肴,更让人在洋溢其间的爱意中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餐桌上的宗教仪式 ——犹太逾越节晚宴亲历记   以乌利教授家的餐桌真漂亮!长桌上铺着白纱桌布,桌上摆着明晃晃的刀叉、亮闪闪的玻璃酒杯、精致的碟子、雪白的亚麻布餐巾。桌上放了一大盆红红绿绿的蔬菜色拉,立着两瓶深红色的葡萄酒。酒瓶旁边有一个碟子,里面放着一大叠烤饼干似的东西,我认出那是逾越节专用的无酵 面包。桌上站着两支烛台,上头插着雪白的蜡烛。以乌利教授头戴深红色的小帽,坐在餐桌一头的主人位上, 他面前放着一叠小册子。   以乌利教授的先祖是从东欧来美国的犹太人。东欧犹太人多奉行保守派犹太教,以乌利教授一家也属于保守派。平时教授是不戴犹太人的小帽“契巴”的, 今天还是第一次见他戴,想必是由于节日的缘故。   那天是逾越节, 犹太人的三大主要节日之一。虽说我这个“葛夷”(希伯来语,“非犹太人”)在这所以犹太人为主的大学里已经泡了三个多月了,也被同学们拉去参加过好几次安息日晚餐, 以及各派的安息日祈祷,但逾越节是怎么回事还真没有领略过。因此,当我的指导教授以乌利教授邀请我去他家参加逾越节晚宴时,我立刻答应,存心要来领略一下“文化震撼”。   桌子中间有个大银盘,我瞅着它直愣神儿。大银盘里头有六个小圈儿,当中的那个圈儿里放了个白布包儿,里头不知藏着什么。围绕着那个白布包儿,依次是一个鸡蛋,一小撮绿油油的意大利香芹菜,一小碟看上去粘糊糊的什么酱,一小碟液体,不知道是水还是酒,还有一小碟绿色的酱——那会儿我不知道,这绿色的酱不久就要让我大出洋相,还有一根什么动物的骨头。那骨头洗得干干净净,显然不是作为食物放在那里的。   我捉摸要不要向教授太太请教银盘里那些东西是什么,有何特殊意义,还没来得及开口,以乌利教授站起来,宣布逾越节开始。他点燃蜡烛,同时用希伯来语说了一句祈祷词。接着,他坐下来,发给每人一本小册子。   我有点懵:敢情开吃之前还要先进行一番仪式啊?看我迷惑不解,以乌利教授解释说,逾越节晚宴希伯来语叫做“西达”,即“次序”之意。晚宴的每一个步骤都有严格的规定,必须一丝不苟地按照程序进行。整个晚宴照例由一家之主, 也就是家中的男主人来主持。小册子里记载着晚宴的过程,以及所要用的祈祷词。我翻开小册子,祈祷词是希伯来语和英语音译,这可帮了我大忙,我那点儿扫盲班程度的希伯来语,哪儿能应付得了今晚的这个特殊场合啊。   说罢,他为在座的每个人斟酒。大家站起来,举杯,教授又说了几句祈祷词,然后说道:“勒哈因!”(希伯来语:“致生活”),大家同声回答“勒哈因”。我才学了三个月希伯来语,也就刚过了字母音标的坎儿,祈祷词一句也听不懂。好在安息日晚餐蹭过不少,这句犹太人最常用的祝酒辞说的倒还顺溜。   我见大家全都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也赶紧把自己的那杯饮下。我不常喝酒,几乎全无酒量,好在葡萄酒很甜, 而且教授只斟了不到半杯。   放下酒杯,大家落座。以乌利教授向我解释说,在逾越节晚宴中,每人必须饮四杯酒,每一杯都有特殊的含义,而且必须在特定的时候饮。刚才的第一杯酒,就是逾越节晚宴的15个步骤中的第一个。他说的那段祈祷词叫做Kaddesh,为的是祝福今夜这个特殊的夜晚。   说着,他又为大家斟了第二杯酒。这时,教授太太端来一只盛了水的大碗和一条毛巾。她走到教授身边,递上碗,教授把手伸到水中,象征性地沾了点水,然后用毛巾擦干。在座的每个人都如此象征性地洗过手。洗罢,坐在我旁边的教授小女儿杰西卡告诉我, 这是第二道步骤,叫做Urechatz。   接着,教授从餐桌中间的大银碟里拿出一根意大利香芹菜,在盛着液体的小碟里沾了一下,笑问全家:“你们谁来向江月解释一下?”   教授的大女儿,正在康乃尔大学法学院读书的蕾切尔说:“这是盐水,象征犹太人在埃及当奴隶时的眼泪。”“为什么要用意大利香芹菜?有特殊意义吗?”我问,伸手拿了根意大利香芹菜,在盐水里沾了一下。“不一定非要意大利香芹菜不可,只要是绿色蔬菜都行,”教授太太说,“不过,意大利香芹菜本身有点苦涩,加强了象征意义。”我把沾过盐水的芹菜放进嘴里嚼。味道确实不怎么好,苦苦咸咸的, 还加上点涩。尝罢“眼泪”,也就完成了第三个步骤Karpas。   教授拿起银碟中间的那个白色餐巾包,打开,原来里面是三片饼干似的逾越节无酵面包。他拿出其中的一片,一分为二,把其中的一半交给蕾切尔。蕾切尔起身离座,杰西卡嚷道:“别藏到我找不到的地方!”大家全笑起来,只有我莫名其妙。   教授太太笑着对我说,这是逾越节晚宴的第四个步骤,叫Yachatz,也就是分无酵面包。那一半面包必须藏起来,在晚宴结束时,让家中年龄最小的孩子去找出来领奖。 教授把剩下的那一半掰成小块分给大家。   我尝了尝,无酵面包又干又硬,既不甜也不咸,淡而无味,幸亏一年只吃一次——当然,我这样想,是因为我毕竟不是犹太人,这又干又硬的无酵面包对于我并没有任何特殊意义,充其量只是一次文化体验,旁人怕是也无法理解,中国人为何过年一定要把得来不易的钱换成鞭炮,热热闹闹地放得欢天喜地,这就是文化差异了,而文化差异往往是由历史的差异造成的。正想着,只听教授问道:“谁来讲故事?”讲故事? 晚餐桌上还要讲故事?   我看了一下小册子。第五个步骤叫Maggid,重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故事,以及逾越节的来源。传统上,必须由家中最小的孩子唱出著名的“四问”,对这四个问题的回答,也就重复了出埃及的故事。同时,“十瘟疫”的传说也被重复了一遍,每提到一个瘟疫,大家就把小指点到酒杯里,沾一点酒,点到桌上。好歹我也学了三个月犹太历史了,古代部分刚学完,这段历史我还算了解。我对教授说:“我来讲讲吧,您听对不对。”   逾越节是犹太历法中尼桑月的第十五天,纪念古代以色列人在摩西的带领下离开埃及,出走西奈半岛。在西奈沙漠流浪了40年后,12个部落的以色列人终于来到了迦南,上帝许给他们的“流淌着奶和蜜的土地”,在此建立了以色列国。古代以色列人离开埃及这个事件标志着犹太民族和犹太教的诞生,逾越节就是为了纪念这个历史事件的。   逾越节的“逾越”则来自《旧约·出埃及记》第十二章中的记载:上帝要以色列人用羊羔的血涂在门上,当上帝击杀埃及人的长子时,将越过涂了羊羔血的门。逾越节必须吃无酵面包的习俗也来源于此。另有一说是,以色列人被勒令离开埃及,匆忙间无暇等待面发酵,便将揉好的面团压平了直接在火上烤熟而食。千百年来,离散四方的犹太人在世界各地都要在逾越节重复叙述这个故事,借此重返民族之源,同时也把民族意识传给子孙后代。   这么惨烈的传说, 我在餐桌旁淡淡地、三言两语道尽。为什么一个民族诞生的同时却带给另一个民族痛苦?这个故事,从埃及人的角度来看,又是什么滋味呢?   教授赞赏地朝我微笑,看来,如果这是考试的话,我算是及格了。   故事讲罢,大家齐唱了一首歌。我当然跟不上,只好仔细认真地听。可那希伯来语还是太难了,只听见每一段的结尾都是同一个字:达耶奴。从小册子里的英文翻译里,我读出了这段歌的意义,它是在赞颂和感谢上帝对以色列人的特殊荣宠。   我又想起桌上的银盘。“银盘里的鸡蛋和动物骨头象征什么?”我问。教授说,鸡蛋很可能象征着新生,因为,去掉宗教传说的话,逾越节实质上是一个农业节日。鸡蛋在许多民族的文化里象征新生命的出现,因此,在逾越节的各种象征里,鸡蛋应该是象征着犹太人的新生。动物骨头是羊羔的肩骨。在神殿被毁,犹太人流散世界之前,逾越节时以色列人必须在神殿里向上帝祭献羊羔。当犹太人离散世界之后,逾越节的仪式也随之改变,仅以羊肩骨来代替昔日神殿的祭典。他还告诉我,根据传统,逾越节期间,家中不能有任何甜的和发酵的食品。这些食品必须在逾越节前处理掉,或是送给非犹太人的邻居,或是义卖。说罢,大家同时念了一段祈祷词,祝福第二杯酒,然后一饮而尽。饮罢,大家再次洗手,这是第六个步骤,Rachtzah。到这时,一个多小时已经过去了,我已然饥肠辘辘,正餐还不知道何时开始呢。   第七个步骤,Motzi,大家共同祈祷,祝福谷类食品。然后又是一段祈祷,祝福无酵面包,那是第八步,Matzah-Matzah 正是无酵面包的希伯来文。随后,那一盘无酵面包被分而食之。我可真饿了,也顾不上无酵面包好吃不好吃了,先垫垫饥再说。到这会儿, 我也记不住还有多少个步骤了, 只管晕乎乎地跟着做吧。   当下大家又开始祈祷。教授非常投入,身体轻轻摇晃,希伯来语的祈祷词带着音乐的韵味。我偷眼看看杰西卡手里小册子的页数, 翻到位, 吭吭吃吃地用英文音译结结巴巴、勉为其难地跟随。逾越节晚宴对于我,成了一个纯粹的宗教仪式,作为一个旁观者,一个客人,我很努力,也很客气地参与着,却无论如何也无法体会教授的感情投入。   祈祷罢,大家各自掰了一小片无酵面包,轮流去沾银盘里那一小碟绿色的酱,我也跟随。刚把那一小片无酵面包放进嘴里,一种难以描绘的滋味一下子从舌头传到鼻尖,接着,那麻麻辣辣的味道电击一般飞速传到眼睛。鼻子痒痒的,眼泪刷一下涌上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刚来得及双手捂住嘴巴,一个响亮的喷嚏冲口而出。一片笑声中, 教授太太给我端来一杯冰水。“这是什么?”我惊魂未定地问。“日本芥末,”杰西卡笑着说,“象征以色列人当奴隶时的痛苦。”   我的天,这下子我可真体会到它的象征意义了!我用餐巾擦了擦眼睛,捎带瞟了一眼小册子,刚刚完成的,是第九步,Maror。我悄悄翻到下一页,原来要到第十一个步骤,才是正餐。胜利在望,我们已经到第十步啦。这一步Korech是“苦尽甜来”:用两小片无酵面包夹上银盘里的另一种酱,做成一个小小的三明治。教授太太解释说,那酱是由苹果酱、打成泥的坚果、葡萄酒和肉桂粉混合而成,象征以色列人在埃及修建金字塔时用的灰泥。   好了,总算完成了大部分仪式,正餐开始了。我真饿得前腔贴后腔啦。   原来正餐也是整个仪式的一部分,叫做shulchan Orech。教授太太说,逾越节正餐吃什么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只是要求必须要有用无酵面包粉加鸡蛋做的汤。汤是鸡汤,加上松软的无酵面包球,味道相当不错。接下去的主食并不特别,无非是蔬菜色拉和烤火鸡。正餐时,聊天的话题不再限于历史和传说了,大家轻松地说东道西。   用餐罢,教授太太和女儿们把桌子收拾干净,大家继续逾越节晚宴的最后几个步骤。第十二个步骤,Tazfun, 是指派家中最小的孩子去找出藏起来的那半块无酵面包,大家分了,代替饭后甜点。 随后,第十三个步骤,大家同声朗诵一段感恩词,饮下第三杯酒。放下酒杯,第十四个步骤,大家同唱几首赞美诗,加上一段祈祷词,祝福最后一杯酒,然后起身举杯,一饮而尽。最后一个步骤,大家互道:明年,耶路撒冷!   一个离散四方、受尽苦难的民族,就是这样通过融入生活的宗教仪式,把民族精神和民族的梦想代代相传。 圣菲的“北京烤鸭”   2002年5月,我们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露营旅程。其中圣菲是旅程中重要的一站。圣菲(Santa Fe) 坐落在落基山脚下,海拔7000英尺,人口7万人。经西班牙、印第安、盎格鲁—萨克逊文化几百年的交织,形成了这样一个独特的地方,与其他美国城市鲜有类似的地方。 如果说凤凰城的西南艺术特色让我精神一振,那么圣菲则在其几个级别之上。狭窄的街道两旁是博物馆、大小艺术廊院、艺术市场、咖啡厅和各式餐馆。晚上本地人和游人闲聚在广场,或休憩或浏览旁边的店铺。有人说圣菲所有的商店只卖一种商品:艺术品。此话绝不为过。印第安人的洞穴壁画形象制品、就地取材的陶瓷制品、各种灯具及日常用品,无论从色彩、质地还是风格,都体现了泥土的特色(earthen tone)。即使不买,也绝对是一种享受。很多艺术家择此地而居,因为这里独特的艺术氛围和文化能够激发他们的创作灵感。   走在圣菲街上,独特的Adobe建筑特色映入眼帘。认识Adobe 这个词,是从桌面印刷软件开始,来到圣菲后才了解其真正含义。Adobe 经常用来形容风格,但是其本意是一种泥土和草混合而成的建筑材料。西南地区的印第安人用它来建房子已有1000年的历史。十七八世纪掺入了西班牙的建筑特色,使得这种建筑风格一直到今天仍然为西南地区的建筑首选。其特点是平的房顶,错落的层次,圆角的墙,木头横梁穿出两边的墙壁,露在外面,简单的窗户,室内用砖或者木头、石头铺地。这样的房子在炎热干燥的沙漠气候中冬暖夏凉,而且就地取材,建筑材料成本低廉,是少有的生态型建筑形式。   就是在这样的文化艺术氛围和独特的历史背景下,西南美食凸显出其创新、exotic,sophisticated的特色。 以墨西哥厨神San Pasqual 命名的Cafe Pasqual’s是我们的第一个尝试。餐馆很小,紧紧凑凑摆了十几张桌子。墙壁上是色彩鲜艳的壁画——显而易见的墨西哥特色:忙碌的人们或者在劳动,或者在厨房里烹饪,或者在吃大餐庆祝。想象力丰富的人完全可以看着这些壁画写出一部情节曲折的小说。餐馆的主人Katharine Kagel称自己为艺术家而非厨师,他也是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餐馆的每一道菜式。他写道:You have to become the food, erase the line between it as an object and you. You have to really examine its structure, its size, its color, its strength,its weakness, know who grew it, how long it's been out of the field. 菜肴属于创新的墨西哥特色。   我点了一份Smoked Trout Hash — Potato cake with smoked trout, two eggs poached and tomatillo d'arbol salsa 。一尺来长的湖鱼在炭火上慢慢烤熟,渗入炭火和果木的味道,鲜嫩的鱼肉旁边,配上煎炸成金黄色的土豆饼和墨西哥特有的由西红柿、尖辣椒、香菜拌成的调料。   晚餐我们到了著名的厨师及烹饪畅销书作家Mark Miller 的餐馆Coyote Cafe 。Mark Miller,毕业于美国伯克利大学文化研究专业。一个偶然的机遇让他投身于餐馆业。不过他认为与其说自己是著名的厨师,不如说是寓教于食的师长。在他看来,我们所吃的食品反映了人类和环境的紧密关系。多元化、丰富的味道和创新精神充分体现在他的烹饪中,自1990年起每年都有新书出版。没有比亲自光顾他的餐馆更能直接体验其饮食理念和文化了。   餐馆Coyote Cafe的室内为西南风格的装饰,墙上是色彩鲜艳、对比强烈的印染制品;半月形酒吧上面和屋顶相间的空间是形态各异的动物模型,食客坐在那里可以边吃边观赏调酒师的超群技艺。厨师融合墨西哥、西班牙、印第安和盎格鲁—萨克逊的饮食特点,较多地使用红绿辣椒、山羊和绵羊羊羔为原料,结合硬木烧烤,创造出味道复杂并带些许辛辣的风格。   我们的晚餐开始于这里的特色饮品Margarita,墨西哥著名的Tequila是其主要成分。我的主菜叫Lacquered Beijing Duck 。没错,是北京鸭子,但是做法完全不同。把鸭子抹上蜂蜜烤至外焦里嫩,配上加了孜然的芒果酱,外加清淡的春饼,佐以味道纯正低度的红酒,实在是一种奇妙的组合。老公点了智利Sea Bass,一面附上Goat Cheese、一点点尖辣椒(Jalapeno Pepper)和面包屑混合成的味,而蘸汁和配菜则是酸甜的西红柿和意大利Aritichoke Heart。   回味着舌尖残留的味道,我给厨师递上一张纸条:It is a very innovative dish. I have to say a good chef is a magician, an alchemist and an artist combined. (这道很有创意的菜让我意识到好的厨师是魔术师、炼金师和艺术家三合一)。没想到的是在我们的甜品之后,侍者竟然又加了一份甜品,说是大厨赠送。看来下次要经常给大厨写纸条了。我们也不含糊,给了22%的小费以表谢意。 猎鹿札记 一   老施每年秋天都出猎,每年自制的鹿肉干能吃到来年。今年他同意带我去试一把。这事让我兴奋了好几天。   老施是我的同事,全名施瓦德菲格,祖辈是19世纪的德国移民,不知为什么定居到了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北部的一个小县,几代务农。到了父辈,农业已难维持生计,他父亲去电话公司作了职员,但仍然种麦、养牛,有自己的农场。老施从小就干农活,后来去城里上班,他有480英亩土地,由在家务农的亲戚照料。   老施是猎鹿的好手,年年都有收获。他跟我说:咱们打鹿不用走远,我的农场里就有鹿。我家里有十几杆枪,你不用带枪。这时我心里想:我也没有枪啊!说这些话时是9月初。   这狩猎本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环境的变迁,以狩猎为生的人越来越少。小时候从书中读到过东北鄂伦春族是中国最后一个游猎民族。鄂伦春猎人在林海雪原与熊瞎子周旋的传奇故事至今未忘。后来狩猎成了消遣。古今中外皇家贵族们出猎的场景显露出多少豪华和优越。在中国,现在还能合法猎获的动物恐怕不多了。1998年我曾在西藏浪卡子县打过一回兔子。那次为了登山租用了县武装部的吉普车,司机是武装部的枪械管理员,一支上着刺刀的半自动步枪就放在车里。从山上下来后,司机带我们去不丹边境边上的高原湖乘牛皮筏。这一路上野兔乱蹿。我们用枪一通乱射,但一只也没打着,只好骂这些兔崽子们跑得太快。这回不是打兔子、打鸟,这回是要打鹿。打得着吗?      二   到了11月初,我按规定买了一张狩猎证。买证时管理员问我:打公鹿还是打母鹿?我说碰上什么打什么。管理员说现在必须在证上标明是公鹿或是母鹿,不能随便打。我想公鹿有角,就打公鹿吧。我把证拿给老施看,问还有什么要准备的。他说,行了。咱们11月18日开始。这天是猎鹿季节中准许使用来复枪的第一天。后来从州政府野生动物管理局的小册子中我学到不少东西。猎鹿季节依不同武器分为三种:使用弓箭者可在10月1日至次年1月15日间狩猎;使用弓弩枪者可在10月7日至11月4日之间狩猎;使用来复枪者可在11月17日至25日之间狩猎。来复枪的威力大,但狩猎期也短。俄克拉荷马州20世纪初时人口很少,但由于没有禁猎的法规,鹿几乎让人打光了。据统计,1917年全州仅存约500只鹿。于是州议会立法禁猎。从1943年到1972年的30年间从外州引进了8500只白尾鹿。引进的鹿是用陷阱捕获后运到俄州放生。这30年的工程可谓浩大。自1976年起开放了以上三个不同的猎鹿季节。至1990年,州内鹿群总数已有25万只;当年捕获了4.4万只鹿。据统计,现在鹿群总数基本稳定。   三   11月17日,我和老施开车从俄克拉荷马市去他的农场,这一程有240公里。他把我安顿在他母亲家住下。他自己的家在两公里外,他说他总不在家,家中太乱。我们约好次日晨6时在他家见面。老施的母亲今年75岁,是退休教师。丈夫前几年去世了,她和一个孙女住在家中。她的名字叫简,人们都称她简奶奶。这位简奶奶慈眉善目,人也和气、豁达,我收拾完毕后同她聊了一阵。她于上个世纪40年代末大学毕业,是当地一所大学化学系的第一位女毕业生。简奶奶嫁到施家后生了两儿两女,由于施家很早就在这个小镇定居,现在小镇上有一半人姓施,说起来都是亲戚。这有点像到了中国的张家村、李家峪。   次日清晨我黑灯瞎火地开车去找老施。他已经在屋外整理枪械了。他给了我一枝来复枪、一件橘黄色的马甲和一顶橘黄色的帽子。马甲和帽子是必须穿戴的,以防误伤。他说那枝枪校得很准,曾射杀过三四百米开外的鹿。这是一弹一上膛的来复枪,子弹上膛时动静很大,哗啦哗啦地响。我想这一枪要是打不中也没有第二枪了──鹿早跑了。提着枪来到他的农场里,在一处浅沟边他吩咐我:就在这儿等。然后他去几百米外的另一处守候。嘿!真叫刺激。这时天还没亮,我抱着一杆上了膛的大枪蹲在草丛里四处张望。几只乌鸦在附近飞来飞去,小风一吹,草丛作响,似乎到处都有鹿的动静。一会儿,忽然下起雨来。开始我仍然一动不动,后来雨越下越大,我浑身透湿。看看天上浓云积重,雨没有停的意思。实在忍不住了,我从“蹲点”的地方站起来去找老施。为了避雨,我们开车转了一会,正碰到老施的侄子罗伯特也在“蹲点”。这时天大亮了,雨也停了,我们刚说了几句话就见右前方150米处一只公鹿出现了。它走走停停,四处张望。忽然,它蹿出林子,在草地上狂奔。它是要冲过这片草地进入另一片树林。我赶紧抄家伙──瞄准──射击──怎么扳机抠不动?!罗伯特射出了一枪,没中;又一枪,鹿应声栽倒在地。我们两人赶紧跑过去。罗伯特说:小心,这家伙可能蹿起来接着跑,还能撞人。他把子弹又上了膛。当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过去时,看见鹿已经一动不动了。这一枪打在脖子下方。这头鹿死沉死沉,费了好大气力才把它拖出草地。我赶紧问罗伯特我的枪扳机怎么抠不动,他看了一眼我的枪说:你上了栓,但没把枪栓压下去。我这真是新兵上阵,拉不开栓。   一会儿,老施的妹夫罗杰和他的儿子听见枪响也过来了。我们五人把鹿拉到老施家后院,罗杰和他儿子操刀收拾这头鹿。如同杀鸡杀鱼时掏内脏一般简单,这两人只一刻功夫便将这头鹿收拾干净。那一堆足有25斤的内脏就弃在后院。我问老施那些内脏怎么处理?他说豺一会就来把这些东西吃得干干净净。豺?!豺就在他家后院吃鹿的内脏?!   四   按规定打到鹿后要登记。距离最近的登记点在20公里以外的县城加油站。那里不仅是猎人们去登记的地方,也是相互展示猎物的场所。穿着橘黄色马甲的猎人们互相打着招呼,评点着各自的猎物,空气中弥漫着兴奋、热烈的气氛;鹿血的腥气和烟草味也夹在其中。鹿肉是最重要的收获,开膛破肚后还要剥皮、分成大块、制肉干,这些都将在简奶奶家的马棚里进行。   当我们五人来到简奶奶家时,她已准备好点心和热咖啡。我这一早上全身透湿,体温已把衣服溻干了一半,身上正有些冷,这热咖啡真是雪中送炭。这时老施的哥哥和他的一个朋友也开着车来了,他们也打到了一头鹿。我们这一伙人把这两头鹿晾起来,喝着咖啡,吃着点心,真是惬意。这时简奶奶又来招呼我们吃午饭。我进屋一看,在我们打鹿的这一上午简奶奶做好了一家人的饭。猎手们把猎物集中在这里并都在这里吃饭。简奶奶满面春风地招呼大家,忙前忙后,展示着一位大家庭老太太的风采。我坐在她给我安排的位置上,顺序把桌上的沙拉、面包、土豆泥、鸡肉面条等一样样地放入我的盘中。这是一顿地道的农场家庭正餐。简奶奶笑眯眯地为大家添茶倒水,但是她不坐下来吃。后来实在没什么可忙的了,她就站在旁边看我们吃──我想她看这一家人吃她做的饭可能比她自己吃任何好东西都要有味。这时我深深感觉到这户农场家庭中的和谐与温馨,我此时也成了他们当中的一员。这顿饭我吃得很多。   五   虽然已经有两头鹿入账,但老施和我还是空手。老施说今天运气不好,有时一天这一家人能打七八头鹿,收拾都收拾不过来。午饭后,我和老施再次出征。为了不再闹枪栓的笑话,在避静处瞄准一个木桩我放了一枪试试手。这一枪似乎打中了,太远,没看清。这一下午老施和我像两条狗一样嗅来嗅去。一次远远地见到了三头鹿,一晃,它们又进树林不见了。接近傍晚时老施在他“蹲点”的地方远远地看见四头鹿。一枪放过去,没打中,鹿全跑了。后来老施一直念叨:怎么没打中?怎么没打中呢?看来老猎人也有失手的时候。当天收摊后我又在简奶奶家借宿。我们两人坐在电视机旁聊了一个钟头。从谈话中得知现在种麦子是赔钱的买卖,成本高于收购价。他们之所以还种,完全是习惯或不想放弃在农场的生活方式。养牛能赚一些钱,但也难以维持生活。所以简奶奶逝去的老伴曾在电话公司工作;简奶奶自己也曾是教师。换句话说:他们现在种地养牛是业余爱好!他的儿子老施也不愿放弃这个爱好,不然他早就去城里定居了。不仅如此,老施的儿子明年将从名校麻省理工学院毕业,他毕业后将在家乡附近找一份工作,业余时间种地养牛。老施说这480英亩土地早晚是他儿子的。在这个美国中部农场家庭里种地,养牛不是为挣钱致富,而是为了保持一种生活质量,维护一种生活方式!简奶奶把她九个孙辈的相片一一给我看,除了老施的儿子在读书外,还有一个外孙是空军飞行员,现正在阿富汗附近执行任务。   六   第二天,我们又是天不亮就出猎了。这回我埋伏在一处树岗里;老施在附近一处草滩边。我现在是有一天经验的“老猎手”了。一定要在今天干下一头鹿来。由于周围有很多树,视野不开阔,我就索性爬到树上,这一下不但能鸟瞰树岗还望得见草滩一角。我睁大眼,竖直耳,捕捉着每一丝动静。10分钟过去了,20分钟过去了,天渐渐地亮了,视野也越来越远了,但就是不见鹿的影子。时间一长,注意力也就不那么集中了。老施那边也没有动静。忽然背后作响,回头一看──鹿!一头公鹿正优哉游哉地走过来,只有20米了。我在树上,它没看见。枪,枪呢?!我的天,上树时枪放在了树下,本想登高望远看到鹿后再下来拿枪,不想鹿送到了眼前。这时不由脚下一动,咝的一响,鹿一抬头看见了我,四目相视一瞬间,鹿撒腿就跑。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跳下树,抄起枪,松开保险,把鹿套入瞄准镜,抠动扳机──砰!鹿应声倒下。我跑过去一看,正中前胸。但鹿还有动静,于是又补了一枪。好家伙,搞定一头!枪响之后,在附近“蹲点”的老施、罗伯特、罗杰等人都过来了。我们把鹿拖上小卡车,先去老施家后院清理内脏,再去县城登记。   听老施的哥哥讲:上周他在科罗拉多州打了一头麋鹿,有四百多斤。为打麋鹿,他在山里转了七天,睡了六天帐篷。又听别人说:打鹿是平常事,进山打黑熊才显英雄本色。看来这狩猎的名堂大得很啊。打到了鹿,在回家的路上我高兴不已。不过我一直在想老施家后院的那些豺──它们又得以饱餐一顿了。   我带回家一大块鹿腿肉,到现在还不知怎么个吃法。 钓鱼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是在中国钓鱼,坐在河边、湖畔,静静地看着自己的鱼漂,一声不吭,怡然自得。美国人可不这样,常常是穿着到腰的胶皮裤子站在水中,还一个挨一个,不断地用竿把挂着鱼饵的鱼钩甩到水里,拉回来,再甩进去,循环往复,乐此不疲。非得站到齐腰深的水里吗?站在岸边往水里甩竿就钓不到鱼?或许你可以用美国人都性急解释。这就是在美国为什么钓鱼是一项真正的体育运动,甩这么几小时竿也累,不过这要看钓什么鱼。   我在美国中西部的堪萨斯州住过。五六月间,钓鱼爱好者都愿到河流的上游,或水库的开闸放水处钓鱼。这里常见一种叫Crappie的鱼来产卵。它们大的二三十公分长,小的十公分,体薄、嘴大、贪吃,非常好钓。肉质并非十分鲜美,但刺少,所以美国人钓到大的就要,小的还得放回河里,不然警察来了,一量不够尺寸就得被罚款。钓这种鱼不用鱼漂,鱼线前边拴个铅坠,钓鱼者先挥竿用力将鱼钩甩到水里,再通过鱼竿上的绕线轴把线从水中拉回来。鱼钩上的鱼饵多是商店里买的,各种各样的塑料蠕虫,形态、颜色五花八门。也有用活的小鱼和蚯蚓做鱼饵的。专门卖鱼饵的商店里可买到它们,非常便宜。当你往回绕渔线时,鱼饵就在水中游动。Crappie看见便游过来咬,马上就被钩住。鱼多时,甩一次竿能钓到两条!我是个生手,去一次也能钓几十条。真过瘾。有经验的人恐怕能钓一二百。钓这种鱼要起大早,最好天蒙蒙亮就赶到河边。   钓鲇鱼就不是这种钓法,最好是在夜里,而且鱼饵也不一样。商店里有专门钓鲇鱼的鱼饵,你也可以用蚯蚓、鸡肝做鱼饵。钓鲇鱼简单,把钩甩进水里去静静地等。什么时候看见被钩住的鲇鱼拽着线乱游,你慢慢地把鱼拉上来就是了。鲇鱼很老实,有时你看见20公斤左右的大家伙被钓上来真吓一跳。美国人偏爱鲇鱼,他们叫它猫鱼(Catfish),大概这种鱼都长着胡须吧?鲇鱼个大、刺少、肉质细,颇得美国人青睐。   美国中西部的夏天很热,鱼懒得咬钩。到了九十月份秋凉又是钓鱼的黄金季节。这时节人们钓Bass。这是一种鲈鱼,大的五十公分长,一般的三四十公分,肉质鲜美刺少,鱼中佳品。钓的方法和钓Crappie一样,鱼饵也差不多,只是时间、地点不同。这种鱼一般在太阳刚落山时吃食,天一大黑便不再咬钩。所以钓的时间就傍晚那阵。钓的地点是在宽阔的水面,水库最好。   秋高气爽的下午,钓鱼爱好者纷纷拿着渔具来到水库边上站好位置,好不热闹。太阳刚一掉下地平线,Bass就来了,而且是一群一群的。一大群Bass拥向岸边时,几乎人人都钓得到鱼。这时你可得抓紧时间,别错过这拨儿。钓上鱼立刻摘下钩,上好鱼饵,接着把钩甩到水里。运气好的话,一口气可钓五六条。一个傍晚能钓几十条。   金秋十月也是钓鲤鱼的大好时光。钓鲤鱼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人们一般都是在上午。较宽阔的河面往往可以钓到大鲤鱼。钓鲤鱼的鱼饵很特别,是煮熟的玉米粒,把四五个玉米粒穿在钩上即可。注意,河里的鲤鱼都有十来斤,且十分有劲,鱼线一定要粗,钩一定要大。钓很简单,像钓鲇鱼一样,把钩甩到水里。河水急,最好用较重的铅坠,不然鱼钩往往被冲到岸边上来。鲤鱼一上钩,等着你的便是一场“战斗”。首先要松线,被钓到的鲤鱼会拚命挣扎,一会儿顶上水面,马上又扎到水底。如果你使劲拉线,鱼会把线或钩挣断,逃之夭夭。鱼渐渐累了,你就慢慢收线。最终精疲力竭的鲤鱼会被你拉到岸边。这时你用个网把它捞起来。从鱼被钩住到拉上来大约要一二十分钟。我很爱钓鲤鱼,在美国中部地区住的时候,每次去都能钓几条。别看鲤鱼大,可肉很嫩。做糖醋鲤鱼味道极佳。鱼钓的多,吃不了,拎着送给朋友们也是一种享受。可美国人不喜欢鲤鱼,因为它刺多。   海上钓鱼别有一番情趣。在美国东海岸的纽约或新泽西州,钓鱼爱好者们可以到海边的码头上租一条汽船去。一条船可载四人,租一天要花七八十美元。将汽船开到指定海域(离岸边不远)就可以钓了,当然是用美国人的方式。钓到的多是一种叫“蓝背”的鱼,赶上运气好,还能钓到肉质鲜美的石斑鱼。如果你想到更深的海里钓鱼,欣赏海天一色的美景,可以坐更大的船去。船票几十美元一张,渔具、鱼饵都有预备。能钓到很多鱼吗?放心,船肯定被开到鱼最多的地方,钓不到肯定是你技术欠佳,或运气不好。当然,你可不能晕船,不然光趴在桶边呕吐,想着是不是肠子都吐了出来,那可就是花钱买罪受了。   说到钓鱼,忽然想起一件事。一个中国人到湖边去钓鱼,几个钟头过去什么收获都没有。正在丧气,忽然拉到一个乌龟!足有十来斤重。一不做、二不休,老哥儿拎起就走。当时边上就有个美国妇女指责他,说乌龟是应该保护的野生动物,要他放回去。但我们这位先生不为所动,坦然而去,想着变成美味佳肴的乌龟美不胜收。那位美国妇女怒气冲冲地追过去,他就撒丫子落荒而逃,手里紧紧地拎着那倒霉的乌龟。作为一个海外中国人,我真是尴尬。 中国孩子“美国胃”   “我那宝贝儿子只爱吃‘剩饭’。”中国朋友们聚在一起,说到子女不爱吃中国饭都嚷嚷起来。“上中国餐馆只去吃buffet(自助餐),到那儿跟‘老美’(指美国人)一样,光吃炒饭、炒面,别的看都不看。炒饭、炒面?家里的剩饭才这么做嘛。”是呀,在美国的中国人的子女不爱吃中国饭简直是普遍现象。在家里这不吃、那不吃,去中国餐馆就去自助餐厅,对着极普通的炒饭、炒面狠狠地倒上酱油,往肚子里塞上几盘子了事。别的中国饭菜呢?没兴趣。   孩子们对美国饭菜是什么态度?哈,提起麦当劳等美国的快餐店两眼就放光。不就是汉堡包、炸薯条嘛,有什么好吃的?嘿,人家老美吃一辈子都不腻。可我们中国人平日在家里都是吃中国饭的,孩子们为什么就对麦当劳感兴趣?“自称‘美国胃’!我看是崇洋媚外。”家长们说到自己孩子的饮食习惯无可奈何地直摇头。这么跟你说吧,“小假洋鬼子”们来美国时越小,待在美国的时间越长,他们就越喜欢美国饭,在美国出生的就更别说了。   “崇洋媚外”?尽管是气话也太重了些。孩子们爱吃麦当劳真不是装的。我朋友的小子一去吃麦当劳,饭量比吃中国饭大好几倍。看着他狼吞虎咽的劲头真有些不可思议。怎么跟三天没吃饭似的?   大概我们的孩子们上学的时候,总要在学校里吃美国中饭,久而久之,他们就喜欢上了。或许我们家长的饮食习惯早在中国形成,而孩子们却没有养成“中国胃”?要不然就是麦当劳食品的味道更容易让孩子们接受?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麦当劳的气氛让孩子们感到亲切。   麦当劳快餐店可以算是美国人的“食堂”。在这里吃饭不用付小费,餐厅里没有侍者,只有打扫卫生的。买了汉堡包、薯条什么的随便往哪儿一坐,吃吃喝喝、谈笑风生,自在。如果时间紧迫,就来个Drive Through,开着车走专行线直接开到麦当劳外卖的扩音器下订食品,然后开车到另一个窗口下,拿了自己那袋食品,交了钱就走人。   麦当劳的食品价格相对低。可不是故意压价啊。人家是世界性的连锁店,有自己专门的养殖场、农场和食品生产工厂。食品生产出来基本都是冷冻的,极易快速烹调,操作极其简单,然后用集装箱大卡车送到各个规格与经营方式一样的麦当劳快餐店储存。这样有效的运作方式,食品价格能不低吗?麦当劳快餐店雇的店员,除了经理外都是非正式工,他们多来自学生、家庭主妇、退休老人等,没有任何福利,基本上拿法定最低工资。看,开店的人工成本低吧?东西便宜,人们当然愿意来。   除了价格低外,食品口味也更让人们接受。你会从一些宣传媒介得到信息,说快餐店食品油脂太多,不利于身体健康。但没见美国人因此就少去麦当劳。味道好在哪儿呢?嗯,老实说,美国没有自己的传统食品,麦当劳的食品风味可以来自全世界,据我体会,意大利、墨西哥风味稍多一些。早餐有摊鸡蛋发面饼,倒上蜂蜜,涂上奶油十分可口;墨西哥式的小薄面饼裹上肉、奶酪、炒鸡蛋和洋葱、西红柿块儿;类似中国发面饼一样的小烤饼夹上猪肉饼一起吃;还有欧洲传统的煎咸肉夹面包。吃完再来杯热咖啡,想必是很惬意。美国人吃饭离不了饮料,这里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桔子汁等应有尽有,不过绝对不会有稀饭和酱瓜。   午餐和晚餐差不太多,就是牛肉饼、奶酪、西红柿酱、酸黄瓜和洋葱夹在面包里,组成各种各样的汉堡包和三明治,另外还有鸡肉、鱼肉汉堡包。没有蔬菜呀!那你就吃沙拉,麦当劳有各种各样的沙拉。炸鸡块!麦当劳的炸鸡块是外边蘸上特殊的面粉炸的,孩子们最爱吃。哎,怎么忘说炸薯条了?!绝大多数来麦当劳吃饭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来上些薯条,据说这是法国食品。各种饮料就着汉堡包、三明治吃喝下去,再来上些冰激淋,嘿,所以美国人胖子那么多呢。他们差不多都是麦当劳的“坚强后盾”!或许你会说,中国食品中的饺子、包子和面条也可以成为快餐食品。对不起,放在麦当劳快餐店卖恐怕还有些问题。就算饺子、包子能很快煎熟,“老美”们大概还受不了太烫的饺子馅和包子馅。   麦当劳的快餐食品中专门有孩子们喜爱的“欢乐食品(Happy Meal)”。一个口袋里除了受孩子们青睐的好吃的外,还有小小的玩具。这种“欢乐食品”总是不断花样翻新。我女儿书桌的抽屉里放满了这种小玩具,都是几年来去麦当劳的“战利品”。   更让孩子们乐的是,大部分麦当劳快餐店外边都有个儿童游乐场,那里永远有个小丑模样的模型,迎接欢天喜地的孩子们。小不点儿们奔上奔下,乐此不疲。当然这是为十岁以下的孩子们预备的。大一些的孩子不会有多大兴趣去玩。但他们愿意在麦当劳快餐店办生日派对。家长早早打电话给住家附近的麦当劳快餐店,约定座位。到时候快餐店的工作人员就布置生日派对的会场,挂满彩色气球和彩带,预备好孩子们最爱吃的食品。当孩子们兴高采烈地来了以后,大家一起高唱“祝你生日快乐”。   孩子们有点什么需要商量的事都愿意到麦当劳来,边吃边一本正经地讨论。如果有了得意的事,甭管是否属于公认的成功,甭管成功的大小,也是到麦当劳吃喝一顿的理由。麦当劳的餐厅就是好,孩子们就是喜欢。既然中国人的孩子们和美国同学朝夕相处,他们当然也一样喜欢麦当劳。何况麦当劳的汉堡包和薯条不可否认地有诱惑力。请记住,在美国生长的中国孩子们没有“中国胃”,而且他们本来就应该融于美国社会。 吃在阿拉斯加(女人篇) 我们四个女子终于决定用7月4日的国定假去阿拉斯加了。   对这“伟大行程”所做的第一个计划就是拒绝人们普遍采用的Cruise(豪华游轮)方式,因为被一对夫妇朋友的现身说法给吓住了:在他们9天的阿拉斯加豪华游船旅游中,先生长了9磅,太太长了11磅。“游船上的东西太多,太好吃了……”一来我们绝对不想毁了苦心维持的苗条身材, 二来舒适的游船似乎也不能满足我们跳跃猎奇的心。为了真切地触摸阿拉斯加这片野性而神秘的土地,我们选择了自助旅行方式。而因了这个选择,我们在阿拉斯加的吃就充满了挑战性。   一直听说阿拉斯加地广人稀,尤其在深区内陆里,不仅没有什么餐馆,连快餐店也见不到。于是我们临行前的重点就是在“吃”的准备上狠下功夫:买了许多速泡面、香肠、榨菜、水果等,为在那似乎是渺无人烟的地方生存下去而有备无患。我们甚至还托运了四颗大白菜到Ancorage市(那里是我们行车旅行的始点)。听到的人无不目瞪口呆:“天哪,大白菜才几毛钱一斤,你们居然让飞机运去!”我们则得意于自己的远见卓识:营养均衡才能保持容颜美丽么,对吧?嘻嘻!   阿拉斯加的魅力是用语言形容不完的。最奇的是天空好像永远也不会黑。我们常常开车追逐那似乎是在慢慢下山而又总在那里的落日,常常疑惑着会不会追着追着,太阳就又升起来了。月亮伴着太阳,半掩在群山之中,阳光和月光把天幕染成淡淡的紫色。   我们就是在紫色的深夜里投宿到Hostel,一种像集体大宿舍的客栈里。楼上是床铺,楼下是客厅和厨房。厨房里锅碗瓢勺油盐酱醋一应俱全。我们四人一头扑进厨房,洗的洗切的切煮的煮,只十来分钟,我们阿拉斯加的经典晚餐——香肠白菜汤面就出笼了。柔软的面条轻轻地安抚着我们饥饿的肠胃,一天的疲劳就随着碗里的团团热气渐渐散去,兴奋的神经也慢慢地松弛下来。经典面条的香味还把在客厅里看电视的三位男游客也吸引了过来。他们羡慕地看着我们吸溜着面条(他们当然只有一点干粮填肚),赞美着我们对在阿拉斯加吃饭的超前意识。嗨,我觉得这辈子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面条!   对阿拉斯加印象最深的吃是在一家B&B所进的早餐。B&B意为提供床铺和早餐的家庭旅馆。这家B&B是一个孤零零地坐落在群山森林里的大红木结构房子。从室内的窗子向外看,可以看见远处的雪山和围绕的树林。为这美丽居处增添浪漫色彩的是女主人为我们提供的早餐。   我们坐在有着雪白餐布及精美餐具的桌前,女主人为我们端上咖啡,现烤的华夫还有果酱。有意思的就是这些果酱,大约有六到七种之多。有各种莓子的,还有玫瑰的,更有一种在阿拉斯加到处可见的叫Fireweed (火籽)的花所酿制的。香味扑鼻,美妙无比。而这些果酱全是女主人亲自出去采摘酿制而成的。拿出一些酿制前的新鲜花朵,女主人细细告诉我们制作果酱的程序。而我们一边翻着介绍阿拉斯加植物的书籍,对照着、分辨着这些植物,一边用舌尖细细品尝着各种果酱独特的味道。这顿早餐啊,吃得有意思极了!   在阿拉斯加吃得最奢侈的一顿是在Homer的Spit——我们在阿拉斯加的最后一站。Spit是一个著名的捕鱼港口,捕鱼船进进出出的非常热闹,人也非常多,除了在海边钓鱼外,游客甚至可以随船一起出海,领略一下在大海里捕鱼的滋味。港口的路两边一家挨一家都是餐馆。有许多新鲜的大鱼就那么一条一条排列整齐地吊在门口以招徕顾客。更有彪悍的小伙子在后门处洗杀着刚捕来的鱼。身处这样的环境,哪有不尝鲜之理,于是我们选了一家最豪华的餐馆坐下来,高高酒杯,大大餐盘,我们准备好好地犒劳自己一顿最最新鲜的海鲜大餐!大马哈鱼(Salmon)在这里是最多的,因为它们每年夏天都要回到这里来准备产卵。除此之外,大比目鱼(Halibut),以及Trout 也是很有名的。我们在菜单上比来划去的,哪样都那么吸引人,久久拿不定主意。最后我还是在女服务员的帮助下才终于选定了清蒸大比目鱼。这么新鲜的鱼是没有比清蒸来得更好的了,雪白的鱼肉上只有少许的绿色香草,再加上一点点柠檬,直吃得是啧啧有声,心花怒放。   还想去阿拉斯加,还是拒绝乘游船。 吃在阿拉斯加 (男人篇)   去年8月,我和几个朋友去阿拉斯加玩了八天。我们几个都是留学生出身,消费作风源出一脉,在准备机票、住宿或购买旅行用品中,都精算成本,货比三家。骑驴找马,更是惯用招术之一。比如,订了房间或买了羽绒睡袋,虽不太满意(骑上了驴,有驴骑总比没有好),同时继续四处寻找,有了更好的便宜货Deal(找到了马!)立即退掉刚买的,拿好的交易(下驴上马)。 到了阿拉斯加后,我们取了订好的车,便沿着一号高速公路北上,按既定行程沿路游玩。到了吃饭的时候,就找个公路旁的小镇开进去。要说找馆子吃饭,就不能再完全照搬骑驴找马了,一吃就没法换,是驴是马都只能一路到底。于是我们只能灵活变通。车子慢慢地开,只要不太慢让后面的车骂娘就行。车上所有的眼睛则如手电筒般,四处上下左右扫瞄。一看到门面过得去的,或像中餐馆的,便泊车,派一吃多喝广的同伴进去探路。我们的标准套路是,先非常有礼貌地要本菜单,一面带着微笑不动声色地浏览,心里飞快计算着性能价格比;一面用眼角余光观察其他客人正用的菜肴以做参考。在极短时间内评估鉴定此处是驴是马,或是驴+还是马-。价廉物美的话,就招呼大家进去。要是不怎么样的,就趁人不备的时候放下菜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全身而退。或者就干脆说声Sorry,在白眼下保持笑容,义无反顾地飘然而去。大家就接着继续找马,换另外一家试试。一般而言,我们的底线是驴+,否则太对不起自己,不管怎么说,咱们也是出来度假花钱的。但有时也没的选,阿拉斯加地广人稀,城镇又少还小,镇上的饭店更少,有时候在驴驴之间,你说能选什么?   出发前,我还特地带了治拉肚子的药,充分准备这次海鲜美食之旅。开玩笑,谁不知阿拉斯加是美国海岸线最长的一州,渔业发达,阿拉斯加鱼油,阿拉斯加皇帝蟹(King Crab),阿拉斯加三文鱼等等。每天我们还不得鱼鱼虾虾,吃他几顿结结实实的海鲜。一想到这,我就像陈生《97 Summer》那支歌里唱的那样,“我仿佛看到鱼和龙虾在对我微笑”。   等到了第一个旅游点德理(Danall)国家公园后,大伙一冲进公园饭店的餐厅,便一窝蜂似地抢到饭桌前。我大马金刀地一坐,双眼便杀气腾腾地四周寻找放养鱼虾的玻璃缸。咦,没有鱼缸。对了,老外饭店哪来的鱼缸,我都昏头了,菜单上准有。等菜单拿上来一看,几页一路翻去,半条鱼都没见到。只见一半是汉堡一半是三明治,再加些沙拉薯条之类的名字自上而下端端正正地印着。大伙你看我我看你,都有些失望。开始我们都认为只是走错了饭店,纯属个别案例。我还毫不在意地以海鲜尚未吃到,同志还需努力与同伴们说笑。本以为只是暂时的一顿而已,偶时有雨在所难免,雨过就会天晴嘛,谁知这雨却是黄梅天的第一场。   同样的情节一天天地重复着,到最后我每次接过菜单时都有些紧张。同行中的一个朋友是基督徒,每次用餐前都低头祷告几句。受他启发,我也在打开菜单前,低下头,默默祷告道:“上帝啊,来顿海鲜吧。”不知是我祷告的次数不够,还是格式不对(心肯定是诚的),情况并未好转,随着我们的车一路向西北方向开,还有恶化的趋势。第一天尚有比萨饼之类的选择,后来则是清一色的汉堡、三明治,我只好勉强地接着点汉堡,好歹汉堡是热的,三明治则是冷的(敢在阿拉斯加这冷地方啃冷三明治,肠胃是不是太好了点)。   老实说,汉堡这东西,偶尔吃吃,滋味还不错。可连续三天,顿顿汉堡怎么也反了胃。而且每一顿难以忍受的感觉,都比上一顿又强了几分。虽不敢说未到煎熬的程度,也接近是痛苦了。笛卡儿曾说过:“你是铁锤,就尽力击打;你是铁砧,就岿然不动。”我一直十分欣赏这句话讲的两种基本人生态度,经常自我提醒。每当汉堡送上来后,我都表情严肃,在心里先大叫三遍:“岿然不动!”然后再端起来,眼一闭,嘴巴张到最大限度,恶狠狠地咬下去。   第四天,我终于有些顶不住了。这铁砧精神法,就好像大补的丹药,关键时候使用,立竿见影,效果卓然。可要像吃感冒药那样,一日两到三次,就不大灵了。于是我当众宣布,拒绝再吃汉堡,哪怕是一口。说什么也得吃个海鲜,最好是阿拉斯加皇帝蟹,三文鱼也凑和了。出来度假,又不是去汉堡店打工。可怜啊,我这几天,身在曹营心在汉。眼中无海鲜,心中有海鲜,一腔热血,痴心不改。说着,说着,我的牢骚一发不可收拾,说话也有些语无伦次起来。大家见我有些激动,也受了感染,你一言我一句,开始批判阿拉斯加穷乡僻壤,鸟不生蛋。我发现同伴们其实跟我多少有同感,只不过我的感觉最水深火热罢了。于是投票全体一致通过。大伙士气高昂,按决议在紧接下来的一餐中投入双倍时间,进行了地毯式搜索。凡是有Sea Food,Food,Sea字样,包括有F或S开头的地方,都是我们的必查之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宁可多开二十里,也绝不放过一个地方。没想到结局还是这样的,同伴们精疲力竭地坐在餐桌前话很少地吃东西。我则经过一番长时间To be or not to be的激烈思想斗争后,一声不吭点了个汉堡。   天下事最令人丧气的,莫过于出去玩没得吃。那天我心灰意懒,准备放下幻想接受现实的摆布。事后才知道,那正是黎明前的黑暗,特别黑。隔天,我们坐游轮去看著名的哥伦比亚冰川,下午返航途中经过一个小岛,全体游客被安排吃自助餐。船上大概有近一百人,于是排起了长队。老规矩,我们派一个人去探路。回来后,他一脸欣喜,眼睛放光,说:有Haliber啊,三文鱼啊等等,汤不错,鱼看着挺嫩云云。这位老兄表情生动,讲得绘声绘色,把配料浇汁之类的细节也描述了一番。大家一听,都神往起来。俗话说眼见为实,每个人都声明自己也要前去看看,于是我们轮流出动。回来后大伙对视而笑,马上交流观感,热烈讨论。旁边的人只看着我们进进出出,忙个不停。那一顿,可用毕其功于一役来描述。每个人都吃了好几轮,个个打着饱嗝,容光焕发。   按行程我们在岛上住了一晚。第二天中饭时,自然是很早就去了。其他的客人还一个没来,大厅里空空的。大伙只好先站在窗前,假装看会儿风景。到了服务人员开始往外端菜的时候,我们则排成一列纵队,迅速形成了战斗队型。暴风雨来的越是凶猛异常就越持续不了多长时间。晚上虽说大伙还是早去了,但已心平气和。所谓强弩之末,心有余而力不足,隐隐觉得菜的味道不过平平。我自然也从容了好多,开始左手持叉右手持刀中规中矩,而不像前两餐那样,双手双叉,上下翻飞了。   接下去的几天,我们渐渐往南开,阳光慢慢地多了,路过的城镇比原先的大,挂有海鲜招牌的餐馆也不时可见。总算是吃到几顿,不过味道算不上很好,只能说过的去,价钱也不便宜。想想当初居然还带治拉肚子的药,计划往死里吃,轻伤不下火线的念头,实在是一厢情愿,天真得可笑。   话说回来,到阿拉斯加当然不是专门去吃的。阿拉斯加的风光,迷人之至,真的是难用言语表达。随便车窗外船舷边的一景,就常常让我感动莫名。如果能再去一遍,我想我一定还会去。当然药就免了,带个Cooler,放些中华料理倒是可以考虑。 棕榈树下尝美食 夏威夷,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地处太平洋中心,就好像一片被宝蓝色海水包围的绿宝石,来到这里,满眼的碧海蓝天,景色美得让你忘记了世界的存在。   在夏威夷州徽上刻着很有趣的一句话,那是几百年前土著酋长的名言,他说,只要夏威夷饱了,全世界就不会饿着。事隔多年这话再被人提起,多半当笑话来讲,说那时夏威夷人世居岛国, 竟不知身外还有大陆,所以难免夜郎自大起来,就真的以为全世界只有夏威夷了。不过在夏威夷待了两个礼拜,特别是被她的种种美食折服之后,我倒对这话深以为然了。   走在著名的waikiki大道上,两边是摇曳多姿的棕榈树,左右的人们悠闲自得,海风柔和轻送,仿佛置身天堂。道路的两旁是林立的店家,门口都竖有招揽生意的招牌,有些还有身着草裙的美丽姑娘介绍本店的菜谱。随便走进一家都不会让你失望。   在这里当然能吃到正宗的美国食物,不过说实话,在美国待了几年之后,对那里的食物相当失望,似乎也有人说过美国除去快餐也就没什么不错的东西可吃了。这话确实不假,好在美国是移民国家,各地移民过来之后恐怕都如我一般被其单调乏味的食品折磨得不成样子,所以多有外来的菜馆扎下营盘,而且还多半经营得有声有色,原汁原味。夏威夷就可见一斑。同样有麦当劳、肯德基的店面,和美国本土的设置几乎一模一样。从餐厅布置到价格,甚至员工着装,仿佛一条流水线上的机器,有条不紊又毫无个性。见到这些快餐店,我几乎不进,难道在本土吃了几年,到了夏威夷还要继续受苦?   夏威夷的本地美食很有特色,因为这里四季如春盛产水果,又没有大片的土地,所以夏威夷人一年以水果为食,这样说来,夏威夷人只怕是世界上最健康的人群,难怪走在街上的人民都神采奕奕又饱含活力,相形之下,我这外来的人看起来要逊色许多,暗暗思量,可不可搬到这里来住,多活个一二十年也未可知呢。   这里每个餐馆都可以找到好吃的水果色拉,都是当地的新鲜水果,夏威夷盛产木瓜、椰子、甘蔗、菠萝、香蕉等等,那些红红绿绿的切成小块的水果,滋润又舒展地躺在大木碗里,佐以清凉可口的色拉油,旁边再放一杯夏威夷风情的鸡尾酒,那份舒服熨帖实在是相当地可遇而不可求。   夏威夷有专门的土著风味餐厅,夏威夷的本地人是波利尼西亚人(Polynesian)。据说波利尼西亚人的传统是先生烹饪,太太只管吃饭就好了。如此安排倒非女权发达,实在是因为波利尼西亚人不存火种,用火的时候钻木取火,想来是一定的体力活,先生只好免为其难。幸好在这个四季如春的岛国上,上帝早就安排好一切,抬抬手就可把一切搞定。上餐时若有人询问是否要“普普”(Pupu)?你大可不必惊讶不已,即使它听起来好像英文的“大便”,你也要有信心,热情好客的夏威夷人不会真的端上不文雅 的东西。原来“普普”是夏威夷当地的土著套餐,到了夏威夷一定要领教她的“普普”。“普普”中有夏威夷最著名的“波伊”(Poi),它是把塔罗树(TARO)的树根蒸熟、捣碎之后制成的浆状食品,看起来似乎并不引起人的食欲,但吃起来却香甜可口。夏威夷人通常都等到它发酵后有点酸味时才吃。“卡鲁瓦烤猪”(Kalua Pig)也是妇孺皆知的夏威夷名菜。做法是将青石烤炉烧热,里面铺上香蕉树干和一种叫“梯”的树叶,然后把整只猪放在上面,覆以香蕉叶和土,烧烤数十小时。烤好后,色香味俱佳。“鸟肉卢奥”也别有风味,它是一种将鸟肉、可可、牛奶和塔罗树叶放在一起煮成的食物。塔罗树叶很像菠菜,适合东方人的口味。夏威夷人常将这些传统食物摆满一桌,大家团团围坐,尽兴品尝烤猪、烤鱼、烤鸡,以及香蕉、菠萝、椰子,并以手作箸,抓吃“波伊”,这便是夏威夷人所喜爱的传统筵席——“卢奥”。   夏威夷属于美国,却又远离大陆,从地理上看,只怕距离亚洲倒更近一些,所以说这里的饮食体现的多是东西方文化的交汇,特别是融入了夏威夷本地传统美食的调和之后,形成一种夏威夷独特的、无与伦比的饮食魅力。   夏威夷人口并不多,倒有四分之一的日本人,所以正宗地道的日餐馆也是夏威夷一景。有时走在夏威夷街头,看看周围林立的日本料理,几乎要不辨东西,以为身在东京呢。 这里的日餐做得也相当地道,sushi bar的师傅多穿着日本传统简易和服,头上有窄小的帽子,看他们十指翻飞做寿司不啻为一种享受,要一杯温热的sake,悠闲地坐在sushi bar上,一边和师傅们聊天儿,听他们讲最近的奇闻轶事,一边享受精致纯美的日本料理,周遭有美丽的夏威夷姑娘走来走去,放眼屋外就是夏威夷独一无二的黄金海岸,那份悠然自得又全身心放松的心情,几乎要让人去感谢上帝毫不吝啬地划出了这样的人间天堂。   除去日餐很成气候以外,在夏威夷,中餐和韩国料理也是蔚然成风。中餐秉承一贯的作风,煎炒烹煮,讲究色香味俱全,不过,海外盛行的中餐多半是粤菜和潮州菜,特别是海边的餐馆,对海鲜的关注超过其他。   在夏威夷也光顾了几家韩国料理,去吃韩国料理多半是贪图那里的环境幽静,气氛雅致,要讲口味倒也不甚了了。临走前曾专门去吃韩国料理,要了韩国有名的烧酒来喝,也是为了第二天要做长途飞机,希望能喝到微醺,休息得好。一旁写菜的小姐看我柔弱的样子,担心我不胜酒力,一再地嘱咐,这酒要少喝啊,很烈的。我听后暗笑,拿出大国的气度,几乎挑衅地说,哪里,才23度而已,不怕的。韩国小姐被我吓到,烫了酒送上来,我酒量很是一般,不过家中颇有几个酒仙,从小耳熏目染倒也识得好坏。不过凭心而论,那烧酒确实有点浪得虚名,只香不醇,只烈不浓,由口及胃,竟然没有半点回味,我喝了后大呼上当,不过目的倒是达到,那夜睡得极是香甜。后来碰到懂行的朋友,才知道,原来韩国烧酒多是勾兑,所以不够醇厚也是情理之中。   值得大书特书的,就是夏威夷的kona咖啡。早就听说夏威夷盛产咖啡,而且据当地人介绍,当今世界,无出其右。我这次自作聪明,差点儿就与kona擦肩而过了。   在夏威夷诸岛间飞来飞去的时候,候机难免无聊,就去一旁的服务台子买咖啡来喝,付过钱后,有三种咖啡可供挑选,我放眼望去,一个大大的保温桶上,注明kona,另一个注明decaf kona,还有最后一个竟然写着vanilla kona。全都是kona,看来我别无选择,于是挑了纯正的kona来喝。第一口下去,完全惊艳,一个措手不及几乎被它全面收俘。到了美国之后,跟着老美崇洋媚外,咖啡喝过若干,加之自己勤工俭学的时候还去咖啡店里卖过咖啡,自以为阅咖啡无数,所以口味难免挑剔,自忖难有亮眼的角色打动人心,结果谁想在这机场的小小台子前,我被kona完全折服,不禁赞叹不已,当真是极品。   后来有空的时候去查kona的底细才知道,原来Kona树要生长在温度偏高的土壤里,而夏威夷是个火山岛,到处是岩浆,火山土倒成了生长Kona的最好环境,难怪夏威夷人以kona为荣,想来得天独厚的环境才有这得天独厚的美味。   kona的喝法有若干,但要品出其难得品质,一定要black。不加任何佐品,例如糖、cream、milk,一概不加,只抱了最质朴的kona,待温和之后慢慢地品下去。我自来不喜欢黑咖啡,大概嫌其霸道,苦涩不堪。但kona就完全不同,即使最淳厚的黑咖啡,入口竟然不觉得苦,只是两颊生香,那味道相当的温和悠远,从齿到腹,一脉香甜,那香却又不腻也不生猛,只是温润如玉,不离不弃。一杯kona下去,倒比用了chanel香水还管用,一身挥之不去的清香,相当的自然和谐。   爱上Kona之后,在夏威夷几乎天天手中捧上一杯,早上到晚上,有饮品的地方,都忍不住叫一杯kona,临走时,舍不得它的香甜,终于买了一大堆咖啡豆带回,其中一个袋子不小心破掉,引得机场的工作人员皱着鼻子一个劲儿地问我,什么东西,这么好闻。   kona还有滑腻可口的poi,对我来说,几乎就是夏威夷的味道,在夏威夷两个礼拜,几乎目不暇接,美食美味层出不穷。不管是传统的土著餐,地道的日本餐,利落的韩国饭,还是独一无二的kona,至今想起来还有余香令人回味。闲暇时翻出当时的照片,意外发现倒有一半是在餐厅拍的,看来我这爱吃想吃的毛病是赖不掉了,也怀念起夏威夷五光十色的饮食,不知不觉中,仿佛重回那个无比美丽的岛屿。 餐桌文化 我这儿说的“餐桌文化”不同于大家伙儿熟悉的“饮食文化”。饮食文化说的是饮食的内容,讲究的是吃什么东西,怎么个吃法儿,如何烹调,如何达到色香味俱佳,等等。而“餐桌文化”说的则是吃饭的做派与规矩,如何上桌,如何拣菜,如何举杯,如何耍刀叉匙筷,如何确定吃饱吃好,等等。有的人可能不同意我这个说法,说饮食文化已经包括了餐桌文化的内容,不应将其分开来讨论。我原来也这么认为。   可是随着我这吃饭的年头儿增多,吃的地方增加,吃的种类变复杂,我渐渐觉得这餐桌文化与饮食文化有很大不同,是完全可以而且也有必要分开来讨论的。举个例子,咱们中国人的饮食文化可算得上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了吧?从山珍海味到虫鳖虾蟹没有不吃的,且烹调出来全都是美味。但是中国人的“餐桌文化”却没有饮食的内容这么复杂。不外是一双筷子一把羹匙,夹到自己跟前吃就是了。到老百姓的家里就更简单了,一个大海碗一双筷子便解决了所有吃的问题。相比之下,美国人的饮食文化比中国人简单得多,不外乎是生菜沙拉加烤肉。可美国人的餐桌文化却不简单,刀叉盘子,桌布餐巾,每一样都有讲究。有人会说美国人吃饭讲究是因为人家有钱,摆得起那些东西。可中国人就是因为穷才不讲究餐桌文化吗?那一顿饭花上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又怎么能用穷字来解释呢?所以我说这吃饭的做派与规矩不单单是穷与富的问题,而是一个文化的问题。   先说说吃饭的气氛。中国人吃饭讲究的是热闹。生意好的餐馆都得是人声鼎沸,有聊天儿的,有劝酒的,有划拳的。要跟过去,还得有唱小曲儿的唱京戏的。在这种情形下,喇叭里播什么东西是听不到的。所以给中国人开的餐馆不必装喇叭。而装了喇叭并且放着轻轻软软音乐的那种中国餐馆您最好别去,不是太贵就是洋式中餐,专做老外生意的。老外吃饭不知道热闹,有时能让中国人的热闹给吓着。我这儿有一个例子。还是在国内接待外宾的时候,有一次在访问单位吃饭,统共摆了四桌饭,我带着外宾坐了一桌,另外三桌则是陪同接待的“中宾”。我们这儿正吃到半截儿,只听呼拉一声,邻桌的“中宾”们全都站起来了,吓了我们这桌一大跳,有几个老外也想跟着站起来但又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名堂。我一看原来是邻桌的哥儿几个酒过三巡以后有点儿上了脸,正站起来互相劝酒呢。于是赶紧解释,告诉老外们落座接着吃。那几位老外脸上的困惑表情我到今天还觉得栩栩如生。要按照外国人的餐桌文化,吃饭是不能随便站起来自己去取菜的,要礼貌地请别人把盘子递过来,口中要不断地说谢谢。因此外国人的餐桌多是长型的,所有的菜都可以在餐桌上传来传去。而长型的餐桌对中国人来说就很不方便了,因为中国人不讲究传盘子,或者是因为中国菜连汤带水儿的不能传来传去。因此您看中国的国宴上都是用的圆桌子,而外国人的国宴呢?一准儿是长桌子。您看,这餐桌文化从根本上就不一样。   外国人的餐馆不能热闹。外国人,包括今天许多的现代派中国人去餐馆吃饭讲究的是情调。要有悦耳的音乐,要有干净的桌椅餐具,还要有布置典雅的房间。吃的内容这时并不是最主要的了,而环境则是被放在头等考虑的。坐在这样的餐馆里当然很使人赏心悦目,自然就会使人更注意自己吃饭时的举止。“餐桌文化”在这种餐馆里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但是在这种餐馆里吃中国饭总让我觉得有些吃不饱,吃得不尽兴。于是除了陪贵宾之外,我宁愿还是去找那种人声鼎沸的中餐馆吃饭。   记得在洛杉矶的时候常爱去一家潮州粉果店。店里没有人领座位,自己找一个空座位坐下来,塑料桌布,木头椅子,没上漆的竹筷放在桌子当中的一个大圆筒中,桌子上摆有酱油醋等各种调料。自己取来餐巾纸将竹筷擦净,喊堂倌来叫上一客大碗牛肉汤面,直吃得满头流汗才能尽兴。餐桌文化在这里几乎荡然无存,如果说还有的话,那就是尽兴地吃而不顾忌太多繁规俗礼,吃他一个潇洒。这大概是最朴素的一种餐桌文化了。这馆子经常爆满,常常要等上半个小时才可寻得一个座位。看来喜欢这种朴素的餐桌文化的还是大有人在。   还有一种餐馆除了人声鼎沸之外还加上人流如潮,不是因为餐馆开在大街上,而是因为食客们都在来往穿梭地自助取食。这种餐馆一般都在屋子中央放一排或两排食槽,各类菜肴分布于食槽内任食客们自取。目前在很多美国城市尤其时兴这种吃法,很多此种餐馆星罗棋布,而中餐馆则几乎半数以上是这种样子。吃这种餐馆得饿极了的时候去。抄起大号盘子来抡上他五到六遭,将酸甜苦辣冷热荤腥一并倒进胃里,把消化的问题留给肚子去解决。吃这种餐馆的时候能使您觉得身体和意识分了家。身体变成了一只硕大的容器,能将各种东西混杂容纳进来,而意识则在享受着动物本能所具有的面对丰盛食物的满足。这种时候的餐桌文化应该是什么呢?是比一比看谁吃得多?看谁能吃几个来回?我对这个问题一直没找到恰当的答案。这种餐桌文化我想不会是中国人的发明,因为中国人世世代代都受穷,哪曾有过食物随便吃的历史呢?但中国人一旦进入了这种餐桌文化之中,便会是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不吃得两肋胀满便会觉得不值。我不幸也曾混迹过此等餐馆中,每次吃完了都觉得周身不适,却还下不了与它绝缘的决心。   文章写到这儿便进入了我今天要说的根本问题。餐桌文化固然涉及餐桌上的举止行为,但我认为餐桌文化里面更重要的内容是我们人类应该怎样进食,进多少数量的饮食,进什么样的饮食的问题。凡豪门大宴都讲究多吃,祖祖辈辈的中国人都以吃得多长得胖为身体健康的标准。但吃得多长得胖是否就活得舒服,活得长,是否就健康呢?请看如下科学实验:两组老鼠,一组喂以正常量饮食,另一组喂以同样饮食量但热量只是正常量的一半。如此数月后观察老鼠的寿命(老鼠的寿命大约是三个月)。结果食用热量减半的一组老鼠寿命明显长于正常食量的一组。这说明进食热量低于正常标准一半不仅不会伤害动物的身体反而会延长动物的寿命。老鼠是哺乳类动物、人类的远亲,老鼠能如此人也应该差不了太多。这就给我们人类提出了一个问题:人吃多少算合适?什么是人的正常食量?咱们目前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是全凭肚子的感觉。感觉饱了就得,只照顾意识上的满足而忽略生理上的需要。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原来人也是从动物进化而来。早年生活在野外的时候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有口吃就算不错了。所以有了食物要赶紧吃,吃得越多越好,以便使一顿饭的热量持续尽可能长的时间。所以动物吃饭时是不会吃个半饱而止的。人虽然已经离开野外生活很长时间了,但这个动物吃饭的习惯却仍然没有完全消除。因此人们在吃饭的时候会有一种潜意识在支配着尽可能地多吃,直到胃里面充满为止。但今天的人类已经建立起规律的饮食习惯,且已不用耗费大量的能量来猎取食物。所以尽可能多吃的进食习惯就不一定有优越性了。当初建立这个习惯是为了物种的生存和繁衍,现在仍然保持这个习惯是否仍有益于人类的延续呢?生活实践告诉我们,吃得过多会导致肥胖,而与肥胖伴随而来的是高血压病、心血管和脑血管病、糖尿病等等。因此肥胖使人减寿。要是真的人只吃一半的食量就够维持生命,咱们是不是就能做到只吃半量呢?有科学家自己试过,饿得受不了,结果只能想吃的问题而不能想其它事情了。看来这么有效的长寿秘方还没人能享受得了。有多少人在吃饭的时候想到过我这顿饭应该吃多少算合适?又有多少人在吃饭的时候是任凭自己的动物本能和饮食习惯来控制进食量的?   生活在北美这样一个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里,吃饭变成了一天中最不起眼的事情,但也会使其成为最易被忽略的事情。有人把吃饭忽略到如此程度以至于使自己的体重十倍百倍地超过正常值。因此,我们要在这里大声疾呼一种健康的、朴素的、有中国特色的餐桌文化。健康的、朴素的、有中国特色的餐桌文化是什么东西?这我还想问您呢。 中国菜在国外: 吃的享受与做的尴尬   出国多年,一朝回国探亲正好赶上过节。家宴上不想只当吃客,便下厨房炒了几个菜凑趣。谁知端上桌来,妈妈妹妹一致摇头道:没味儿没味儿,全是水煮的! 我知道为何没味儿,但这并不说明我不懂烹调。从十来岁学做饭起我就知道炒好菜的窍门是用油要宽,火候要合适。大多数中国菜为爆炒,油温要高,在肉、菜出水之前就要完成,否则就成水煮的了。正是在这哗哗炸响、烟汽腾腾、锅铲敲击的交响曲中烹调出的中国菜,不仅满足了炎黄子孙的美食欲,也使得中国菜肴享誉世界,成为中国人引以自豪的国粹。如果说那已逐渐走向各国的“Made in China”在让我们感到自豪的同时,还时不时地要为它的质量而尴尬心虚一番,而这正宗的中国菜则绝对让我们理直气壮地称霸天下。   可是,那些身在异邦的中国人,在满脸得意地看着“老外”朋友们啧啧不绝地品尝赞美中国的美味佳肴之后,是否注意过他们身临中国菜烹饪现场的神情呢?   刚出国时,我曾住在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家里,每天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晚上回来自己做晚饭。老太太以前从来没接触过中国人,很好奇。我一进厨房她便过来聊几句,并看我做饭。我一边用从国内带来的大菜刀切菜,一边东一句西一句地与她闲聊,打手势,手中的菜刀不经意一挥,老太太立刻连连后退几步,直用手挡头。以后她再也不敢在我切菜时近前了。   坐上锅炒菜,油还没烧到火候,老太太已是又开门又开窗。我只好赶紧把肉片扔进锅里又续上了水,炒出来的肉嚼得腮帮子发酸。从此,我只好中午在食堂尽量多吃,晚上回来好歹煮点面条算是晚饭。实在馋炒菜了,也只能不等油热就将切碎的肉菜一股脑都放进锅,刚一听到哗哗声就赶快浇水。就这样一段时间后,老太太恍然大悟地对我说:我知道怎么做中国菜了。中国菜就是把所有东西都切成小块儿放进锅里一混就成了。听了这话,我心里暗暗为我们享誉全球的美味佳肴叫屈!可是,我能到哪儿去大显身手,为真正的中国菜正名呢?   真是心想事成,机会来了!一位“老外”同事即将退休,打算邀请共事多年的同事们一聚。这位先生的太太已去世,他单身一人又不谙烹调,却别出心裁地打算在家中请中国餐,于是请我来帮忙。很久没有机会掌勺的我正手痒得发慌,忙不迭地答应下来,恨不得立刻自己掏钱去请客。   到了日子,我兴冲冲带着所需的食品材料来到这位同事家,一头扎进厨房便大展身手。煎炒烹炸,鱼香肉丝、番茄肉片、红焖大虾一盘盘香喷喷、油汪汪地出了台,却没注意同事家一间原本窗明几净,洁净得像几乎从未使用过的厨房已是杯盘狼藉,炒菜的油烟也已冲出厨房,弥漫进了客厅。我在厨房哗哗地煎炒,同事则暗自叫苦不迭地在客厅和走廊里,手拿空气清新喷雾剂滋滋地一个劲儿到处喷,并忙不迭地向陆续到来的客人们抱歉。在我带着一头一脸的油烟结束战斗走出厨房,在客人们的赞美声中洋洋得意的同时,终于注意到了主人脸上尴尬的神情,那上面分明写着:下次再不敢在家里做中国菜了!   不仅他不敢了,我也越来越不敢了。随着在国外生活时间增长,渐渐地,我发现自己滋生出一种特异功能:闭着眼睛识中国人。正是这种“特异功能”让我受到了约束。   我曾在北美一个大学附近的公寓楼住过几年,这里有不少中国留学生家庭。大家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不论何时走进一个中国人家,扑面而来的都是一股炒菜味儿。日积月累的厨房油烟早已沾在四壁和家具上、渗入地毯里。平时不是用餐时间,这些油垢经久地散发着淡淡的陈油味儿。一日三餐新的煎炒烹炸又锦上添花。尤其冬日里门窗不开的日子,这气味有足够的时间先在房间内渗入毛发、沾上床上的被褥、壁橱内的衣物,然后再丝丝向外渗透,飘出门缝,弥漫于外面的楼道。常常刚一出电梯门,你闭着眼睛就可凭着鼻子里飘进的油烟味儿做出判断:这里住着中国人。   在家门之外,这种气味儿也在许多场合无言地宣告着中国人的存在。我的办公室里有位不久前才从中国国内来的同事。因为太太在家做了饭等着,他每天中午都要回家用餐。当大家午饭后重新开始工作时,常会有一股炒菜味儿飘进办公室。这时候你不用抬头就能知道:这位从家里吃完饭回来了。   逢年过节,中国学生会常常组织些演出和电影,这是个中国人大聚会的机会。老少学生们拖儿带女、扶老携幼从四面八方赶来,熙熙攘攘欢聚一堂。这种聚会有三大特色。一是热闹非常,老友新朋,平时无暇相聚,今日机会难得,问不完的好,聊不完的话。演出开始前,大人们都在四处打招呼寒喧,以致许多人难以落座。孩子们更如同出了笼的小鸟,兴奋异常,成群结队地在大厅里又跑又叫。   演出开始后大人们落了座,嘴上却停不下刚才的话题,仍在津津有味地聊着。孩子们无人管,演出厅里灯光暗了并不妨碍他们的追逐玩耍。这便是中国人聚会的第二大特点:台上台下分家。任你台上讲的唱的声嘶力竭,台下该聊的聊,该跑的跑。真正想安安静静地看电影看演出的人只好半途拂袖而去。   这第三大特点与我要说的有关:剧场里你的左邻右舍身上都或浓或淡地带着一股炒菜味儿。也是嘛,中国人过节最重要的就是吃。谁家不借机会大做大吃一番?吃过丰盛的家宴再来欢聚一堂,你我身上的炒菜味儿都混在了一起,不分彼此,谁也别嫌谁了。   可是当我们平日里作为少数,在公司、学校和其它公共场合与本地的同事、朋友们在一起时,尴尬就来了。试想:公司管理人员例会,一屋子的人各个西装革履,正襟危坐,身边一人却一阵阵散发着中国炒菜的油烟味儿。此时你是该为中国菜的美味而骄傲,还是该为它而尴尬呢?   常听一些崇尚健康饮食的“老外”朋友说中国菜是好吃,就是里面的油放得太多了,让他们望而却步。为此我有意观察了一下西餐的制作。其实一盘中国炒菜中放的油量并不比一道西餐凉拌沙拉放的油多,关键不是量而是用油的方式。西餐中多用凉油,且大多混在食品之中再多也显不出来。尤其是那些甜点,简直就是由脂肪、蛋、奶、糖堆起来的,但表面看来并没有油多的感觉。而中国菜恰恰相反,好像生怕别人说你舍不得放油,一盘炒好的菜上台前往往还得特意淋上“明油”以示“油汪汪的”。另一方面,中国人多讲究爆炒,做的时候油要烧至高温然后放肉放菜哗哗作响一爆即成。此时如在阳光下你会看到炒锅周围的空气里弥漫着大量的油微粒,它们钻进头发里,沾在皮肤、衣服、墙上和地毯里,散发着异味,很难除去。   其实人人都有选择在家吃什么的权利。怪就怪这“老外”的公寓设计有问题。堂堂公寓,客厅、书房、主卧室、次卧室、卫生间都一下好几个,却偏偏不单独给厨房一个地方。厨房都被塞在客厅的一角,连堵隔断的墙都没有,也别指望有个通向屋外的窗户了。一般的抽油烟机在油烟滚滚的中国烹调面前形同虚设。那千滋百味的油烟不向客厅和整个公寓弥漫又更去何方?   现在,越来越多的来自中国的新移民到国外定居生活。我们呼吁家装建筑设计师们:多替酷爱中国菜的人们着想,设计一些厨房通风设备更好更合理的住房,也让我们免去在公众场合的尴尬和被迫去那些四不像的中国饭馆,以千篇一律的酱油炒饭、甜酸鸡之类来解馋的烦恼吧! 吃饱了撑出个大产业  前几天遇见一位一年多没见的大学好友,不禁吃了一惊。原来在大学时他精瘦精瘦,现在身材往横里扩展了一个级别,脸从新月变成满月,小肚子显然“满腹经纶”了,吨位比原来重了至少30磅。 因我没有思想准备,没来得及隐藏我的惊讶。他看起来也十分尴尬。“在法学院压力太大,生活秩序紊乱,现在惟一的乐趣就是吃东西了。”他自我解嘲地说。又赶快补充说,“不过,我现在正在减肥。” 我们一起去泰国餐厅吃自助餐,他一口气吃了三大盘子食物,几乎没怎么吃蔬菜,光挑肉食吃,饭后又享受甜点。“你不是说正在减肥吗?”我忍不住提醒他,“怎么还吃那么多?”“这就是减肥呀。”他说,“你没听说过吗?这是艾特肯斯医生的减肥高招。”啊,艾特肯斯医生(Dr.Atkins)。我当然听说过:前几天猝然去世的他,生前写过多本关于减肥的著作,在美国大众中的影响,是我难以想像地大。他去世之后,各大报刊关于他的讣告上都称他为“发动美国食品与减肥业革命的专家”。看来,我这位朋友也是他的信徒。说艾特肯斯医生发动“革命”,并不夸张。他所提倡的减肥思路,与传统的观点完全背道而驰。传统减肥理论通常把体重与摄入的卡路里联系在一起:如果每天摄入的卡路里高于人体活动所需,身体就会把多余的热量转化为脂肪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体重自然就会随之上升。一个人如果想减肥,就必须减低每天的卡路里摄入量。于是,无数减肥专家向公众们推出的方案都是“节源开流”、“减收增支”——不是减少摄入热量,就是消耗储存热量。在饮食上,无不异口同声地建议:多吃高纤维、低卡路里的食物,如蔬菜、水果和适量的米饭面条;千万要少吃高脂肪、高卡路里的奶制品与肉类。可是艾特肯斯医生力反潮流,认定这全是南辕北辙入了歧途:减肥的关键并不在于减少每天摄入的热量卡路里而多吃蔬菜水果,恰恰相反,要减少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他写书解释说,摄入碳水化合物使身体分泌一种制造脂肪的荷尔蒙。碳水化合物吃得越多,身体就会相应地越多制造脂肪。于是,要想减低身体中脂肪细胞的“产量”,减轻体重,不是要多吃,而是要少吃碳水化合物。   在他的作战方案中,“碳水化合物”被列为减肥者的头号大敌。他的减肥药方是:不吃任何碳水化合物,专吃高蛋白质、高热量的食品。面包、面条、米饭、蔬菜和水果都含有大量碳水化合物,于是都成为被艾特肯斯医生排斥的食品。而少含、不含碳水化合物的食品如肉类、蛋类和奶类,都被艾特肯斯医生赫然列在应该多吃的食品名单上。这也就是说,你想减肥吗?那么,你就放下思想包袱,解除精神顾虑,一日三餐大吃特吃牛排、烤肉、炸鸡腿、汉堡包(但是别吃上下那两层面包)、奶酪、奶油、冰激淋、火腿肠这种种高脂肪、高热量的食品,却千万别沾黄瓜、青菜或苹果。   不用说,这种吃法违反人们的常识,离经叛道,匪夷所思。然而,尽管许多专家们对他的减肥怪招大摇其头,警告说这种“高热量、高蛋白、低纤维、少蔬果”的减肥方案就算能使人减掉若干磅体重,却大大提高了患心脏病、高血压的风险。   可是,艾特肯斯医生的学说在美国却风靡一时,赢得了许多狂热的追随者。那些多年减肥无效的人们,改用他的方式减肥,有的居然大获成功,自称一个“疗程”减掉了15磅、20磅的竟然大有人在。艾特肯斯医生就这样成了美国最著名、最有影响力的食品与减肥专家。他的书被人们抢购一空,而他也不失时机地推出了“低碳水化合物”的食品系列,比如“低碳水化合物意大利通心粉”、“低碳水化合物法国面包”等等,在他的追随者中非常受欢迎。   我身边许多朋友都非常相信艾特肯斯医生这一套减肥学说,其中一个用他的方法减肥,似乎真的小有成效,一个半月减了七磅,而另外好几个朋友体重十分合适,其实根本不需要减肥,但却还是忠实地按照艾特肯斯医生的建议进食,不吃碳水化合物,大量吃肉。与这些朋友一起进餐,使我也越来越疑神疑鬼,不敢多吃面食与米饭。   减肥真是现代社会绝无仅有的现象——历史上哪个时代的人会如此时刻为自己的体重增加而担忧?担心吃不饱营养不良瘦得像鬼还来不及呢。这自然有减肥是“吃饱了撑出来的产业”的因素——现代社会科技、经济发达,食品充裕甚至过剩(虽然在全球范围内还贫富不均),还因为社会上到处都是“瘦就是美”的暗示明示在推波助澜。不计其数的苗条、飘逸、挺拔、轻盈的幸运儿,充斥于报刊、影视、广告和展览、表演,让那些臃肿、颟顸、痴肥、笨重的可怜虫,时时刻刻自惭形秽。这些人,自暴自弃地任凭身材胖得不可收拾,有些人,就走火入魔地“病急乱投医”,陷入非理性,尝试各种各样的“奇迹减肥措施”,但他们又不甘心放弃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   于是,在美国,我们看到两种完全相反的现象并存:一种是,公众在吃的问题上越来越失去节制,“快餐文化”“电视晚餐”使美国一半以上的成人超重,肥胖症越来越成为危害大众健康的严重问题之一;另一种,大众在减肥问题上也越来越失去节制——我在耶鲁的一个朋友,每次吃完她认为不该吃的食品之后都会跑到厕所去把它吐出来。她其实根本不胖,身材匀称,但是非常恐惧自己的体重会“失控”。在年轻女孩中,患厌食症的比例越来越高,在男孩中这种比例也在上升。   好了,艾特肯斯医生的减肥手段,怎么不让他们喜出望外呢?这种办法在美国公众中如此风行草偃,依我小人之心猜度,最大的奥秘说白了就是:它几乎不需要人们为减肥花任何代价、做任何牺牲,鱼也要,熊掌也要,“吃最爱吃的麦当劳就可以减肥!”这种美事谁不想?   也许有朝一日,在我们都变得更理性、更善于控制自己的欲望时,会觉得这整个时代对于食品与体重的焦虑都十分可笑。但是我怀疑,人类是否能真的变得更理性?非理性的焦虑,届时又投向别的什么热点? 吃住在城堡 在众多菜系中,我最喜欢的是意大利菜。如果说法国菜精细的烹饪、丰富的调味、讲究的造型使之成为大餐的首选,那么意大利菜则以其浓郁的家常味道营造了宾至如归的亲切气氛。最好的意大利菜当然在意大利;而在意大利吃过的最好的晚餐当属Castello di Petroia(Petroia城堡)的晚餐。 城堡建于1163年,坐落在有“意大利绿色心脏”之称的Umbria地区。连绵起伏的绿色丘陵,大片的橄榄树,红顶的农家房子和山顶上的城堡相互辉映,成为达·芬奇和佩鲁吉诺最喜爱的风景画主题。   从蜿蜒的公路转至狭窄的私人小路,旁边是一群纯白色的牛好奇地打量我们。就在好像没有路的时候,眼前出现了这座有近千年历史的城堡。整个石头建筑和沉重的大铁门无不显露出当年的防御特色。   露丝把我们迎至城堡的前厅,外面的暑热马上转为石头建筑的阴凉。费了一番功夫,露丝才把我的两种外语的护照信息登记下来(中文和英文对她来说都是外语)。凡是到意大利旅游的人都要到警察局登记,一般由旅馆代劳了。据说我是他们的第一个中国客人。   晚餐时分,我们来到主建筑的二层。客厅里有个小小的图书馆,里面排放着古老的书籍和主人的家庭照片。家具也都古色古香。这时锑纳端上两种餐前小食(antipasto):意大利腊肉包上甜甜的无花果,然后用牙签串起来;另一个是炸成日式天福罗的sage的叶子和樱桃西红柿(cherry tomato)。我一边品尝着略微偏甜的白葡萄酒,一边和主人卡罗聊天。   “您这个城堡有多久的历史了?”   “我们家族拥有这份产业才仅仅150年。”   “才150年?”我睁大眼睛问道。   “是啊,城堡的塔楼建于公元1000年,到今年正好是1000年的历史。”   我哦了一声,是啊,相比1000年,难怪他用了才150年这个词。他指了指四周的家具,告诉我这是他的先辈购置了这份物业后同时置办的。至今也有150年之久了。   不久客人全部到齐入座,两对夫妇来自意大利,一对夫妇来自德国,我们从美国来。丽萨是德国人,嫁到意大利,英文也非常流利,因此她成了整个晚餐的翻译,德语、意大利语和英语穿插着来。她的左边是德国夫妇,右边是她的意大利丈夫和朋友,我们坐在对面。主人曾经在加拿大生活了两年,英语也十分流利。   上菜的顺序自然是按照意大利的习惯:先是意大利通心粉,量不大可以先垫垫饥饿的肚子,以便更好地享用后面的菜。第二道菜通常是肉类或者海鲜,相当于北美的主菜。第三道菜为附菜,一般为沙拉或者其他蔬菜。这点和北美正好相反,在北美,沙拉通常在主菜之前。而意大利人认为后上蔬菜不仅可以让主菜有机会消化一下,让肠胃休息一下,而且可以清爽口舌,以便享用下面的甜点。   我们的主菜是牛排。Umbria地区是意大利的重要农业基地,地处内陆,虽有湖泊,鱼也很少为桌上食品。其Chianina Cattle,颜色纯白,是这个地区的特产。上来的牛排之大,起码有一般餐馆的三个那么大。汁多肉嫩,火候恰到好处。对面的意大利妻子食之有味,吃掉了整个牛排后,仍然意犹未尽,继续啃着骨头上的肉。接下来的沙拉是从园里新采摘的蔬菜,简单地加了橄榄油和一点点盐,其清爽中的甜丝丝的味道呼之欲出。看来再好的厨师没有新鲜的原料也是无济于事。除了新鲜的沙拉,附菜中还有炉烤的红灯笼椒、茄子、芦笋(asparagus)等等。之后,厨师又加了一道lasagna,虽然肚子已经饱饱的,仍然抵不住诱惑。这道lasagna不同于饭店里的通常做法,没有很多的cheese。先是把鸡蛋面蒸或者煮熟,然后放到烤箱里烘焙,成品外脆里嫩,非常好吃。席间意大利的红酒佐餐,味道浓郁醇厚。一两杯后大家谈兴渐浓。旁边的意大利人整个晚上的注意力毫不掩饰地集中在我身上,用极有限的英文加上丽萨的翻译热烈地和我攀谈。这大概是所有的旅行指南中所描述的意大利男人的特色。呵呵。   西人极好甜味,如所有的西餐,甜品历来是众目期待的席间靓点。因为餐单是由厨师自定的,所以我们饭前一直猜测甜点会是什么。果然不失所望,是我最爱吃的Tiramisu!这份甜点是由几层不同质地、味道的材料制成:咖啡味道、rum酒的味道,还有Mascarpone Cream。用叉子纵向切一块放在口中,入口后慢慢品味。雅米雅米。   至此晚餐已经从晚上8点一直吃到11点半。不过后面的主人自制的餐后甜酒也不容错过哦。带着浓郁果味和花香的甜酒让人一杯一杯不想停下来,不过这种酒的酒精浓度很高,喝酒的杯子也换成酒盅大小。两杯下肚已经有点晕乎乎了。浓浓的意大利咖啡espresso大概可以解解酒意。据卡罗说,临睡前一杯espresso可以帮助入睡。这是他每天临睡前必喝的。考虑到我们和意大利人的基因可能不太一样,我还是免了浓咖啡助睡的念头。   在我看来,意大利是吃得最好的国家之一。这顿城堡晚餐则算得上我吃过的最丰盛、最难忘的晚餐,当然少不了银制烛台上的柔和烛光,千年的建筑,百年的家具,好客的主人,有趣的客人和出色的厨师。 一吃钟情  ——普罗旺斯的人和食品   经过意大利和法国的里维埃拉(Riviera)地区众多的隧道、临海的悬崖峭壁、风情万种的海边小镇和著名的戛纳和尼斯之后,我们的福特旅行车驶入普罗旺斯地区。离海渐渐远去,四周的地形也平坦下来,远处是整齐的绿色的葡萄园和普罗旺斯著名的调味草种植园。   下榻的四星旅馆Le Pigonnet,是由乡间别墅改建的。一个对开的雕花大铁门把我们迎进院中。在普罗旺斯夏日的阳光下,桔黄色的外墙,绿色的长春藤,别致的角楼,木制百页窗户和各种陶制装饰透出精致、恬淡、优雅和安静的气氛。步入大堂,木雕石刻,水晶灯具,艺术地砖和家具,格调高雅温馨。后面的花园更体现了法国园林设计风格,修剪错落有序,花草种类搭配和谐,加上古香古色的喷泉和天蓝色的游泳池水,人们可以整天坐在这里也不会厌倦。   普罗旺斯(Provence), 原名Provincia Romana,来源于公元前125年的罗马人。虽然在1486年归并到法国,但是意大利的影响仍然保持了相当长的时间。地处法国南部,与其说与法国北部省份相似,不如说更接近于地中海的文化特色。 Aix-en-Provence是个大学城,自然成了普罗旺斯的学术和艺术中心。巨大的法国梧桐树矗立在城中心的著名大街Cours Mirabeau两旁。17个别致喷泉点缀小城。树荫下摆放着学生的画作供路人欣赏和购买。   午餐和晚餐时分,街道两旁的咖啡厅和餐馆的露天餐桌很快被占满,学音乐的学生们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演奏,就餐的人们慷慨解囊。这是小城最有生命力的时刻。   法国19世纪末著名印象派画家保罗·塞尚出生于此,并为这个地方增加了不可小觑的魅力。徜徉于小城古老的街道,踏青于绿色的郊外,在Montagne Ste-Victoire山脚下仰慕这个被塞尚描绘了无数次的著名山体,你就会清晰地意识到塞尚和Aix-en-Provence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对艺术几乎毫无所知的我忽然也有强烈的冲动,背上画板,带上雨伞,沿着塞尚的足迹用心去捕捉普罗旺斯的独特魅力。创作回来,坐在户外的咖啡厅饮上一杯浓浓的法国咖啡,和旁边的人闲聊两句哦,那不是我,分明是塞尚回到了那间仍在的咖啡厅,坐在他的老位置小憩。   不夸张地说,走进小城任何一个餐馆或者咖啡厅,你都不会对其食品失望。在法国饮食中,普罗旺斯菜系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大蒜,西红柿,芝士,橄榄果,浓郁的调味草rosymary, thyme, fennel, 山坡上自然放养的山羊和绵羊是普罗旺斯烹饪的基石。我爱这里的美食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美食的涵盖范围之广,让很多北美的游人望而却步:有猪蹄,牛脑,牛胃,牛尾,肝脏,肾脏,蜗牛,兔子,飞禽都是常见的食品种类。在黄油、西红柿、大蒜和各种调味草(herbs)的烹调下,味道厚重浓郁,实属人间美味。真正的大众美食家应该来自法国、意大利和中国。如果说地中海风味是最健康的饮食结构,那么普罗旺斯风味则是最有味道的地中海美食。   晚餐时分,与老公坐在露天的餐馆里吃饭。桌子一张挨着一张,人需要侧身才能通过。一个身高1.85米左右的法国男子就坐在我的旁边。古铜色的皮肤,黑色的头发,温柔的深棕色眼睛和一口雪白的牙齿,笑起来是如此灿烂,一下子把我给吸引住了。老公和临桌来自美国缅因州的两位女士聊天,不需要我的照顾。于是我和他愉快地交谈起来。得知他在巴黎工作,典型的白领人,却酷爱户外运动。利用两周的假期来普罗旺斯旅行,据说附近有一个新发现的大峡谷,准备到那里去hiking。他点了一份本地经典菜炖牛下水,用一个很烫的小砂锅呈上来,仍然口兹口兹作响。用叉子叉起一面褶皱的牛胃,放在口中慢慢品尝。他转头看我快流出口水的神情,邀请我试试。此时我已经吃到餐后菜,于是我请他品尝我的山羊芝士(goat cheese)。   我们一边互相品尝对方的菜,一边攀谈。他的流利英语中略带好听的法国口音,温柔的举止衬托出很有男人气质的健壮身材,我已经情不自禁地萌生爱意,爱上了普罗旺斯,爱上了这个充满艺术氛围的小城,爱上了由各种动物内脏烹制的美食,爱上了眼前这个法国大男孩。老公的一声“吃好了吗”的问话把我拉回现实。   结完账,和他惜别,我知道如果自己不是把未来已经许给深爱的老公,我一定会跟随这位法国男子走到天涯海角,谱写一支浪漫恋曲。老公听后,温柔地揽过我的肩膀,说这个地方让人不能不爱,闻闻,空气中都是爱的味道。眼神略到之处,就是一张风景或者小城生活的绘画;稍微静心聆听,分不出远近的是小提琴的悠扬乐曲;梧桐树和鲜花的芬芳及不远处露天市场的食品气味弥漫在空气中;舌尖回味着丰富厚重的美食;南方的夏天阳光穿过树荫,慵倦地照在身上。如果五个感官都被愉悦的话,那么你就会有一颗温柔的心,让你情不自禁地萌生爱意。   我在心里偷偷地刻下一个记号,Aix-en-Provence,不久的将来我会再回这里。 狗袋(Doggie Bag)的故事 “我们的狗袋真的是给狗吃的。” 意大利语老师伊莎贝拉告诉我们。   “噢,原来如此。”课堂上我大笑不止,望着老师和同学们不解的表情,我给他们讲起在意大利吃饭的故事。 几年前我们开车游历了意大利北部和法国南部。一天我们去到老早就预定好的佛罗伦萨的一个高级餐馆里吃饭。餐馆坐落在河边,四周是一个美丽的花园。长春藤爬在架子上,遮出一片荫凉,加上香气扑鼻的玫瑰,吸引了很多人在外面就餐。步入室内,典雅的设计,柔和的灯光,加上墙上的真迹艺术品,衬托出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穿着白色笔挺制服的男士服务生训练有素,关注每个细节,彬彬有礼又保持一分矜持和距离。餐桌上精美的餐具擦拭得闪亮,白色的台布浆洗得没有一丝褶皱。   先是炸得香酥可口的鱿鱼(Calamari fritti)和拼盘(Antipasti vari)作为开胃菜;然后是浸染了浓厚sauce的意大利粉。肚子垫底后,更容易品尝后面的鱼肉。与北美饮食习惯不同,鱼肉这道菜在意大利菜中叫Secondi Piatti (Second courses),量不是很大;在北美则是主菜(main dish)。酒和菜一道一道地上来,味道非常不错。可是为了留点空间给后面的甜点,我请服务生把吃了一半的菜帮我打包。他有些吃惊也有些迟疑,把菜端到远处的柜台,我看他和经理耳语了几声。不过当时我也没有很在意。因为打包是我的习惯,每顿吃不了太多,但是一会儿就饿,尤其临睡前如果饿了没有吃的,连觉也睡不了。所以每次出外晚餐,总是打包回来点东西备用。   甜点上来,我们慢慢品尝。在意大利吃饭是一件花时间的事情,家人朋友一起边吃边聊,慢慢享用。一顿晚餐吃两三个小时是很正常的。我们的甜品和餐后酒都完了,打包的东西还没有拿回来。我有些纳闷,问起服务生,他低声说,打包的饭盒在门口的柜台,你离开的时候我们会给你的。结了账走到门口,站在柜台的经理从柜台下面拿出一个纸袋偷偷地递给我们。我们虽感到有些诧异,不过就像对待旅途中其他许多的“不解之谜”一样,慢慢地把这件事抛在脑后。直到今天听伊莎贝拉讲起意大利的风俗习惯,才理解餐厅里服务生的举止行为。   老师听完也大笑起来。她解释说,法国和意大利都是一个阶层分明的社会。通常人们习惯在盘子里留点食品而不是全部吃光,以示身份。而请服务生打包一个“狗袋”也不是没有,不过与北美不同,那里的狗袋食品真的是给狗吃的。像我们这样要求打包,与他们的习惯很不符。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做得这么隐秘和在我们看起来着实有些奇怪。   其他同学(大部分都是60岁左右)也感到新鲜有趣,强烈要求老师教我们合适的“打包术语”。于是老师给出了下列句子:   Ho un cane. Posso avere resto in un contenitore? (我有只狗,可以请你帮我把剩下的食品打包吗?)   我开玩笑地问,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我们不是本地人,怎么能相信我们的旅馆房间里会有只狗呢?   老师答曰,你这样说是让他们感到自在,尽管他们知道你说的不是真的。这不由得使我想起我们自己的风俗。在东北,外出吃饭或者到人家做客,盘子见底通常让主人很不自在。而在广东,打包几乎不用说,服务生就帮着弄好了。看来不同的风俗,反映了人们不同的心态。 Lofoten餐馆 吃在欧洲途中 我曾在欧洲工作过一段时间,涉猎过不同国家的食肆,本文以此为径,把一路吃喝与见闻略记一二,和读者分享。   挪威:维京人的酵鱼   初冬的一个周末是在挪威首都奥斯陆度过的。   Lofoten餐馆就在市政厅对面的码头边上,点菜的时候再三提醒侍应,今天我要吃顿正宗的挪威菜,唯唯诺诺之余,侍应很快就帮我选好了菜。首先是酵鱼冷盘,端上来的盘子上摆着细长条像腌过的鱼肉,经过三个月的发酵,呈暗淡棕色,湿润。自己做人有条宗旨,未尝试过的东西不能说不,平时也是这样教育小孩的,今天当然不能破戒。所以,刀叉起处,鱼条已经下肚。一股强烈的腐肉味道,直往喉咙上奔腾而出,要不是那瓶挪威的Borg啤酒及时救驾,恐怕就要当众献丑了。   这酵鱼有如上海臭豆腐,喜欢的朋友大快朵颐,讨厌的人则要退避三舍。看来本人以后是不会再“宠幸”挪威酵鱼了。今晚为了表现自己的吃者风范,结果还是硬着头皮,勉为其难。幸亏“杯壁下流”的Borg力度够浓,助我着着实实地荡气回肠了一番!   冷盘已经吃得这么费劲,还真不知道跟着下来的主菜会是什么样的?幸好,接下来的主菜是用白葡萄酒蒸的珠蚌、三文鱼和大虾,很有法国菜的风味,再伴上一杯香醇的白葡萄酒,美哉美哉。只是酒喝得多了,离开餐馆的时候已经有点头重脚轻,酒不醉人人自醉。出了餐馆,寒冷的海风吹过来,清醒了许多,徒步走回旅馆,相安无事。   看来,除了面包之外,鱼食是维京海盗的后代们餐桌上的重要选项。   在布拉格吃法国餐:“槟”至如归   到了布拉格的第二天中午,我们来到万豪旅馆(Marriott Hotel)楼下的Ukorbele捷克餐馆用膳。   一进去,迎接我们的是穿着捷克民族服装的女服务员。捷克风味的菜有:   “古拉什”汤(Gulash,相当于俄罗斯罗宋汤)、牛肉、肉肠、鸭子,还有马铃薯粉的饺子(Dumplings)等,觉得汤最鲜甜。牛肉拌上一种叫Svickova的汁酱,风味十分特别。   值得一提的是那马铃薯饺子,这所谓“饺子”其实就是油炸薯球,与我们中国人所熟悉的“饺子”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对这些捷克风味,两个小鬼看都不看,挑了他们熟悉的炸鸡和Club三明治下肚。看来我们这帮人的肠胃习惯了中餐和欧美口味,一时之间,还不能适应东欧风味。   晚上,我们来到了布拉格河北区城堡山麓中的法国餐厅Palffy Place(地址:Valdsteinska 14),餐馆在一条小街上,不好找。来到跟前,是一座四层楼高、外表看上去像一座住宅公寓的陈旧大楼,推开大门进去,一二三层还真的是住宅。一直到了四楼顶楼,才发觉别有洞天。   一上去,过道间有一个天台,很多衣冠楚楚的男女,正在那里举杯欢谈。暗想,这餐馆生意还真好,有这么多人在等候用餐。我们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一位西装笔挺的服务生就已经彬彬有礼地请我们往天台那边去,另一位领班模样的一过来就问我们要什么饮料,香槟还是橘子汁。如此礼遇,出乎我们所料,真是人情味浓!于是,大人要了香槟,小鬼要了橘子汁。   此时此地,身处欧洲中心,大家情不自禁地为捷克的自由繁荣、为我们的旅途愉快而举杯。这时,领班过来礼貌地用英语和我说:“张先生,哈维先生的派对还有半个小时才开始,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请随时吩咐,请您像在自己家一样地随便。”   “张先生?谁是张先生?”“你不是张先生吗?”细问之下,才知道有一位哈维先生今晚包了餐馆的天台部分开私人派对,客人里面包括了一对张姓的中国朋友。布拉格的中国人不多,我们一上来,餐馆方面就“张”冠“柳”戴,误以为我们是主人今晚的中国客人。弄清楚之后,我们连声致歉,并主动要为饮料付钱,主人连声拒绝,一边把我们送到了室内餐厅部分坐下来。环顾四周,房子内没有一盏电灯,每张餐桌上都点了一支蜡烛,给人温馨的感觉。   我们叫了三文鱼、鸭子、牛排和鸡,外加三杯捷克土产的红、白葡萄酒。餐具很别致,都是银器,房子一角还有一位小提琴师拉琴为食客们助兴。身处欧洲中心,在那梦幻般的烛光绰影之下,聆听着那优美动听的乐曲,品尝着道地的法国佳肴,饮吮着香醇的本地葡萄酒,尽情地享受那浓厚的欧洲风情,令人陶醉。   葡京里斯本:海鲜盘中见“高低”   圣诞节前,我来到了葡萄牙首都里斯本。   那天中午,饿意盎然,于是来到了罗斯奥广场(Rossio)旁边的一条小街。进去没多久,看见一间其貌不扬的餐馆橱窗里有很多海鲜之类,我来自南方,素来对海鲜有感情,在餐馆门口的菜谱窗前徘徊了一会儿,这时一位“带班”从里面走出来拉客。反正你情我愿,就跟着进去坐下来,点了本地啤酒和葡国海鲜饭。这海鲜饭真不赖,一个大碗里,大虾、蚧、蚬、鱿鱼和新鲜的干贝伴饭,其汁虽薄,但鲜香味浓,加上热可烫口,和啤酒一块下肚,大呼过瘾。吃着海鲜,思绪忽然海阔天空翱翔起来。   我身高一米八二,在短期工作所在地德国,算是中等身材。来到了里斯本,第一个直觉就是几乎所到之处,自己总是鹤立鸡群,高人一等。从整体来说,葡萄牙人好像一般都比较矮小,类似的观察同样适用于西班牙和意大利。   为什么南欧诸国的人要比北欧人短矮呢?中国南北方人的身高也有同样的差异。遗传基因固然可能是因素之一,但身为南方人的我对这一解释并不满意。从一些在美国长大的南方人后代的身高来看,我可以大胆地假定,人的身高后天因素多于先天,主要和饮食习惯有关。南方地带大多背山临海,北方地段则多位于盘谷峻岭中。俗语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北方人主食里红色肉类(牛羊鹿)占了很大的份量,而南方人选择较多,尤以海鲜为最,红色肉类的份量相对来说要低。这一点,从我光顾的两间葡萄牙餐馆的菜谱上得到了印证。所以,我们的南方同胞,千万不要为自己小孩的身高而烦恼,从饮食习惯上着手吧!   莫斯科:俄罗斯大餐与伏特加   从国家歌舞剧院看完宝尔赛芭蕾舞出来,已经差不多晚上10点。中午完成了莫斯科的环城跑之后,来不及吃午餐,只随便吃了点炸马铃薯片,喝了点水,现在真的有点饥饿难耐。   国家歌舞剧院附近有很多餐馆。如果要随便填填肚子,那倒是易事,附近不远的地方就有麦当劳(McDonald’s)。但人既然已经在俄罗斯,不吃顿俄罗斯大餐心有不甘。   凡是门口只有英文菜单的,免问。而只有俄文菜单的又看不懂,怎么办?以往的经验是,到外地找中餐馆,找中国食客多、要排队的准没错。幸亏接受过“洋为中用”的熏陶,这次来个举一反三,“中为洋用”,以脱窘境。   路过离国家歌舞剧院一个半街口的一间俄罗斯餐馆,但见里面人头拥攒,门口排着队,听口音,都是本地食客,知道找对了地方。进去,内部装饰是乡村式的,从食客们的衣着仪表来判断,这是属于莫斯科“新俄罗斯人”光顾的地方。   等候了几分钟就坐下来。第一道挑战是点菜。服务员是一位20开外的俄罗斯姑娘,显然没有接受过正式的英语训练,全凭中学程度的英语和我周旋。她先去找了一张非正式的英语菜单给我,一看上面尽是熟悉的选择,马上告诉她我要点的是俄罗斯菜,百般口舌之后,总算让她明白了我的意思。又想起了一些老外在中餐馆点菜的方法,往往看到我们在吃什么东西,他就点什么。看到邻桌一位“老大哥”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一盘牛肉羹之类的菜,旁边是一盘一个个圆圆的像是马铃薯的球,忽然想起了赫鲁晓夫那句“土豆烧牛肉”(指实现共产主义后的生活)名言,马上用手指定要这个菜。   第二道挑战是选酒。既然身在“酒鬼天堂”,不亲口一尝俄罗斯美酒,如何体会“酒鬼”们的快活?好不容易让姑娘明白了我想要一点俄罗斯的伏特加酒试试。指着其中一例,问她酒有多烈,却无法让她明白,最后只好双手合掌,附在脸上作了一个趴到桌子上的样子,她总算明白了,在纸上写上50%,我连忙示意太烈,要一个低的,于是选了一个25%的,酒名是俄文的,记不住了。菜还没有上来,于是环顾四周,留意观察了一下本地食客的众生相。   对面一台来了两位妙龄女郎,当日略有寒意,但其实至少也有华氏60度(摄氏10度),她们身上却已经穿上了皮草大衣,一坐下来,就点上香烟,吞云吐雾,一派悠然自得、若无其事的样子,身上毫无生活压迫感的痕迹。看样子,不像是上班族的。   旁边另一桌倒是看见几个上班族的“老大哥”在那里谈笑风生,不时相互敬酒。看样子不像在酗酒,充其量是下班之后社交性的应酬而已。还有一桌是几个穿着入时的青年,好像是在那里谈生意买卖什么的,身上的手机和呼机的铃声此伏彼起,响个不停。   没等多久菜肴和伏特加就端上来了。汤是一道乌克兰的罗宋汤,香甜的牛肉汁,十分美味可口。主餐是俄罗斯Gulash牛肉,觉得味道和罗宋汤很像。外加马铃薯做的小包,吃起来一点都不觉得有太多的淀粉。面包也是俄罗斯饭桌上的重要内容,要了好几条呈条状的面包,全吃下去了。牛油则是要另外叫的。伏特加酒,醇香,其实和中国的不少烈酒很像,但比较厚。小半杯全喝下去了,神志仍然清醒。至于“酒鬼”们的“快活”,则还没有体会出来,毕竟,只是小试牛刀,还没有达到那个“境界”。大快朵颐了一顿,在“斯泼西波”声中离开了餐馆。   这一顿俄罗斯大餐是自认满意的一次文化之旅。   莫斯科红菜汤   用料:   熟牛肉400克,小泥肠15克,火腿15克,牛肉汤2500克,鲜西红柿15克,红菜400克,葱头150克,胡萝卜150克,洋白菜400克,油炒面25克,糖75克,醋精20克,盐20克,干辣椒1克,胡椒粒2.5克,牛油250克,番茄酱200克,奶油150克,小茴香25克,大蒜25克,香叶2片。   做法:   1.先将红菜、葱头、胡萝卜切成丝,加盐、糖、醋精腌1小时左右,放上牛油、香叶、胡椒粒、干辣椒焖到六成熟,放上番茄酱焖至油变红色,放洗净切丝的洋白菜,加入牛肉汤煮沸。   2.用油炒面,加盐、糖、醋精,放上西红柿块和大蒜末,调剂口味。   3.把牛肉切片,火腿切片,小肠半根用牛肉汤煨之。   4.起汤时在盘内放牛肉、火腿各1片,加半根小肠,盛上汤,浇上奶油,撒上小茴香末。   葡式烧鲈鱼   用料:   新鲜鲈鱼1条,蒜头(轻拍)4瓣,洋葱(切片)半个,青椒(切圈)1个,番茄(切片)1个,土豆(切片)1个,香叶2片,黑水榄适量,西洋肠半条,西式白酒2汤匙,甜红椒粉少许,橄榄油一汤匙,粗盐1茶匙,胡椒粉少许,中国芫荽适量。   做法:   先将鲈鱼去鳃和内脏,洗净后用粗盐和胡椒粉擦匀鱼后备用。用锅将鲈鱼用橄榄油煎至两面金黄色。用一张可以覆盖鱼身底面的锡纸,底层放入土豆片,然后放上鱼、番茄片、洋葱片、青椒片、蒜头、香叶、西洋肠片、黑水榄、白酒、甜红椒粉、中国芫荽等材料。最后将锡纸对折包好,然后放入预先热好的火局炉里(温度为摄氏250度),热大约20至25分钟即可。 慕尼黑的啤酒节 每年9月底,慕尼黑都有一个充满德国民族文化色彩的October Festival啤酒节。   二百多年前,德国仍然是一个群侯割据的松散王朝。阿尔卑斯山脚的巴维日亚(Bavarian)区域历来以农业为主,五谷丰登,牛羊成群。1810年,嗜酒成性的Maximilian王侯为了庆祝自己的婚礼,广邀各地英雄好汉到慕尼黑来进行赛马竞技。谁知一场马术比赛却演变成啤酒大狂欢。此后,从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天起,就定为Octoberfest狂饮节,为期三周。   星移月易,今天的巴维日亚儿女秉承了祖宗遗风,而且加以发扬光大。每年一度的啤酒节,已经成为慕尼黑的招牌节目,招徕各地的观光游客,络绎不绝。   啤酒节的白天是花车游行,晚上便是啤酒棚里的尽饮狂欢。   上午10点来到慕尼黑大学前的Ludwigstrasse大街,已经人山人海,马路两边都是游人。11点,啤酒节的花车大游行正式开始,只见身穿德国各地不同民族服装的游行队伍纷纷粉墨登场,或敲锣打鼓、或载歌载舞,一车车、一队队地招摇过市,好不热闹。   傍晚7点,我乘地铁来到了啤酒节活动主场。强烈的太阳灯和场内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把这里照耀得仿如白昼。只见成千上万的游人,川流不息。十几个巨大的啤酒馆帐篷,点缀在活动场地的各个角落,周围分布着魂霄车、太空船、大转盘、高空腾跳等大胆刺激的收费游戏节目,还有就是很多小型的游戏节目如扔篮球、气枪射击等,周围是大大小小的餐馆、酒吧、礼品店。   我进入场地,正在拥挤的人群中寻找自我,忽然前面传来一片骚动声,只见工作人员抬着担架,叫嚷着要我们让路。前面不远处一位二十来岁头发蓬乱的小青年脸朝地伏在那里,一丝不动,分明就是一位烂醉如泥的酒鬼。据统计,每年的啤酒节,都有人在这里因为痛饮过度,踏上黄泉不归之路。   经过一番左推右挤,我终于“杀”入啤酒商Paulaner的大帐篷里。有多“大”呢?至少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而且是半个月以前才搭起来的真真正正的“帐篷”,平时,这里只是一片空地。   环顾四周,几十排桌子上,全坐满了人,少说也有六七百人吧。说笑声,喧闹声,酒杯碰撞的铿锵之声,声声入耳。帐篷当中有一块地方高了出来,以手风琴为主旋律的四人乐队正在上面演奏助兴。那德国民歌轻快的旋律,脍炙人口的调子,在众多酒徒中引起了共鸣,大家一边喝酒,一边随着民歌的节拍击掌,很多人干脆就跳到桌子上手舞足蹈起来。   经过一番努力,我和几位朋友才在一个边角上坐了下来。马上就来了一罐Paulaner啤酒,说罐子,一点没有夸张。德国人对啤酒杯很考究,什么样的杯子配什么牌子的啤酒,都有一套规定,绝对不含糊。所以本地人看看你手上拿的酒杯,就知道你喝的是什么酒。手头上的这个“罐子”,德文叫Mask,至少有半加仑的份量,一看那浓黑的酒色,没什么酒量的在下就面有难色,只是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退路,惟有硬着头皮往嘴里灌。还好,虽然苦,却没有想象的浓,还可以应付。酒过三巡,和邻桌的“酒鬼”们聊起天来,对面的来自汉堡,左边的来自瑞士,惟独没有慕尼黑本地人。听汉堡这位青年人说,德国人本身其实对本国的什么啤酒节、音乐节之类的活动并不热衷,光顾者多数是像我们这些外国“老坦儿”,他本人正好出差路经慕尼黑,才来逢场作兴一番,平时他根本不会花自己钱特地跑来这里玩。不过这小子“作兴”起来也真够疯狂,从下午4点进来到我们9点离开,已经灌了11罐啤酒下肚,说话开始有点卷舌头了。   既然人已经在这里,就贪心点,多看看。离开了Paulaner,我们来到了HB啤酒商的帐篷。哗!这里地方更宽敞,声浪更大,酒徒们更加疯狂。找个地方坐下来,同桌的几位酒徒分别来自澳大利亚和苏格兰,这时在下已经三罐下肚,乘着酒意,也放荡不羁起来,和大伙一块在桌子上快乐一番。忽然听到附近一片尖叫声和口哨声,举头望过去,看见离我们四五张桌子上面,一位激情少女,突然拉起身上的T恤,向大家来了个胸前伟大之举,令四座惊艳不已。岂料这边的艳举刚落幕,那边厢一位血气方刚的好男儿,早已跳上桌子,背向着大家来了一个90度鞠躬,双手同时把裤子拉下来,用臀部来给大家一个“飞吻”!   看来每一个帐篷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与HB相比,Paulaner帐篷里的酒客们就斯文得多了。嗨,又一次验证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之说。   据统计,慕尼黑一次啤酒节,就要消耗掉600万公升的啤酒。而豪饮的德国人,每年的啤酒人均饮用量是127公升,在世界上排第三(冠亚军分别是捷克和爱尔兰),美国是84公升,排第13名,而中国只有16公升,在30名之外. 看法国人品酒   那天法国同事贝尔纳请客,约好晚上8点在餐馆见。我们两对夫妇四人落座的时候,餐馆里还稀稀拉拉地没有多少客人。贝尔纳解释说,法国餐馆一般晚上7点半到8点左右开门,客人们8点来钟开始上座,到快9点的时候才是餐馆生意最忙的时候。不过我们邻桌的一对夫妇已经吃到最后一道甜点了。听他们说英语,再看他们的身材尺寸比一般法国人大出一圈,估计是美国游客。 落座已定,热情的堂倌首先问客人要喝点什么开胃酒:“基尔酒”、“茴香酒”还是“马尔提尼”?贝尔纳夫妇略显尴尬,原来他们刚刚从一家小酒馆过来,在那里和另一拨朋友聊天的时候已经喝过开胃酒了。我知道吃法国餐不可以不先开胃,但我们午饭后捱到现在,早已饥肠辘辘,哪里还用得着开胃?大家一致决定直接点菜。接过菜单,大家各自点过汤、冷盘、主菜以后,侍者又递上酒单:“诸位喝点什么?”法国人吃饭什么菜配什么酒大有学问。据贝尔纳介绍,酒并非越贵越好,而要讲究平衡和协调。比如吃海鲜、鱼类、牡蛎可以配白葡萄酒;吃鸡鸭、羔羊肉或肉类冷盘,可以配轻度红葡萄酒或玫瑰红葡萄酒;而吃红肉、野味,则要配红葡萄酒。而各类葡萄酒根据产地不同又有许多品牌,同一品牌根据生产年份在味道和价格上又有明显区别。我们是老外,一切由贝尔纳夫妇作主。只见他们夫妇俩经过一番认真分析,推断波尔多产的“圣埃米林”红酒最能适合根据四个人所点的菜的主要特征。   不一会堂倌捧着一瓶细长的酒瓶子回来了,毕恭毕敬地递过酒瓶让贝尔纳验明正身。这时,吃法国大餐最重要的一环——品酒仪式就正式开始了。品酒分“望”、“闻”、“尝”三个主要步骤,所谓“望”,就是请品酒者查看标签,首先确认酒的牌子、产地、年份就是客人所要求的那一种。经客人点头之后,堂倌从腰间拿出开塞钻子,“嘭”的一声拔出酒瓶上的木塞。然后侍者侧身左手背后,右手握住酒瓶,对准客人酒杯,手腕缓缓向内拧,小心翼翼地往酒杯里倒少许。只见贝尔纳端起酒杯,轻轻摇动,目不转睛地察“颜”观色。高品质的酒,应该是晶莹匀称,透彻无瑕。过了“望”关之后,贝尔纳把酒杯抬起,微微倾斜,凑到鼻尖前轻轻地抽几口气。一般人闻酒只能体会酒的特殊芳香,注意有没有霉变的酒桶瓶塞味道。经过专业训练的品酒专家据说还能嗅出酒的成分、性情和生气。在闻的基础上,就可以尝了,这是品酒仪式最关键的一步。按贝尔纳的说法,品尝酒的时候切不可一饮而尽,而是把酒含在嘴里,细细品味酒的结构体魄、酒精含量以及醇厚口感,然后再缓缓咽下,体会酒的芳香在口中存留的时间。只见贝尔纳不急于下结论,做沉思状若干秒,然后转身抬头对忐忑不安一直候在一旁的堂倌说:“C’est tres bon(“很好”)。”于是,皆大欢喜。堂倌抽身先为女士斟酒,再回过头来为男士斟酒。至此众人举杯互致“Bon Appetit”(“胃口好”),终于开始进餐。   一杯酒下肚,餐桌上的话题也不免集中在酒上。对法国人来说,有酒佐餐,放慢了进餐的节奏,增加了餐桌上的情趣。从医学的角度讲,适当地饮用葡萄酒可以促进肠胃消化吸收,消解脂肪,畅通血液循环,减少患心血管疾病的机会。中国古书中也有葡萄酒可以暖腰身、驻颜色、补血和耐寒的记载。怪不得法国街头一眼望去尽是身材姣好的窈窕淑女。   我们这边谈兴正浓,只听邻桌的美国人手里摇着空杯子对堂倌喊道:“再来一瓶可乐!”贝尔纳对我们挤了挤眼睛,低声评论说:“法国大餐配可乐,也算一种品位。”我虽然对饮料的品位问题还有点似懂非懂,但是对美国人大都过胖的原因也找到了答案。 咖啡之道 闻香可以识女人,一杯咖啡也能知绅士。法国的女子引导着关于美的潮流,时装、香水的世界永远是她们的。而其貌不扬的咖啡馆则拥有大批现在、过去和将来,怀才不遇的名作家、名画家、名导演组成了它忠实的顾客圈。巴黎的咖啡馆独步世界。在巴黎,去咖啡馆喝咖啡的男士也是给咖啡增光的群体。不晓得咖啡之道的人,不算巴黎人。   初来法国,就和咖啡结下了感情。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集市上卖水果。从早晨4点起床,赶到摆摊的地点搭摊位支棚子拉电线。匆匆忙忙到5点多钟,大家习惯去附近的咖啡屋喝杯咖啡。在巴黎,如此起早工作的也就是集市和附近的咖啡屋了。法国的冬天,温度不高不低,刚刚好在外边可以摆出水果。美中不足的是,这里冬天雨水特别多,是典型的地中海气候。斜风细雨,最令露天工作者头痛。弄不好棚子上的雨水落下来,就会洗个天浴。那时,十分羡慕旁边咖啡屋的老板,同是早起但不必顶风冒雨工作。但生活没有选择,工作就是工作。每天早晨在夜色朦胧中,亮起灯,摆好水果。喝上一杯咖啡,等候早起的顾客三三两两地到来。匆忙的一天就在一杯暖人心肺的咖啡中开始。   在北京的时候,我曾经在北京饭店实习。那时是亚运会期间,算是义工。后来常有去自己当年为人民服务、给国家作贡献的地方忆旧的情结。有回邀一女孩晨观天安门升国旗,陶冶一下爱国情操,顺便欣赏女孩熬夜不眠、疲倦成小鸟依人的可爱。两个目的达到后,我邀请女孩去旁边工作过的地方喝杯咖啡, 用些早餐。贵宾楼的红墙餐厅气氛典雅,饮食精细,服务周到。加上我对那里的一切都很了解,解说动人。一切一切都很完美,就是一样,我忘了带钱包。那次挫折以后,我戒了很长时间的咖啡瘾。老老实实地在扎啤、二锅头、大碗茶等国货精品中寻找认同。   时光流逝,在巴黎,故人居然重逢。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说是意料之中,是因为早就知道人在法国。意料之外是因为见面方式超出常规。来法国后,几次打电话寻人,就差贴告示,都没联系上。偶然听老弟说蒙马特山上的圣心大教堂有求必应,为法国重量级感情圣地。特地一去。那天上到山顶,只见人山人海,教堂外观者如潮,没有一万也有七八千人。我的上帝啊。我心说,法国佬如此虔诚。后来我老弟解释说,最近正值世界青年节,是教皇亲自主持的天主教传统大聚会。全世界所有天主教青年响应号召,来做洋串联。当时,还是一位年高发白的资深神父为我们解围。他大概发现高鼻色目的朝圣者中夹着两个蒙古人种青年十分显眼,好奇地一问,还是从红色中国来的。当时他特感动,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他高兴地招呼我们跟他走,从后面办公区穿过去。走后门,嘿嘿,就进去了。   走后门进教堂,荣幸就不用说了。既然上帝让我们进来,必然允许我们的小小感情诉求。当下不管三七二十一,奉献了十个法郎,取了个腊烛点上,默祷早早见到我友。我其实常去新教教堂。礼拜天散会后,牧师通知大家,要组织郊游。晚餐时,我的一位会中小姐妹可爱地告诉我,要邀请某女友同去,并说自己对其影响力能达到说一不二的境界等等。某女友就是我青梅竹马之交。我当时差点扔下筷子,跪地认罪悔改。幸好自幼秉承家教,精研国学。三国里刘备青梅煮酒时的表现一直是我崇拜的,轮到自己青梅竹马也不能太差。当下不动声色。后来很让这小姐妹愤慨之极,到今天都没原谅我。英雄向来不好当啊。   卢瓦尔河秋色迷人。该如何形容,言语文句描绘不尽。反正卢浮宫内西洋风景名作如云。大家随便看看就知道法国的山色空氵蒙、湖光潋滟是何等奇好。女孩还是很爱好咖啡,我此时已经对法国咖啡略有经验。经此一会,此道的神韵揣摩得更上一层楼。日后,巴黎大街小巷的咖啡馆差不多都喝遍了。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在巴黎奉陪美少女逛咖啡馆。当年陶渊明老先生闲情赋诗,若知道有咖啡一物,大作中应加上愿为一杯咖啡兮,伴倩女柔唇。日后,本人在巴黎误导游客时,经常劝告人家,与其上香街挨宰,不如在道边喝杯咖啡。   咖啡是万万不可少的,但咖啡不是万能的。爱情鸟飞了。多情猫,有本领上树,没可能上天。落得个树梢上惆怅独立。达到爱情的第二种境界后,无可奈何原树爬下。借着苍茫夜色,向星光灿烂的阿尔卑斯山区方向消失。   我的征途就是星辰大海。早年梦想在海蒂的家乡学习的愿望,不料能如愿以偿。我的学校周围风景极佳,前临大湖后靠高山。春有百花冬有雪。就是校规严格,伙食素净。咖啡和鱼肉算作奢侈品,禁止享用。不过,牛奶奶酪吃喝不少。体重倒是不减反增。经常会有种感觉,上帝的高利贷放得够狠。就为见个人的面,许了个愿。上帝真不客气,连本带利一算,全人都赔进去了。给了我个在宗教改革圣地精研欧洲主流思想体系的机会。若是中国将来的十大神学家写回忆录,其中一位定会回忆当年因为感情不成熟的原因,最后走上这条艰苦道路,终于成名的。基督教的上帝是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也就是说,是世界上最会做生意的犹太人的上帝。   长话短说,岁月匆匆。终于有机会下山重返巴黎。故地重游,习惯性地去咖啡馆坐坐。开始好像不在巴黎花都,却在绝情谷中。咖啡本来就苦,断肠草啥味道它就是啥味道。好久没喝,此时更苦口。   李白他老人家的诗词向来是我敬佩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歌月徘徊,我舞影凌乱。嘿,真是高人,学不来这侠客行的轻功。可是与我对饮咖啡的总有百十号曾经现在将来郁闷的人。随便你在哪个咖啡馆一坐,老板都会告诉你坐在毕加索或雨果、萨特,甚至列宁坐过的位置。半年的时间下来,奥赛艺术馆的名画家、先贤祠的文化巨子认识了小一半。遭遇名人最多的咖啡馆集中在拉丁区的圣米歇尔大街和圣日尔曼大街附近。那里是出名的文化区。蒙马特山的白教堂附近出名的艺术家广场的咖啡馆也类似塞纳河左岸地区。不过我是心有余悸,这成了去圣母院祷告了。所以在拉丁区的咖啡馆的机会较多。   生活艰辛,情感难追,功名难就。生活如一杯咖啡,苦。日久天长,从咖啡客喝到咖啡友,再喝到咖啡发烧友。慢慢发觉,其中自有千钟粟,其中自有颜如玉,可以喝出千种风情。喝咖啡时少了红颜知己,倒也可留意以前疏忽的很多东西。在此和前辈落魄高人对饮,也不愧男儿事。自古惟有饮者留其名。   和名士精神对着干的就是饮士精神。名士一出名就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了。不过饮士不小心就会出名。所谓小饮饮于野,大饮饮于朝。只好不挑地方。巴黎的精神基本是名士精神。他们的生活情趣不在咖啡篇研讨范围内。将来得另草葡萄酒篇讨论。他们的名士没出名前倒是人人很平等,没有大中小排队的习惯,一律人手一杯咖啡,饮于某咖啡馆。 饮士俱乐部很容易加入,基本会费是每天两三欧元。   巴黎大街小巷到处都有咖啡俱乐部连锁。就是全巴黎人的神圣周末,你也总能在住的地方附近寻到一两家开门的咖啡馆,热情接待欲成名饮者。随意遐想构思创意,惟独不可到处涂鸦到此一游之类词句,违者必被开除会籍。自从加入咖啡友的行列,每天我不是在咖啡馆,就是在去咖啡馆的路上。其实世界就是个大咖啡馆,只不过巴黎的咖啡馆特别好。这里的咖啡喝起来苦,感受起来浪漫。 德国吃法 异乡留学,还真是留了呢,说的不是留学,而是留异乡。当初跨出国门时,就没想到是踏上了不归之路。好在早已学会怀揣平常心,有了平常心,就能心平气和谈谈想谈的问题。如今是人在西方,就先说说德国吃法。 在德国,我有幸参加了一次邀请澳门主教的晚宴。点菜时,主教问主人怎么吃法,看没有明白的样子,主教解释说:是按德国人的吃法呢,还是按中国人的吃法。当主教得知他可以决定吃法时,便说:那就按中国人的吃法吧。具体地说,不像德国人那样,自己点自己的菜,又自己埋头吃自己的菜;而是整体地点菜,考虑荤素搭配、前后次序;菜可以慢慢地上,每人都可以吃到不同口味,而且还总吃热的。大家坐到一起来了,不容易,就乐融融地聚,尽情地吃尽情地聊。那天,果然很是尽情,乐融融。   德国人请人吃饭有说法,不但嘴巴吃(或曰胃),眼睛也在吃。通俗地解释,嘴巴吃的是指实实在在的内容,而眼睛吃的则是虚得不能再虚的形式。比如,用什么样的盘子啦,用什么样的餐具啦,别忘了还有杯子。餐桌上花里胡哨的东西不少,点根蜡烛,说是增加情趣;放束鲜花,也说是增加情趣;餐巾纸大到就是浪费。可以想像,一个桌子被花里胡哨的东西占去位置不少,到真正吃饭时,就不过是一荤一素。这一素可以是根本不煮不炒的色拉,也可以是煮得面目全非的蔬菜。这一荤不是大块肉,就是大块鸡,除了表面有点滋味,里面的味道,用我们一个同胞的话说,就全是木头味(或曰锯末味)。如果再隆重些,还可算上饭前一稀汤,饭后一甜食。吃法大多是,你吃你的,我喝我的,一副井水不犯河水的样子。   德国人在家里请客,也是口罗嗦一大堆。客人来之前,打扫住房卫生,比我们当年在国内单位对付上级卫生检查团,要认真得多啦。吸地毯、擦窗子、抹家具等,全都做得无可挑剔。如果还有花园,那更得除草、剪枝、打扫,又是一整套。在请客之前,还得先考虑有什么装东西的家伙,如果没有香槟酒的杯子,就不请客人喝香槟。有时怎样围桌子而坐,也有讲究,主人安排你坐哪儿,那就一定要听话,乖乖地坐在那儿,诸如此类的麻烦,不一而足。在德国当上家庭主妇,别以为是什么轻松的活儿,那不但讲究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还讲究非凡的组织能力。要不,请人吃饭,采购打扫,安顿孩子等诸多事情,不只是多花时间而已,简直就像一次家庭主妇组织能力、理家能力的大检查。   我并不想攻击德国人请客的吃法,要说,眼睛跟着嘴巴一块吃,也是文明进步。看着烛光和鲜花,人们吃饭说话会小声些,互相之间会多一点尊重。家庭宴会的精细安排,一切进行得就有条不紊,各方来客,是满意而来,又满意而归。一次饭店聚会,一次家庭聚餐,就是一次美好的记忆,让德国人回到自己宽大冷清的住房中,回味无穷,意犹未尽,是否值得提倡?   不过,如果一个刚从国内来的同胞,参加如此聚会,是不是就如同刘姥姥初进大观园,不知所措呢。你看,那桌子上放着极复杂的餐具,比如光刀叉就几副,还按大小、形状、作用由里到外,一路排开。刘姥姥一定心里犯嘀咕,是该先举刀,还是先举勺,还是刀叉并举。就是到了今天,我如果看到一大堆餐具酒杯,就知道那饭局是形式重于内容,赴宴是拘谨多于尽情。   说起德国人吃法形式大于内容,我还深有体会。刚到德国不久,一个同事老太太邀请我去喝咖啡,当时我还很想让一个朋友同行。只听老太太说:我家的咖啡餐具是六个人的,超过六个人就不行了。我当时就纳闷,老太太请喝咖啡的人数,是由她餐具的多少所定的,难道不可以用别的杯子代替吗,如果来的人不止六人呢?再说,我们到你那儿,注重的根本不是喝咖啡,而是大家一起聊天,相互认识。后来慢慢发现,德国人请人吃饭,餐具的讲究,不亚于装在餐具里的内容,本末倒置的现象也时时出现。   再后来,我也渐渐地置了一套Hutschenreuther(很有名的一个牌子)餐具,深盘子浅盘子蛋糕盘子、咖啡杯子咖啡底盘、茶杯子茶杯底盘、早餐杯子和鸡蛋杯子,口罗嗦得让人觉得不近人情。比如,都是底盘,咖啡杯子和茶杯子用同样的不就可以吗,依我中国人观点,咖啡和茶都可以是同一杯子的。可人家不这样,做得非让你样样都买才行,价格当然不便宜。说实话,我是被人弄得上贼船的。还是几年前,德国人送礼物,送了两个深盘子两个浅盘子。结果,我在请人吃饭喝咖啡时,也和德国老太太一样,先看看我有几个盘子,不够的话,就到WMF店买。这也是名牌餐具的一个优点,我那套餐具到2005年,保证都还能买到,也就是最晚到那时,应该把这套餐具置齐了。   有了这套餐具,我这儿并没有高朋满座。而且中国人到我这儿做客,他们对这套餐具的评价,不是说没必要,就是说我太傻了,怎么让人拽着上贼船,买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但是,到我这儿的德国人,似乎没人不注意到这套餐具的,最差的也是在把盘子倒过来,看到牌子后再啧啧的。   随着在异乡生活得越长,尤其看德国人的请客作风,如此注重形式问题,弄得谈话也因此变得干巴巴,就对国人吃法,尤其是国内上世纪80年代的吃法,越加怀念。那时一切是多简单朴素,多有滋有味,多即兴尽情。   上世纪80年代初读大学,大家都十分用功。读本科时,就想着考研究生等等,结果是不但没有多少富余的钱,更是不舍得浪费所谓的宝贵时间,大家坐在一起“撮”一顿。我记得那年女排获得世界冠军,大快人心。宿舍同学到厦门大学教工餐厅吃了一顿,那时大学不像今天,到处都有吃饭的地方。厦大似乎只有教工餐厅除正常开饭时间外还开着门,并且还可以点菜现炒。兴奋无比的我们,不过是点了个炒米粉、米粉汤,再点个炒菜,同屋的几个女同胞,就借女排获冠军东风,尽情地吃了一顿,尽情地聊了一晚。那天好像是很多人坐在教工餐厅,边吃边聊刚刚获胜的中国女排。这顿饭是我几年大学生涯,惟一的一次聚餐记忆。   后来,到大学工作了,第一年45块第二年54块再后来就是76块。当时没觉得拿钱少,反因请人吃饭再不必用父母钱了,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住集体宿舍当然没有厨房,所有的吃饭家当是调羹加搪瓷碗,来了客人就必须向左邻右舍借家伙吃饭。那时合肥工大青年教工宿舍在斛兵塘边,柳树湖水小船,还曲径通幽,挺诗情画意的。两人一间,比大学八人一屋好多了,几步之遥就是教工食堂。   1985年4月6日,是厦大校庆日。厦大物理系一同学打来电话,说今天这个日子值得聚餐庆祝。好家伙,一下子就从中国科大和中科院光机所,平地蹿出十几号同系校友,浩浩荡荡地开进合工大我的教工宿舍。大家都是主人,派几个人到教工食堂打饭,菜全要双份的。最绝还数福建同学陈兄,用我的洗脸盆在简易电炉上,做了满满一盆汤。具体操作是,做汤之前,我先将脸盆彻底地洗了两遍,然后,我贡献出所有的私有财产——香肠数根。陈兄将一搪瓷碗放在电炉上,加油熬到可以听到声时,放入香肠。等到满屋都回荡着喷香喷香的香肠味,再把香肠放入加满开水的脸盆中,再放进些从食堂打回的菜,放电炉上一同烧开,就是一锅别有风味的香肠杂烩汤。那天,我们把汤喝得精光。那年的校庆,尽管事先没有任何安排,我们是吃得尽兴,聊得开心,好痛快啊!   我们这种吃法,就是吃饭只讲内容(吃内容和聊内容),完全忽视形式,一路发扬光大,到了科大北京研究生院,更是屡吃不厌。科大研究生院在玉泉路,出了校门,过了马路,再走几步,就是农贸市场。那儿有鸡蛋咸蛋松花蛋,还有生肉熟肉以及种数不多的蔬菜。一到聚餐,我们便揣上几个钱往那儿跑。虽然,从拿工资到拿奖学金,相对手头更紧,可责任也减轻不少。还没成家的不把安家存钱当回事,就是结了婚的,由于分别住学生宿舍,也都纷纷摇身一变,成了所谓伪单身。   虽然还是没有厨房,烧饭还是只有简易电炉;虽然吃饭家伙还是调羹加搪瓷碗,先进一点或许有不锈钢小盆,可要在一起吃的理由太多了。某人从合肥科大来了,好久没见,买点菜买点肉,有时还会有啤酒,大家聚在一起,就可以不知天高地厚,海吃一顿,海聊一场。某某要出国了,为了欢送,大家拿来了自己的碗和勺,再弄点熟食啤酒,就可以借着别人出国,自己也跟着乐一回。还有人从国外回来了,更是理由,想知道外面的世界嘛,都说外面的世界好精彩。记得那时研究生院后面的高能所小孙从日本回来,我们愣是吃了好几回啊。先是小孙请我们,后来是我们请小孙,再后来好像是我们请他,但是小孙付钱。还有,如果兜里实在所剩无几,研究生院里冬天还到处存有大白菜,可请吃大白菜宴,大白菜可煮可炒还可涮。有北京同学甚至问我,是不是发现大白菜越煮越甜,如果和面条煮在一起,面条吃起来都有一种甜味。我今天想说的却是,回忆当时吃大白菜的情景,真是有种甜味。   到德国之后,国内的这种吃法还小有保留。那时我们对德国人的文明吃法,什么眼睛跟着嘴巴一起吃,以及形式和内容一样重要等,还大都一无所知。刚到异乡的人,似乎还有一种磁力,很快把更多初来者吸引到了一起。那会儿我们在波恩,大家一起爬七峰山,有同志就带上在公用厨房土法上马(既没有蒸锅也没有擀面杖)蒸出的包子,也有同志将猪肉加糖加酱油煮熟带上。爬山时,看有人掉在后面又筋疲力尽的样子,有同胞大喊:哎,同志们啊,加油啊,山上可是包子在召唤!包子召唤的力量,我们那天硬是一气爬了七个峰头,说给当地人听,似乎难以相信。那情景是,大队人马,大声讲话,无所顾忌。人们都说无债一身轻,我们可是无钱一身轻,大家在一起是穷乐,穷开心,而且是越穷越乐越开心。   很自然的是,我们渐渐地了解了所谓德国人的文明,他们怕打扰人更怕被人打扰,所以不再那样旁若无人地大声讲话。德国人还讲究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我没事先说明请你客,你吃饭就得自己掏腰包。我们同胞一起,你吃我的我吃你的,分不清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就似乎不太符合当地国情,只好入乡随俗。再后来,当然就是国内吃法的光荣传统,在异国失传。   当然了,今天的国内,吃法也是大有进步,不再像我们当时“小米加步枪”的年代。即使校园里,吃店也是各种档次并存,没有自己碗勺照样到处吃饭。国内食堂也和德国一样,拿一个大盘子,再到不同地方,取不同食物。依然品种繁多,价格适当。供人聚餐的餐厅更是比比皆是,南北风味都有。校园的人们也并非像我们当时,只靠奖学金度日,尽管穷学生是更穷了,可有钱学生也是更有钱了。   是啊,时代不同了。以上所回忆的吃法,可能只是存在记忆里的画面了,时时伴随着我们的异乡生活。 啤酒飘香的地方  中国的青岛啤酒、五星啤酒都和欧洲有着很深的渊源,德国慕尼黑啤酒节是善饮者皆知的一大酒界盛事。我们见识过慕尼黑豪放的大啤酒园,也曾情不自禁地举起那装有一升啤酒的大杯子,德国是世界上啤酒产量最多的国家,而产量世界第二、人均消耗啤酒量占据世界第一位的却是毗邻德国的小国捷克,人均每天喝掉一升啤酒。根据考证,中国第一家啤酒厂——北京五星啤酒厂的创始人,从名字上看,很可能是捷克人。   捷克有多少种啤酒,我们谁也说不清楚,在我们印象里,每个城市,甚至很多小镇,都有自己的啤酒。一些啤酒馆本身就是小型酿酒厂,出售自己独特口味的啤酒。有点像我们遍布城乡的白酒厂和白酒作坊。逛逛商店,顺手就能抄出十几个品牌,而每个品牌还有几种口味,且价格极其便宜。初来捷克的时候,一次朋友聚会,赶上我去帮助买酒,从来不懂酒的我很茫然,该买什么牌子呢?朋友答道:“任何一种都不会差!”   在布拉格市中心一条僻静小巷里,有个最著名最古老的啤酒屋“UFLEKU”,一位来自瑞士的朋友的朋友把我们第一次引到这里,这个充满笑声和嬉闹的地方,使我们亲眼看到什么是“酒香不怕巷子深”。门楣上挂着一座古钟,进门处有一个“酒龙头”,是后来装饰的,但位置正是这个始建于1499年的小型酿造厂出酒的地方。据说,现在这里每天销售2000杯以上的啤酒。里面两进的院落,第一进小院周围,第二进大院周围,环绕的一层或两层房子,里面全部是营业的酒屋,每间酒屋都有它自己的名字和自己的历史。最大的酒屋能盛200人,最有名的是“学院屋”。两进院子是露天的啤酒园。豪华而古朴的装饰,身着老式军服的乐者,整个酒馆都保留着中世纪的氛围。夏天,我们更喜欢坐在能盛500人的大院里,参天的大树遮天蔽日,几盏老灯照亮笑闹的人群。侍者托着装有几大杯自酿的巴伐利亚(德国BAVARIA)口味的棕色啤酒的托盘穿梭于棕色的条桌条凳之间,快乐的客人们不用等待,就能从侍者手中马上拿到必点的啤酒,然后,侍者抽出一张白色纸条,在上面画几条竖道,表示送上了几杯,再加几杯的时候,就加几条道道,没有任何多余的标记。院落一角的小亭子里,通常有乐队演奏,伴着音乐,人们大声嬉笑,手舞足蹈,有的旅游团即兴合唱,有时能掀起多国游客的会歌;有的舞者激动得跳上桌子,尽兴之后,在一旁踱步的保安,会走过来微笑着拍拍那位上了桌人的肩膀,轻轻摇摇头。   事实上,啤酒已经整体地溶入了捷克文化。歌曲在酒屋中唱着啤酒,国家引以为豪的标志是最有名的啤酒,城市和乡村那些角落里的酒馆几个世纪以来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市政大厅。在历史上高压政权下,啤酒馆是人们仅有的几个能够秘密地交换看法的地方之一。持不同政见者经常相聚在这些由于浓密烟雾和桌上烟头痕迹而增强了密谋气氛的啤酒屋中。蓝领工人们在劳作了一天之后,通常来到这没有风吹日晒的地方,享受他们的美酒和那永恒的酒中谈资,足球、政治和女人。1989年重新私有化以后,新开的酒馆各具特色,老酒馆风采依然。   北京的“豪夫门”啤酒坊,介绍该店的啤酒是根据“皮尔森”(德语PILSEN,捷克语PLZEN)技术制造的。新加坡“虎”牌啤酒,在广告中大肆宣传的也是“根据皮尔森技术”。皮尔森是捷克西南部的著名城市,最负盛名的“皮尔森”牌啤酒的产地,而“皮尔森”的概念,早不局限于一种著名的地方啤酒了,它已经成为一种淡色苦味啤酒的定义,当看到众多德国品牌啤酒中,标着“PLZEN”等字样的,就知道它拥有那苦后糜香,一旦习惯,便再也无法抗拒其魅力的“皮尔森”口味。广州花园酒店前面著名的酒吧“小山吧”里,我们看到卖得最贵的是翻译成“必胜”的皮尔森啤酒,广告词是“来自欧洲的最好的啤酒”。   由于与德语区难解难分的历史,捷克及摩拉维亚每个城市一度都曾冠以德文名称,“皮尔森”如是,而风靡世界的美国“百威”(BUDWEISER)啤酒,就取自南捷克州首府捷克布捷约维采(CESKE BUDE JOVICE)的德文名称“百威”(BUDWEISER),口味亦是百威地区的“百威”啤酒口味(捷克文BUDVAR,英文BUDWEISER),柔和清淡。在美国“百威”出世之前,捷克的“百威”啤酒已经存在了上百年。处于孩子辈份的美国“百威”做足了国际市场,而由于商标权问题的争议,它以及其他美国啤酒至今无法卖到捷克来。但是,捷克市场对欧洲其他地方的啤酒却具有很大的包容性。   幸焉?不幸焉?捷克啤酒桃李满天下,然而遍布世界的是派生品和混血儿。上个世纪90年代初,捷克皮尔森啤酒厂与中国合资在北京房山建立了“华尔森”啤酒厂,建立初始,产品就曾经在国际上获奖。我们认识一位酷爱饮酒,并对啤酒颇有见地的北京老兄,他说按他的口味,在他喝过的啤酒中,“华尔森”是最好的。可是,当年“华尔森”在北京市场上却没卖起来,只在使馆区的商店里能够看到。   不知道捷克人是否想过,有着悠久历史的捷克传统口味啤酒,要想开拓文化背景迥然不同的市场,是抱着他们的深刻内涵不放,还是要学习美国人的效率至上?或许他们不是不想去做,但是,现在已经不是20世纪30年代,捷克“巴加”(BATA)皮鞋的大广告牌屹立于时髦的大上海十里洋场的时候了。 异乡食韵  记得在我大学毕业后就职的第一家公司里,一位同事的姐姐姐夫双双在德国读书。按他的说法,德国菜就像我们的东北菜,虽然不难吃,却只是些很粗糙的东西,登不了大雅之堂。  阴差阳错,没过几年自己也跑到了这地方。作为中国人之妻,少不了要为吃费神费心费力。第一次入境的行李里面,没几本书,倒装满了香菇、海带、枸杞和各类干货。哪像是学生,活像是 要到这地方来开干货铺子的。后来和朋友谈起,不想很多人都有此经历,初来乍到时不惜超重罚款带的东西,以后束之高阁直到长霉扔掉。那时住学生宿舍,一层的人共用两个厨房。先生在我没来之前本来一切从简,据说保留节目是大葱炒鸡蛋。既然两人一块过日子,凑合我不能凑合了你,开始大张旗鼓煎炒烹炸。其实我们那会儿也刚结婚不久,只会做些普通的家常菜,偶尔精工细做一次罢了。有一次正在背对炉子切菜的时候,突然听见德国同学大惊小怪:“嘿,J(我先生名号)在吃猪脚!在吃猪脚!” 转身一看,原来自己锅里煨着的一锅猪蹄被他发现,虽然满厨房飘香,样子却甚是不雅地从玻璃锅盖下面一览无余。我有些尴尬,以为是“狗食罐头”的故事在我身上重演,正不知该怎么对答他这份惊异,只听先生无辜地反诘:“我是从你们的肉食柜台买的呀,难道你们不吃?”其实这位德国同学还是农家子弟,家里是种植生态蔬菜的“专业户”。周末他回到家,专门请教了父母,再回来的时候,跑来和我们道歉。原来确是他孤陋寡闻了,据他的祖母说,老一辈小时候也是吃这些东西的,只是现在已没什么人会做了。怪不得这东西在超市里最便宜,原来是忆苦饭。想想北京天福号的酱猪手一直是我的最爱,价钱可是比猪里脊还贵!   先生过生日的时候,住在宿舍里的几个要好的德国同学共同赠给他一本《科隆菜谱》,题辞是,“请尝试一下用筷子喝豌豆汤!”我专门研究了一下豌豆汤,大体上是用豌豆、熏肉丁和一些七七八八的配料做成的浓汤。用筷子自然是不大方便,对德国人可能不可思议,却也不至于难倒我那从小用筷子喝粥的先生──毕竟我们使筷子的前提是可以端起大碗,不是吗?由这本书我还真上路研究了一下这些科隆特色菜,猪蹄的事这本书里倒是没提,但是说他们的食物结构类似于猪肉粉条,此言也确实不虚。德国在地理上与我国东北同属于北温带偏冷的地区,可能作物的种类、储存和烹调方法也相似。比如他们有一道名菜,直译没有对应的词汇,却像极了酸菜白肉,用料是发酵的圆白菜和新鲜猪肘子,加些调料用盐水煮烂。德国人也真是喜食肉类,两年前在疯牛病发病的高峰期,有一段时间牛肉及产品的销量锐减,跌到一半以下。可没过多久,德国人的肉食欲就回来了,半年的功夫,销量就回到了过去的80%,可以说是“冒死吃牛肉”了。据说德国的肉食很有名,肉香肠有上千种之多。最有名的要属黑森林一带出产的火腿,有点类似我们的金华火腿。   德国人的主食是面包和土豆。早餐一般是“黄油面包”,即各种方法烤制的面包片涂上黄油,再放上一些肉食、奶酪和菜叶。晚餐德语干脆叫做“晚面包”。在德语里也有类似我们的“早吃饱,午吃好,晚吃少”,叫做“早晨像皇帝,中午像国王,晚上像乞丐”。在学校里,午饭基本上在学校食堂解决。据说科隆大学的食堂规模之大属全欧洲之冠了,对其伙食的质量德国学生还经常有微词,对于我们,吃过中国学校食堂的(不算留学生食堂),已经是非常知足常乐了。后来在打工的公司里,除了大公司有自己的食堂外,午饭一般都是在附近的小餐馆解决,左近的餐馆也都乐于给公司一些折扣,有些公司直接发给就餐券。不过也有些节俭之人自带午餐,用微波炉热一热。在这件小事上我也见识了德国人的所谓“严谨认真”之名。一般已婚男同事的午餐都是太太给准备的,她们会在饭盒上贴上写有菜名和日期的胶条,据说是周日的时候一并准备好在冷冻柜里冻起来,以便丈夫每天取用不同的饭盒。我的午餐一般都是头天吃剩什么就盛一盒带去,什么都不剩了就随便去买点什么吃,从没想过此事要有什么“计划”。我先生也从未有幸被我照顾得如此周到,通常是听到肚子叫才会去想该到哪儿去款待自己。   有一年夏天我在一家面包房做了两个星期的收银短工,见识了他们的一种几乎是生肉的肉泥。开始叫我大吃一惊,以为他们就这样生猛,拿了生肉馅就往面包上涂!仔细一问才知道,这肉馅敢情还是用盐、洋葱、胡椒等调料精心腌过的。不过我至今也觉得那跟生肉差不多,我敢打赌在这事上我不是第一个被吓住的外国人,而且我也至今没有意愿去品尝接受这种风味,虽然我先生也告诉我这东西吃上去没看上去那么恐怖。不过在面包房的经历倒让我爱上了德国的面包和糕点。搬家自己住之后,一有时间我就开始尝试制作各种面点,现在已经颇可以在一些有限的品种上和德国人一争高低了。德国人最爱的一种面包叫做“Broetchen”,小面包儿,这里的儿化音不能省,因为“chen”在德语中不仅是表示小的含义的词缀,而且语义上含有喜爱、昵称的意思,正如我们的“儿”音。它是一种外壳香香脆脆的小圆面包,里面暄暄软软的,刚出炉的时候尤其新鲜好吃。涂上经过调味的黄油和其它配料,不管是早、中、晚任何时候,只要面包房开门,你就能看到坐在里面一杯咖啡、一碟涂好料的小面包儿、一支烟的德国小市民在享受最日常的清闲。   烤面点是德国家庭妇女生活中很重要的内容。过节时候要烤制节日时令的点心、饼干、蛋糕,走亲访友常常带些自己的手艺请别人品尝,既是心意,也是乐趣。一般德国人很少请人来家里吃饭,除非很亲密的关系或重要的场合。平时朋友来家里小坐,除一杯咖啡外,点心也是少不了的,女伴们除了互相赞美一番,还往往交流些炉边的经验。几个重要的节日,如复活节,春天的“圣灵降临节”,秋天的“圣马丁节”,当然还有圣诞节,都有不同的点心花样。复活节的卷成卷的甜面包,上面放上儿子画的花样各异的彩蛋,夏天清清凉凉的奶酪蛋糕,秋天收获季节的李子圆饼,圣诞节的烤苹果蛋糕和杏仁小饼干角,都是我最得意的保留节目。   不光是点心,每一个时令、节日,也都有自己的传统大菜。复活节家宴里最常见的是烧兔肉,圣马丁节是烤鹅,圣诞嘛自然是火鸡。烤鹅我也曾尝试过,并将其改造成了“北京烤鹅”,炸了酱,切了葱丝,配上一种阿拉伯薄饼,绝对有北京烤鸭的风格。过生日请客时,大大地露了一手。注意为什么没直接烤鸭,原因是这里的鸭不像北京鸭是填鸭揣肥的,都是精肉,只适合炖食,而鹅却是皮下脂肪肥厚,烤起来容易出脆皮。烤火鸡却不知什么原因始终不能烤得成功,圣诞节的时候还请朋友到家来吃饭,结果大家一起吃了一顿干硬的“柴火鸡”。火鸡肉比较瘦,需要很多复杂的配料才能烤得香嫩。菜谱我也看了许多,始终不得要领。大概这种东西,一定要自己的奶奶手把手教过才行吧。讲到时令菜,不能不提一提芦笋。德国人对芦笋的喜爱达到了痴迷的程度。每年春天芦笋的季节,市场上会特别卖削芦笋的刀子、煮芦笋的锅、捞芦笋的舀子、盛芦笋的盘子,就差吃芦笋的嘴要罩上一道金箍了。一位朋友说,芦笋在德国已经超越了一道蔬菜,而成了一种文化,可以说毫不夸张。不过别看样子花哨,他们的烹调方法我却不以为然。德国人做蔬菜有一种典型的做法,就是什么都煮得烂烂的,加盐和黄油及一些小香菜食用。芦笋也不例外,狂煮一通之后浇上一种所谓“荷兰汁”,就是黄油、白葡萄酒和柠檬汁调制的沙司。   “洋为中用”,我自己发明了几种芦笋的做法,沾沾自喜觉得不错。一是烧丸子汤或母鸡汤,二是加生抽和姜烧肉片,三是开水焯过后凉水一激,脆脆的加香油拌凉菜,绝对是适合中国人口味的美食。   奶酪是很多在欧美的中国人不能接受的东西,我们一家却对它情有独钟。说也奇怪,儿子虽是土生土长在德国,对奶酪和酱豆腐的感情却不相上下。昨天我还听见他玩买东西的游戏自言自语:“宝宝现在要买Kaese(奶酪)和酱豆腐了。” 我和先生虽土生土长在北京,却对奶酪一见钟情。   德国的奶酪虽说没有法国的品种丰富,但也算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了。酸奶还不算真正的奶酪,再加工以后是“夸克”——新鲜奶酪的雏形,然后是新鲜奶酪,然后是软奶酪,以法式、意式和北欧的最为著名,然后是中度成熟的奶酪,叫“Schnittkaese”,最后是成熟度最高的硬奶酪。每一种成熟度都有上百的品种,中间还有数不清的过渡品种。食用方法更是多种多样,有些是我们想也想不到的。最一般的当然是放在面包上配食,也可做沙司,煮汤,烤蔬菜,佐酒,烤点心,还有做肉食的夹心,用煎炸粉裹了油煎,甚至直接煮食的。在德国,奶酪和奶制品商店可以和蔬菜店、肉食店、面包房并列成为独立的店种,足见其品种之丰富了。   现在在德国及整个欧洲有一种趋势,叫做生态饮食,摒弃基因食品,避免化学肥料和药物,动植物都要让其自然生长,虽然产量低,但健康新鲜美味。不但有专卖这些产品的生态商店,很多普通的商店里也都引进了这些商品。可这生态食品由于成本高,价格往往高得惊人,只要冠以Bio标记的东西,价格通常是普通产品的一二倍,不是普通消费者日常所能消费得起的。   身为中国人,当然会深深为自己国家的饮食文化自豪。中国人有个习惯,到哪儿都要吃中国菜,喝热水热茶。和带过团的朋友聊天,常感慨外国团到中国去都是吃中餐,而中国团到外国来,再高档的团也清一色订中餐馆。其实这之中除了我们根深蒂固的自豪感外,是不是也有一点文化夜郎之嫌?走的地方多了,也吃过正正经经的法国菜、德国菜、意大利菜、最正宗的川鲁粤菜和不那么正宗的异乡中餐馆的中国菜,真心觉得每个文化都有其不为人知的闪光之处,在保留我们的中国胃之余,也适当品尝一下他乡的滋味,不是一种很美好的经历吗?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我们自己,每次回国以前,都幻想能吃到多少异乡难觅的美味佳肴,可到了家,却完全没胃口和心情去吃八方,只想安安静静地坐在家里,和灯下的亲人一块吃一顿最最家常的、妈妈做的晚餐。 青豆汤菜谱 用料:   两杯干青豆浸泡在六杯水里,过夜。   一磅猪骨,四分之一磅火腿,切丁。 做法:   大锅里装十杯水,煮骨头和火腿,把泡软的干青豆滤去水,倒入锅内一起煮两个小时。取出猪骨。   加入两只切丁的洋葱,一杯切碎的西芹,一边煮,一边把青豆压成泥状。煮一小时即成。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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